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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肇庆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肇庆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肇庆市信访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内容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财政预算、工作动态等。

  1.工作职责、局领导信息、机构设置;

  2.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3.信访业务工作指南;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1.通过肇庆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http://www.zhaoqing.gov.cn/zqxfj/gkmlpt/index)公开;

  2.通过肇庆市人民来访接待厅(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七星五路8号)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公开;

  3.通过依申请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肇庆市信访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肇庆市信访局自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一12:00,14:30一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机构:肇庆市信访局综合科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七星五路8号2楼

  联系电话:0758-2239716

  传真电话:0758-2278885

  邮箱地址:zqxfj_zhk@zhaoqing.gov.cn

  邮政编码:526040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8025/choice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填写《肇庆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使用。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当面提交、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和书面申请文稿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肇庆市信访局”,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3)申请处理

  1.登记初审。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  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与申请人直接有关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提出。

  2.答复。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综合相关科室及局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本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费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肇庆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1:肇庆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