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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200007141519B/2025-00016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肇庆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2-17
名称: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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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7  浏览次数:-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3年度市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

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2025217日在肇庆市第十四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肇庆市审计局局长  卓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肇庆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审计工作,市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结果和整改事项作出批示等,强力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对需整改的问题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印发整改分工方案、整改跟踪函,督促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补齐短板、增强弱项、专项治理,有效推动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做到以整促建,以改促治。经综合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各地各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共同努力下,2023年度审计整改成效明显,质量提升。《关于肇庆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570个问题。截至20251月,已整改到位519个,整改完成率为91.05%,其中立行立改的51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89个,整改完成率达95.51%,为国家增收节支6.01亿元,避免或挽回损失1.36亿元,已调账处理资金44.69亿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762.42万元,推动有关单位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77项;尚余51个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

(一)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调度会议6次,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报告,研究部署、督促指导整改具体工作,强调坚持用好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抓审计整改制度机制。首次以市经责联席会议、审计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整改协调推进会“三会合一”形式,通过研究推进信息沟通、成果运用、优化工作机制等措施,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将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上缴财政等一系列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二)加强督导检查,提升监督合力。巩固完善人大、纪检监察、党委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与审计整改贯通协同机制,市委巡察办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纳入巡察内容;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综合运用专题询问、座谈调研等方式,持续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市委办、市府办将重要审计整改事项纳入督查范围;市绩效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市直单位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市审计局立足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要求,编制整改分工方案,向95个部门(单位)、地区发送审计整改通知书、整改跟踪函,严格落实销号管理。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专业优势,共同督促审计整改见行见效。

(三)强化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相关主管部门坚持治当下、管长远并行,在指导督促纠正具体问题的同时,运用审计成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绩效考评等规章制度77项,针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对相关人员采取约谈、教育提醒、警告处分等方式提醒纠正,规范工作开展,堵塞管理漏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稳步实现审计一点、整改一片、规范一域,持续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财政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30个,已完成整改26个。

1关于预算规范性5问题

已整改4个:2024年肇庆新区下达或追减项目预算指标金额1.47亿元,结转2项指标余额350.84万元按原资金用途支出完毕。市直、肇庆高新区财政部门已督促50个预算单位修改完善项目库要素信息,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项目库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审核。市财政局采取发函告知、定期提醒等方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按时报送资金分配方案,提高上级专项资金分配下达效率。肇庆高新区对2笔支出挂账事项进行了账务处理并修正4笔预算指标。

正在整改1个:市本级309个预算项目已按项目进度支出6亿元、收回统筹使用4.24亿元,尚余0.24亿元因项目未达支出进度未拨付,计划202510月前完成整改。

  2关于预算收支管理8个问题。

已整改7个:市本级财政部门已追缴污水处理费等非税收入7726.59万元,全额上缴待缴库收入3655.05万元。市财政局印发文件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预算市直部门公用经费已按照定额标准的5%予以压减,并完成直达资金系统支出数据的更正挂接。肇庆高新区财政局要求预算单位严控存量资金的使用范围,加强对存量资金使用范围的审核,并按要求在数字财政系统对“三保”目录等设置强制校验功能。肇庆新区清理消化预拨挂账226.38万元,今后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拨款管理制度进行财政预拨及暂付资金拨款。

正在整改1个:市本级财政部门已完成直达资金支出、分配等1791.77万元,计划2025年底前落实剩余直达资金支付522.76万元。

  3关于社保基金管理使用15个问题。

已整改14个:市主管部门陆续印发了《肇庆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同步废止不适用文件。各地共对602人困难群体补办理医保资助,对97人次多征缴的医疗保险予以退款6.12万元,及时在医保系统修正1258人的医保信息,并对36个工程项目全部补征工伤保险。因机关养老保险征缴收入改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全市10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户余额20247月全部清零。市财政局已纠正市社保基金预算草案和调整方案报批内容。市社保局与银行补充签订协议对留存额度内的计息利率条款予以修订。1个地区完成对漏登记的待遇支出5.80万元补登记账。

正在整改1个:3个县(市、区)因财政运作困难,暂未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缴工作,计划2028年底前完成整改。

4)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2个问题。

已整改1个:肇庆高新区完成1个专项债券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工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在规定范围内列支,今后将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支出审核力度,规范使用专项债券资金。

正在整改1个:市本级20238个专项债券项目已支出3.12亿元,剩余0.85亿元因项目未完成结算评审、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等尚未支出,计划20254月前完成整改。

2.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应整改问题42个,已完成整改38

1)关于预算编制和执行5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5个单位作出承诺,将按“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原则,全面、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项目预算,严格按预算拨款,及时办理各项费用审批和报销手续,杜绝再次发生延后报销、跨年度报销行为。肇庆新区统一收回4个部门预算项目未执行经费。2个单位对提前划拨至基本户资金15.19万元作会计账务调整。1个单位加快完成执法人员服装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关于过“紧日子”政策措施执行5个问题。

已整改4个:5个单位停止发放门票卡奖励金等津补贴和向非工会会员发放节日农产品,追回已发放奖励金0.005万元,依程序对到期报废的固定资产办理报废。19个单位作出承诺,将严格执行省、市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各项支出。

正在整改1个:1个单位已对到期的移动办公套餐办理业务取消,未到期的移动办公套餐拟重新与移动公司签订合同,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

  3关于资金收支管理9个问题。

已整改728个单位将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存量资金等1452.04万元上缴财政,原渠道归还财政资金6.93万元。4个单位完成科研助理岗位补助及企业奖补资金191.50万元的拨付工作。1个单位召开班子会议通报问题,强调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应压尽压,杜绝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再次发生。

正在整改29个单位已将闲置资金283.85万元上缴财政,1个单位拟分年清缴资金212.32万元,计划2028年底前完成整改。1个单位终止采购自动驾驶小巴车,收回货款10万元,剩余47.30万元已发还款催告函,计划20256月前完成整改。

  4关于公务支出、公款消费8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33个单位承诺今后按要求制定年度培训、会议计划,严控“三公”经费、培训费等支出,按规定标准安排公务用餐,据实规范核算相关费用。6个单位强化公务用车监管,规范用车审批程序,按要求填报公务用车系统,完善租车信息登记,实行单车核算。

  5关于财务内控管理15个问题。

已整改146个单位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会议费培训费实施办法、内部控制制度等。12个单位完成个人所得税补缴、借调人员清退及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和公开工作,退还履约保证金、追回多支付合同款3.57万元,调整账务处理127.59万元。19个单位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履行验收程序和办理资金支付。

正在整改1个:14个单位均组织人员对历史挂账进行核查,并根据往来款的成因、账龄等分类制定有效的清理方案,目前完成长期往来挂账清理1396.34万元,尚余9150.98万元因历史遗留问题,需与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后才能进一步清理,计划2028年底前完成整改。

3.县(市、区)和功能区财政方面,应整改问58个,已完成整改49个。

1)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建立执行和履职7个问题。

已整改6个:1个地区出台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及“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印发内部审计工作规定。1个地区印发地方政府工作细则并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和财政资金拨款管理办法(修订),目前正征求部门意见。

正在整改1个:4项逾期未完成的民生实事事项仍在推进,其中2项事项已落实医务人员45名聘用、生活垃圾处理站主体结构和外墙砖铺装等工作。上述4项民生实事事项计划2029年底前完成整改。

  2关于预算规范和收入质量11个问题。

已整改9个:1个地区2023年起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均按程序报批,2024年已编报独立的政府采购预算,将5家区属一级企业纳入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印发2024年至2026年区级中期财政规划,加强对业务主管部门督促提醒,要求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同时冲减重复下达的总预算指标3515.10万元,收回无需使用指标4522.16万元。1个地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现场指导各单位区分非税收入科目。2个地区全额上缴国库非税收入3441.19万元。

正在整改2个:1个地区已追缴非税收入1229.87万元,尚余2610.97万元正在追缴以及17个预算项目涉及金额1709.50万元未支出完毕。上述事项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

  3关于重点支出预算执行和相关政策落实6个问题。

已整改3个:1个地区完成1个项目可研报告建设范围调整,将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支出7325.08万元调整纳入项目建设地域新增范围。1个地区2023年起将预备费转入稳定调节基金安排,进一步规范“三保”资金专户管理,按要求在数字财政系统打好“三保”标识。

正在整改3个:1个地区尚余1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未达绩效目标,项目仍在建设中,2022年直达资金仍有1204.17万元未支付完毕。受财政运行持续面临紧平衡的压力,1个地区暂未能保证“三保”资金专户月末余额在规定额度内。上述事项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

4)关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财政转移支付12个问题。

已整改11个:2个地区督促各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按规定时限做好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制定、资金下达及信息公开工作,对未达建设要求的项目施工单位逐一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补充项目缺失内容,包括落实电线杆迁移、修复路肩裸露路段、垃圾收集亭铺设排污管道等,并据实结算,对少建的内容予以扣减。1个地区2023年应完成未完成49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现已完善设计变更手续并通过市级验收,归垫违规使用专项资金2.59万元。

正在整改1个:1个地区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养殖池塘升级改造面积约805亩,资金支出79.67万元,剩余约695亩计划20256月前完成整改。

  5)关于预算改革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8个问题。

已整改6个:1个地区陆续印发区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意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资金“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和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全面核查存量资金并清理收回3.35亿元,健全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和实施财政复核,将复核结果为无效低效的项目核减或取消,完善数字财政系统,修改错误的直达资金标识,2024年起通过数字财政系统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审批。

正在整改2个:1个地区正在推进政府性资产统筹整合工作,已完成512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地)产权属登记,处置盘活2个特许经营权项目和国有资产8宗,处置收益5.79亿元,挂网招租国有资产19宗,收回应收土储款项980万元,下一步拟挂网公开招租光伏建设项目,甄选6宗手续完善、市场价值高的闲置资产注入区属国有企业。上述事项计划20291月前完成整改。

  6)关于财务核算和公务支出14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1个地区健全公务接待、差旅费、财务报销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务行为和费用核算,2024年全面启用数字财政核算和启用资产管理系统登记管理资产,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对少反映资产及净资产、多反映累计结余合计19.97亿元进行调账处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民办义务教育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应整改问题25个,已完成整改22个。

1)关于民办义务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6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完成3所学校年检工作,并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到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自查清查,完善兼职报批手续,清退2所学校2名违规兼职退休干部、收回报酬66.17万元。1所学校全额发放政府购买学位资金104.44万元,1所学校因难以确定受益学生,已设立专账管理资金,同时落实学费整体普降要求,确保政府购买学位补助惠及所有学生。3所学校完成校舍安全鉴定检测,学校安全级别均达到重点防震类标准。1所学校派驻党组织书记已按规定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

2关于民办学校招生和师资配备监管不到位10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5个地区严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严明招生纪律,如约谈学校负责人、规范转学学籍操作指引、发放规范招生警示函等,明确学校不得“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8所学校已按要求聘用持证教师、配齐专任教师、配备专职思政教师、足额开展思想品德课、完善学校理事会工作机制等。

  (3)关于教育经费等资金监管不到位9个问题。

已整改6个:6个地区责令相关民办学校立即停止代收商业保险费、跨学年收取学杂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敦促下架高盐高脂问题食品,单独核算财政资金并专款专用,规范现金使用,完善财务核算制度以及做好收费账户备案、收费公示等工作。2所学校已核实债务真实情况并进行调账处理。

正在整改3个:3个地区正全面清查相关学校的收费批复情况,已完成1所学校调整收费的审批,对1所学校出具报送收费申请的督促函。2所学校正加紧追讨无故借出或预支的大额办学资金以及重新核定工程量,目前已追回应收未收款项11187.95万元、取回费用发票1643.40万元、账目调整670万元。上述事项计划20256月前完成整改。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面,应整改问题30个,已完成整改29个。

1)关于涉农资金使用不规范6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市直印发《肇庆市市直财政资金“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市、区)分别出台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主动公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信息。2个地区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追回挪用、套取的财政补助资金49.86万元。1个地区按要求办理项目入库管理手续,2023年涉农资金项目全部申请调整入库。

2关于涉农项目推进未达预期4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30个推进缓慢的入库项目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林地占用问题、加快完成项目前期手续、推进工程开工建设,目前已支出涉农资金3.01亿元。1个地区农村供水规模化覆盖人口比例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合格率已达上级要求。

  3关于涉农项目建设监管缺失14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2个地区分别印发涉农项目招标监督管理方案、验收方案、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将项目围标串标、违法转包行为移送监管部门查处,约谈相关项目建设、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等,给予警告、暂停请款并组织复核项目质量和工程量,责令施工单位限期返工、补充项目资料,对偷工减料部分予以结算核减,现共核减72.86万元。3个“四好农村路”项目已由发改部门核准招标方式,1个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

  4关于建后项目轻管护6个问题。

已整改5个:2个地区制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方案,加强涉农项目管护,完成撂荒地块清淤清杂、修复破损渠道、复耕复种,以及集中供水工程围栏安装、标识上墙,补种绿植提升污水净化效果,清理污水处理池集水池等,盘活闲置“一村一品”项目,重新将闲置未用的污水处理、消毒仪器等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正在整改1个:1个地区全域集中供水工程镇(街)子项目已完成验收80%,同时对涉嫌虚假验收的12个自然村集中供水项目重新组织验收。上述事项计划20252月底前完成整改。

2.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应整改问题8个,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财政资金未依规拨付审批4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市有关部门陆续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肇庆市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对资金的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监督评价、责任追究等要求予以明确,切实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市科技局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安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评估论证等流程的审批和监管,加强项目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有效规避项目实施风险,保障科技项目资金使用安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由市科技局按程序向省科技厅推荐该项目结题验收申请。

(2)关于财政资金监管不严4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市科技局加强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补充提供了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开发成员定期编制的工作简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作价评估报告,并在现有科研日志中修订、补充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研究方向和技术研究、研究团队人员变动等内容。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48个,已完成整改42个。

1.项目工作推进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2个。

关于项目推进缓慢4个问题。

已整改2个:1个项目已完成核心区风评、环评、水土保持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44月印发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5),并完成16个已完工子项目固定资产结转和5个已竣工子项目送结算评审。

正在整改2个:受城镇开发边界的政策因素、“三区三线”制约,1个项目6003.193亩征地仍无法报批,将积极争取上级资源部门对落实用地报批、补充用地指标等方面的支持。上述事项计划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6个超合同工期完工的子项目,目前仅余2个项目未完工,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

2.造价控制方面,应整改问题9个,全部完成整改。

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工程造价未能有效控制9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1个项目的1个子项目剔除交叉重叠的建设内容后调整立项,已经发改部门批复同意;1个子项目正在办理结算中,财审初步核减送审造价1673.82万元。1个地区严肃处理虚报工程进度问题,约谈施工及监理单位,并对工程款支付审核增设复核环节,追回多支付设计费、植草护坡费33.51万元,核减工程量209.51万元。1个地区承诺今后加强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强化建设成本控制。

3.项目招标投标方面,应整改问题9个,全部完成整改。

关于未严格执行招标规定,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违规招标、项目转包等9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2个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加强项目招投标政策的法规学习及业务培训,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1个项目建设单位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约谈相关责任人,经核定3个子项目违法转包,由主管部门予以施工单位2万元罚款处罚,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

4.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15个,已完成整改14个。

1)关于未按规定基建程序建设6个问题。

已整改5个:1个项目的3个子项目概算调整、项目变更事项均获批;7个子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完成概算批复、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建设单位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今后将严格按程序开展项目建设。

正在整改1个:1个项目正进行可研报告修编,待可研报告修编后完成整改。

2关于参建单位未按合同履约9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2个项目建设单位责令施工单位对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的工程内容进行重做、彻底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对参建单位未按要求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和工程偷工减料、勘察造假等问题进行处罚,追回多付工程款51.05万元,扣除重复的探点勘探费用5.63万元等。1个项目对死亡苗木全部更换。

5.建设资金使用绩效方面,应整改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8个。

1)关于债券资金使用不合规4个问题。

已整改1个:1个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并形成实物工作量,专项债券资金44986.77万元已全部支出完毕。

正在整改3个:1个项目目前正在可研报告修编阶段,通过调整项目可研建设范围、规模及内容,修编完成后可以将债券资金使用不合规的3个问题完成整改

2)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低下4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1个项目的1个子项目已补充用地用林相关手续并实现通车;1个子项目建设单位加大信息服务中心建设信息系统推广力度,推动70家企业注册及使用平台,平台总点击数超168万次。1个项目的2个子项目已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对预付款暂列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3关于项目征地补偿等工作不扎实3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1个地区印发《征地拆迁行为实施细则》,严明征地工作纪律,规范征地行为,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征地补偿相关问题,并对有关人员作谈话提醒、检讨批评等处理。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方面,应整改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17个。

1)关于重大决策管理不当5个问题。

已整改1个:2个地区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做好重大决策事前研究调查工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

正在整改4个:1家企业邀请财政评审中心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开展造价成本核算,同时对2家不具备资金实力等条件的社会合作方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已对其中1家合作方的银行账户余额600多万元实施监管。由于标准厂房建设和管理方面涉及的问题相互关联且内容复杂,需待标准厂房相关问题整改完成后再一并处理。上述事项计划20256月前完成整改。

  2)关于会计信息不实6个问题。

已整改3个:4家企业通过签署《债权债务抵减协议》削减企业间债权债务,经对账确认债权债务余额后补签借款确认协议,2024年起企业间往来款须签订借款合同并说明借款原因。1家企业已将借款利息作费用化核算,涉及金额2.12亿元。2家企业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实行资产标识管理,对盘盈资产进行登记入账。

正在整改3个:4家企业目前已完成对账及会计账务处理21.61亿元。2家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全面清理工程项目投资情况,目前清理工作仍在进行。鉴于园区事权管理移交县政府,1家企业无依据调增资本公积问题的整改事项暂未获批复。上述事项计划20256月前完成整改。

  3)关于内控存在严重缺陷5个问题。

已整改4个:4家企业加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设,印发内部审计制度和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落实财务出纳、记账、审核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支出。市纪委已对违规兼职人员1人作出诫勉处理,该同志已退股并辞去兼职事务。

正在整改1个:3家企业已向主管部门汇报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相关情况,但因机构改革,园区事权管理移交县政府事项仍在办理,相关整改事项计划在上述事权确定后持续落实。

  4关于参建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13个问题。

已整改9个:1个地区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图,要求项目立项前需充分全面的可行性研究,落实专家评审制度,确保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和可行性;制定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审核委员会工作方案(试行),成立项目方案审核委员会,明确招投标的程序、标准和要求,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全程监管。4家企业承诺今后的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量和资金支付审核把关。1家企业已追回监理费40.65万元。

正在整改4个:4家企业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梳理工程项目支出情况,将以子项目工程为单位核算工程支出,归类到发改立项项目进行项目决算。目前已完成子工程项目的支出情况整理,将按项目实际情况办理转固,对未能办理工程结算的项目督促尽快开展结算审定工作;追回4个竣工结算子项目多付工程款214.50万元。1家企业计划联合住建部门进行项目监理资料复审并形成证据材料,对2家监理公司不履职行为实施处罚。上述事项计划20256月前完成整改。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应整改问题26个,已完成整改24个。

1)关于资产登记、核算不完整12个问题。

已整改11个:10个单位和1个镇均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实行一物一卡管理。8个单位将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纳入资产核算,对已处置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并更新资产管理系统。2个单位完成4个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转固工作。

正在整改1个:1个单位因工程历史久远,资料不齐全且零散维修项目为主,难以确定和评审当年工程量,无法办理竣工结算转固工作,计划2028年底前完成整改。

2)关于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不合规14个问题。

已整改13个:1所学校制定资产借用单,规范资产借用流程,其下属二级单位印发对外出借资产管理细则,补办理资产外借手续,建立报废留用资产台账,加强资产账账、账实的定期核对,追回资产租金、物业管理费等2.28万元。1个单位收回借出资产4件。1所学校2项物业经营权到期后依程序公开招租。1间医院制订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和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等制度,完成院内医疗器械摸底登记和在用设备校验维护,2024年起据实编制年度医疗装备采购计划并开展10万元以上设备使用效益分析评价,加大检测项目业务推广力度,提升闲置医疗设备使用效益。

正在整改1个:1所学校已清退不符合校内公租房入住条件教职工40户,尚余8户待新购的商品房交付或装修完成后搬离。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应整改问题18个,已整改问题17个。

1)关于土地、矿产资源管护工作不力7个问题

已整改6个:1个镇实行镇村违法用地、违法采矿等六项工作巡查制度,压实村(社区)巡查责任,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全覆盖实地核查57个撂荒弃耕地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已完成2个非粮化问题地块撂荒弃耕整治、1个撂荒地复垦以及补充耕地地块的杂物清理、违建设施拆除等工作,进一步加大林地巡查频次,积极争取新增8名护林员名额支持。

正在整改1个:1个镇下发拆旧复垦整改项目清单和整改实施细则,已完成1个项目地块整改,剩余地块计划与三清三拆整治工作一并开展,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

2)关于水资源保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7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1个镇印发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方案,更新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清理问题河道水浮莲和饮用水源地垃圾、清运电站蓄水池漂浮物,实施季度水厂水质抽样检测,定期检查维护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固体废弃物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落细落实污染防治工作。

3)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4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1个镇修订完善并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应拨未拨的基本农田补助资金5.62万元拨付至各村委会;2023年会同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分清林地权属,待分配方案确定后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在发放耕地地力补贴时明确要求各村(居)剔除撂荒弃耕地块数据,今后将继续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实际撂荒面积摸排,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256个,已完成整改247个。

1.政策执行方面,应整改问题20个,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不到位6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市教育部门对涉及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与民办学校签署规范招生承诺书,并开展招生工作督查。1所学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岗在编教授均已落实本科生授课任务。1所学校通过安排体育大课间活动等方式提升学生体质,2023年学生体质抽测优良率已达国家目标要求。5所学校共清退上缴教材费、伙食费、试卷费等费用70.54万元、作账务处理14.23万元。

2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未达预期5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1间医院建立健全医疗核心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试剂管理制度等,加强药品耗材、财务和预算管理,7个医疗费用控制主要监测指标至2024年达到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1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诊疗服务项目已按省市场调节价规范收费,2023年以来没有再次出现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行为。此外,医院建立检验医疗器械、试剂耗材定期清点、登记和预警工作机制,规范医疗废物存放,增设门禁系统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9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2个单位和1个镇按要求清理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111.59万元,对违规收取的工作经费、向企业摊派费用等53万元原渠道退回或上缴财政。1所学校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按规定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1个单位制订《政府采购需求与采购实施计划审查工作机制指引方案(试行)》,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审核。1个单位按要求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

2.推动部门事业发展方面,应整改问题25个,已完成整改23个。

1)关于未建立健全部门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工作机制6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1所学校修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依程序制定年度人才引进总计划,2名未理顺人事档案关系的全职人才聘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1所学校印发《学校总体发展规划(2023-2025年)》和《教育集团章程(修订版)》。1间医院2024年起落实医疗费用排序及公开工作,季度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分析讨论并公示排序结果。

2)关于未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任务12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1所学校制定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评估分析,据实调整任务指标。3个单位和1个镇加强督查指导,基本完成8项省市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任务。1个单位今后将强化沟通汇报,对无法完成的工作方案及时提请调整。1所学校通过召开联盟学校教育教学推进会、开放公开课教学等方式,进一步推动联盟学校沟通交流。

  3关于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不严格7个问题。

已整改5个:1个单位制定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绩效考评细则,对2个项目的设计单位履约不力予以扣减设计费并取消其绩效评优资格处罚,同时对代建项目可研报告方案比选流于形式问题扣减项目可研单位可研报告编制费用10%作为处罚;对代建项目多确认工程造价问题,督促监理单位核实工程量,据实扣减多支付工程进度款。

正在整改2个:3个代建项目已办理竣工验收、补充完善变更手续,1个项目正根据质检部门意见整改,待复查验收。1个单位通过专题约谈、发函督促等方式,敦促施工单位加紧报送送审项目结算资料,采取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办法推进项目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目前已出具结算评审报告45份、办结10个项目财务竣工决算,个别结算、决算难度较大的项目计划5年内完成。

3.重大经济事项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19个,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健全9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6个单位和1个镇均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制度,将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并明确上会标准。1所学校制定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细化决策流程,提高学校内部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关于重大决策不当1个问题。

已整改。1所学校重新组织对学生宿舍热水增容项目验收,投入设备设施清单与实物情况相符,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审核,强化工程验收、热水服务质量的监管,确保学校利益和学生权益不受损害。

3)关于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9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6个单位和1个镇承诺今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进行集体研究、作出决定。1个单位完成2024年度局党委会会议记录纪要全流程情况核查和2023年度局党委会议纪要倒查工作。

4.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应整改问题62个,已完成整改59个。

1)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25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5个单位和1个镇清缴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1995.43万元,归垫财政专项资金233.71万元,促进资金拨付使用6300.70万元。1个单位督促代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债券资金2.09亿元已全额支出完毕。1间医院立行停止虚列麻风病人医药费支出行为。1个镇收回借支款17.19万元。

2)关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不善9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1所学校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内部控制、监管制度,由学校纪检监察室核实科研项目失信行为,约谈相关项目负责人,责令终止1个项目,收回科研经费、科研创新券67.05万元,并对历年科研项目进行清查,按规定对已结题项目办理结账,统筹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3)关于财务收支监管疏漏28个问题。

已整改25个:3个单位和1个镇进一步修订原有的财务、现金、暂借款管理办法,完善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要求,加强支出审核控制,规范支出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杜绝经费支出“一支笔”签批。1所学校采取通报学费欠费排名、公开收费进度等方式加大学费收缴力度,启用二维码收取校内游泳场场地使用费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追回水电欠费和孵化服务费279.31万元,清理长期往来款挂账1069.37万元。1间医院2024年起实行月度、季度和年度成本分析,停用中药配方颗粒智能调配机,启用信息系统实物库存,耗材改由按月结转成本,强化财务运行风险管控。

正在整改3个:由于上级部门对“利用自有物业建设专业孵化载体”持续改进申报要求,高校科研机构利用自有物业建设专业孵化载体试点单位申报工作仍未正式启动,1所学校将持续跟进上级有关工作部署。1间医院已结清药品、医用耗材货款1644.94万元,坏账清理59.47万元,收回往来款4.56万元,尚余440.73万元货款未结算完毕以及应收未收县级慢病站制剂款20.17万元。上述事项计划2028年底前完成整改。

5.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48个,已完成整改46个。

1)关于工程项目未做到全过程管控11个问题。

已整改9个:1所学校组织对相关项目开标评标全过程核查,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优化校内评审专家库,并向市住建部门反映项目投标人串标、评委失责等问题,2024年新校区建设全面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1个镇组织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重新核对实地工程量及重编竣工资料。

正在整改2个:1所学校2个竣工项目已基本完成结算,剩余2个竣工项目仍在结算中;完成5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剩余2个项目待工程结算后进行财务决算。上述事项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

2)关于政府采购内控机制不完善13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5个单位和1个镇健全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非公开招标服务类项目费用(下浮率)实施细则、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进一步细化各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规范项目采购验收和档案管理,落实不相容岗位相分离要求,2024年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关于政府采购执行不合规24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5个单位和1个镇均强化招标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建章立制、加强业务培训,承诺今后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加强审核审查,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正。其中,1所学校纪检监察室约谈相关项目的派出业主评委,对涉事专家予以解聘;1个单位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

6.内部控制和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35个,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内控管理缺乏硬性约束24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5个单位和1个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公务卡、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等15项。1个单位建立支票登记台账,明确会计档案管理责任人。1所学校全面清理备用金,统一采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公务支出。1所学校全面清查仍有在籍学生的校外教学点,制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风险防控方案,落实非学历教育“管办分离”要求。1间医院实施月度处方点评以及医用耗材遴选程序、结果和采购信息公示工作,停止赴外市职业健康检查业务,补充完善职业健康检查业务委托协议的签订。

2关于涉案款物管理失位3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1个单位印发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对涉案财物开展核查盘点并通过执法办案系统实时管理,规范涉案物品退还流程和扣押文书填写,更新扣押物品台账信息,完成涉案车辆放置场地清理,退还取保候审金和涉案款共计247.48万元。

  3关于单位食堂疏于监管8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3个单位和1个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食堂采购管理,完善膳食物资供应商退出递补机制,明确食材采购和支出报销程序,建立采购出入库登记台账,实行食材采购和验收岗位分离。1所学校强化食堂检查、督导食品安全工作,对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食堂,采取约谈、停业整顿等处理。1个单位停止向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购买危险化学品,全面使用天然气作为饭堂燃料。

7.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整改问题40个,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干部监督监管缺位7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1所学校针对中层领导干部、教职员工校外兼职兼薪分别制定管理办法,并组织清查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兼职情况。1个单位制定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对干部职工个人主要社会关系、回避制度执行等进行专项检查。1个单位印发局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1间医院对涉嫌违规出具虚假体检结果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扣罚当月绩效奖金的处理。1个单位完成借调人员和外借人员情况摸查并清退,调整下属单位会计岗位人员。

2)关于违规发放干部职工津补贴6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1所学校修订并备案《新疆内地民族班教职工津贴实施方案》。3个单位退回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外津补贴及奖励金、职工住房补助、面试劳务费等60.46万元。

3)关于“三公”经费、培训费等管控不严格27个问题。

全部完成整改。5个单位和1个镇今后严谨编制“三公”经费预算,认真按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列支费用,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健全完善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建立公车管理台账及做好信息登记,坚决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强化预算约束,严控支出规模。1个单位已取消长期固定租车。

8.以往审计、巡视巡察等发现问题整改方面,应整改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5个。

关于以往审计、巡视巡察等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7个问题。

已整改5个:4个单位和1个镇重新梳理排查以前年度审计、巡察发现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查找分析原因,逐项落实整改。其中,1所学校组织召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会等,切实抓好“十四五”规划指标任务的落实;对超限期仍未办理暂借款核销的4人采取从工资扣回资金的措施,合计核销暂借款3.1万元。1个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原则编准编细“三公”经费预算,及时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1所学校指定专人严格审查把关政府采购活动,物业资产出租事项依程序报批后公开挂牌招租。1个单位重新修订辅警薪酬管理制度,明晰高温津补贴发放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依规发放补贴。1个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支出审核控制,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实地核对工程量,重编竣工资料。

正在整改2个:1个单位尚余1个以前年度的代建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1间医院将根据医院经济运营情况和现金流量逐步结清药品、医用耗材货款以及加快追收县级慢病站制剂款。上述事项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

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对审计移送的22份移送处理书、83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和地方正组织查处或已立案查处,对涉案款物加紧追赃挽损,依规依纪依法处分处理相关责任人30人。其中:

1.关于部分单位政府采购服务和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招标评审异常,2个合作项目违规决策等造成国有资金损失浪费问题。市纪委监委对有关违纪问题仍在组织核查中;住建部门发出《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移送函》将案件线索移送城管部门处理,将存在工程勘察造假现象的相关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财政部门相应作出限期整改处理决定。

2.关于部分单位和个人套取办学经费,从民办学校收取不当利益,涉嫌克扣药材剂量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市卫健部门组成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对医院有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整改。省监察委员会驻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检讨,并退还奖金3.50万元。

3.关于个别地区越界、无证开采矿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生态建设领域污染破坏环境问题。市纪委监委组织核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

4.关于个别公职人员违规兼职领取报酬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市纪委监委仍在组织核查中。

5.关于部分单位财务监管缺失,虚构项目、结题成果、报销不合理费用等方式,套取科研经费等其他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省监察委员会驻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责成相关责任人退还违法违纪所得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要求学校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四、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尚有51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2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19个和持续整改类问题9个。经充分听取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综合考虑未整改到位问题的相关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原因,未整改到位主要有以下3方面困难:一是部分整改工作需按照省统一部署,持续统筹推进整改;二是问题客观情况较复杂,整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需要有序推进整改;三是个别问题受财力制约、外部环境影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整改。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将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安排。一是分类制定措施。实行“一事一策”、逐项清理,根据问题类型针对性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对存在时间长、成因复杂、涉及单位多的问题,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上下联动、督查督办,合力推动整改。三是推动标本兼治。加强对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的分析研究,从堵塞制度漏洞、清除机制障碍上研究解决措施,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四是加强结果运用。深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信息共享、结果共用,提升问题整改实效。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持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紧盯不放,挂账督办,切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四会市、德庆县财政转移支付重点项目审计进行了专项整改,相关整改情况已作为参阅材料,与本次报告一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各项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审计成果促进深化改革,以高质量审计服务保障肇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图解)关于肇庆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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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图解)关于肇庆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