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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200007141519B/2023-00069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肇庆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8-29
名称: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及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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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及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30  浏览次数:-


2023829日在肇庆市第十四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肇庆市审计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含市直、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下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以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产业振兴、乡村振兴、旅游振兴、社会事业振兴,扎实推进制造新城、协调格局、生态屏障、文旅名城、富美肇庆、平安肇庆法治肇庆建设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重点投资持续发力保增长。大力实施“项目为王、企业第一、深化服务稳增长”行动全年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19.5亿元,市县两级财政统筹安排68.68亿元用于支持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统筹省专项资金2亿元以及优先安排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8.77亿元,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2+5起步区建设。289项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35.7亿元。

——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71.56亿元。狠抓收入合理调度资金,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8%(剔除留抵退税等因素同口径增长14.1%),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39.22亿元,设立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市本级财政统筹调度资金99.08亿元助力县级“三保”,全市“三保”支出203.28亿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有效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财政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市财政投入民生类支出30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9%,其中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分别投入8.94亿元、44.35亿元,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5.9亿元;累计支出80.17亿元直达资金,落实社保费缓返补政策惠企3.67亿元,惠企利民精准有效。

——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扎实完成隐性债务核查收尾工作,建立健全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圆满完成全域无隐性债务后半篇文章。扎实谋划做好全市2022年底分地区债务风险测算工作,统筹做好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评估,通过督促相关地区挖潜增收、调整财力支出结构、增加财力补助等方式综合施策,缓释债务风险,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财政预算改革持续深化出台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25项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打造大财政大预算大监督格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延伸拓展“大刀队”工作模式,多部门联合出台《肇庆市政府投资项目估(概)算指标(2021)》等制度,2022年共对1029个项目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核减金额106.1亿元,核减率12.5%,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提升出台我市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十条贯彻措施,健全审计整改的领导、监督和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压实整改责任,形成审计整改工作闭环。截至20236月,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1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89个,促进增收节支6.82亿元,完善规章制度27整改完成率为93.23%2022年度共反映40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6个,促进增收节支6648.75万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2.14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审计情况。组织实施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等部门持续提升财政管理能力,积极发挥财政保障作用,预算执行和决算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管理较为规范。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8.83亿元、总支出169.4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0.85亿元、总支出88.5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亿元,总支出4.8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17.47亿元,总支出111.96亿元,年末滚存90.82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规范性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肇庆高新区代编预算中公车购置费、维稳经费等安排未细化至具体单位,部门预算中8个预算单位预留项目支出安排未细化至具体项目,涉及金额1430万元。二是预算指标下达率低。2022年市直有41条总指标下达率低于80%,涉及金额8821万元。市直、肇庆高新区合计54笔上级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时限分解下达,最长历时217天,涉及金额12.74亿元。三是部分预算支出重复调整。2022年市直预算调整时重复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并虚增预拨经费409万元。

2.财政收支管理方面。一是非税收入监管力度不足。市本级非税收入滞留财政专户3.66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肇庆高新区、新区未有效督促执收单位及时征收非税收入2.94亿元。二是专项资金滞留闲置。市直、肇庆新区直达资金和2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合计1490万元未按要求支出完毕,1个重大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推进缓慢,专项资金150万元未能有效推动项目立项落地。三是支出审核把关不严。146个支出项目未填报绩效目标但市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并安排预算,8个预算单位19个项目存在连续三年(或以上)预算申报支出数均一致的情况,未能按照实际情况科学研判并测算分年度支出需求。

3.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补助资金发放不够精准。市县两级人社、社保部门政策解读不够深入,部门间沟通不足,未严格审核认定补助对象,违规向624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资助等92万元,多发放48人适岗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待遇7万元,应发未发13人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6万元。二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县两级未建立担保基金资金筹集管理细则。全市应拨未拨20214季度至20224季度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525万元;282万元贴息资金长期被银行截留未兑付借款人;2个县(区)贷款银行超政策规定利率标准发放5笔创业担保贷款。市级未完善担保基金经办银行公开遴选方案,大部分银行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开展情况较差。三是医保基金保值增值不足。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未对医保基金收支银行账户实行统一计息办法,有24个账户违规协定基本存款额度及计息利率;27账户以不同方式计息,2020年至2022年期间少计利息196万元其中2022年少计利息190万元。

4.过“紧日子”政策措施执行方面。一是资金统筹盘活工作未落实。市本级财政部门未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未加强对各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存情况检查核实,摸清底数并回收。二是未严控一般性支出。肇庆高新区财政部门违规使用存量资金105万元安排一般性支出;因教师系统人数增加、校车历年费用清算等原因2022年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等支出有较大增长,一般性支出科目部门决算数比上年增长14.64%

5.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方面。一是债券资金滞留闲置。因征地拆迁推进困难、项目建设缓慢等,市本级13个项目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实际支出率仅为60.05%,债券资金滞留在项目单位。二是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不实。1个单位虚列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1.13亿元的债券资金脱离国库监管。三是债券资金发行审核不够细致。市财政部门、肇庆新区管委会审核专项债发行材料不细致,1个专项债项目募投报告违规约定用于购置办公用品等经常性支出,1个专项债项目募投报告约定用途存在疏漏导致支出征地费用无依据,涉及金额9904万元。

6.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方面。改革力度仍需加大。市直、肇庆高新区财政部门支出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双监控、基本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推进缓慢,项目绩效监督检查结果分类分级运用机制未完善,资金绩效目标未细化到具体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其中市财政部门5年仅对1个基本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工作且未充分应用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市级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或全过程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等;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监管不到位,个别数据填报不准确。肇庆新区未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尚未开展事中、事后绩效评估工作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市本级268预算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一般性支出执行情况进行大数据审计,重点审计17个单位(含市直13个、肇高新区2肇庆新区1个、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1预算执行、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资产管理等情况,并加大对二级预算单位延伸审计力度。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细。3个单位未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个单位编制预算未按功能分类细化。1个单位项目库填报不规范,未对项目资金需求进行测算和更新项目预算调整情况。二是预算执行率低。有83个预算单位合计53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涉及金额10.96亿元,其中59个单位26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4.16亿元。三是预算支出不规范。1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工程款共计223万元。2个单位跨年度列支2020年度在职人员年休假补贴、优秀人员奖励19万元。四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够到位。6个单位2022年度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数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临时性业务活动、设备采购较往年增加等。

2.资金收支管理方面。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7个单位未及时将污水处理费、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等非税收入上缴财政4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存量结转结余资金3个单位未退回社保部门拨入的在编职工生育津贴,应缴未缴财政资金合计2538万元2个单位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铺位押金共362万元用于偿还下属单位债务和归垫以前年度资金缺口。2个单位未经批准出借资金和开设银行账户,违规向企业转嫁支出,重复支付费用等,涉及金额40万元。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疏漏2个单位6项已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和决算最长的项目已建成8年,1项建筑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直接交付使用3个单位未经批准无偿出借运动场馆等房产给协会企业且未做好资产后续监管,协会企业利用国有资产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2个单位共6宗房屋建筑未办理产权证,1个单位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4个单位未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7个单位购买办公设备以及资产调拨、处置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1328万元

4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控仍有不足23个单位未按规定科目列支“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涉及金额113万元。3个单位存在未制订单位年度培训计划,超预算、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费用报销没有接待函件,涉及金额12万元。3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按规定实行单车核算、未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以及台账更新不及时等

5.财务内控管理方面。单位内部控制和财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10个单位存在使用现金结算大额支出、往来挂账款长期未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8.34亿元。7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和执行单位内部审计制度。1个单位未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8个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不严,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未实行,不相容岗位未分离,项目监管不到位被违规转包,采购、验收等工作执行不规范等,涉及金额1043万元。

(三)下级财政审计情况。组织对高要区、怀集县2021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政府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财政收支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建立执行和履职方面。一是县级管财理财机制不健全1个区未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未及时修订区直财政资金拨款管理办法和涉企奖补优惠政策,部分条款不符合上级新出台的文件要求1个县现用的议事决策规则对上会资金要求未统一,未制定本级财政资金拨款审批管理制度和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等制度办法。二是民生实事未全面落实。1个区基础教育扩容提质“两个工程”和1个县扩建学校新增学位、建成1个以上市民公园共72021年民生实事事项未如期完成。

2.预算规范和收入质量方面。一是预决算编制不完整。1个区未按规定编制2021-2023年区级中期财政规划;2个县(区)未单独编报政府采购预算;1个县6家县属一级国有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报范围,2021年应纳入预算调整事项未完整纳入。二是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迟缓。1个区未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2笔上级专项资金822万元分解下达晚,最长历时1892021年底2个县(区)共598条预算指标未分解下达到具体预算单位,涉及金额7.56亿元。三是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21年底2个县(区)有95个单位108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其中81个单位64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3.48亿元。四是超范围使用预备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个县动用预备费7917万元超范围用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工程进度款。2个县(区)超范围安排国有企业经营预算支出569万元用于国有企业日常经费支出市政维修队运营五是预算收入征缴仍有漏缺。2个县(区)应收未收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1687万元,追缴未追缴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逾期违约金7170万元

3.重点支出预算执行和相关政策落实方面。一是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疏漏。2个县(区)未完整准确下达上级涉农资金考核事项任务目标及绩效指标,未对资金实现“双监控”,2021年底尚余3.34亿元涉农资金滞留闲置国库。1个县未按期完成2021年农村污水治理工作,207万元水污染防治和省内外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长期闲置未用;对扶贫项目和资金流向疏于跟踪监管,扶贫资金1485万元被调剂使用,应收未收投资收益336万元,资产投资未履行抵押程序,3365万元扶贫资金存在损失风险。1个区1个产业项目未签订双方协议,奖补条件不明晰以及部门审核资料把关不严则直接拨付企业财政奖补资金300万元。二是未足额配套拨付专项资金。2个县(区)未按比例分配拨付拆旧复垦收益,涉及金额9.63亿元。1个区未足额安排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补助资金、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资金1655万元,应拨未拨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医疗费用883万元。

4.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方面。一是债券项目资金效益未有效发挥。2个县(区)因征地拆迁、用地指标等工作推进难、施工进度慢等,312021年、2022年的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债券资金滞留在财政国库或项目单位,其中1个区122021年项目202210月债券资金实际支出率仅64.25%1个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搬迁新院建设项目等3个专项债券项目未能按县“十四五”规划及有关工作方案的序时进度推进完成。二是项目前期审批及基建程序不合规。2021年底2个县(区)19个债券项目(含子项目)存在项目开工前未完成环评审批手续,未取得项目预算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5.预算管理改革方面。改革力度不足。一是截至202211月,1个区仍未细化落实本地区预算改革政策措施,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仍未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缺失,区级部门预算单位月度对照分析预算执行、重点监控绩效目标等工作均未落实;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管理不善,未规范设置和维护支出标准基础信息、绩效指标,资产卡片功能未启用,项目库审核粗放,2020年应划入区属国有企业242宗资产至今确权进度不清,227宗闲置土地房屋资产10个月仅盘活50宗。二是1个县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流于形式,财政部门未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及时提醒纠正,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效力发挥有限。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组织对肇庆市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纾困发展等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时出台133项稳经济政策措施,优化要素保障,全市经济企稳向好基础不断得到巩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全市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措施的出台和供水延伸服务收费目录的制定及公开工作不及时。11个单位未落实减免国有房屋租金政策,应免未免租金264万元。1个县未按序时进度清理中小企业账款80万元。市直和2个县(市)违规收取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26万元,未及时返还26户小微企业工会经费14万元10个单位政府采购未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1个单位违规限定单一形式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2纾困资金分配和公开不及时。2个单位3项省级纾困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和资金下拨滞后,4项省市两级文旅奖补专项资金信息分配结果未公开,涉及金额2644万元。

3行业协会履职不合规。1家协会违规核发上岗证,未及时转移2项行政职能。5家协会章程设定的会费收取标准1家协会超标准多收取会费4万元。

(二)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审计情况。组织对肇庆市20202022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各有关部门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落实奖补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论证、复核审批、信息公示、分配安排等工作,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奖补资金分配方案不科学。市工信部门采取平均分配方式,未结合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采用事前评价标准对事后奖补项目进行评定,未能充分发挥奖补资金对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的支持和促进作用,涉及金额1200万元

2.评审评定工作不严。市工信部门未严格按照评选标准遴选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结果未能真实反映参评机构的实际能力和资质;聘请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参评资料评审把关不严,多核实认定1家企业申报仪器设备金额124万元;未规避利害关系抽选评审专家,以及专家专业未能全面涵盖参评项目领域,项目评审结果欠缺客观和公正。

3.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市工信部门未对获得奖补项目的企业开展后续跟踪、监督和管理工作,有3家企业奖补项目的个别设备由于不适用现阶段生产需求、不符合环保要求等存在闲置或即将拆除,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低下,涉及金额41万元。

(三)省级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组织对肇庆2020年和2021省级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政策要求,建立项目入库制度,组织产业共建财政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等工作,推动园区有序开发和集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奖补资金发放不精准。市工信部门未严格审核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及申报资料等,多发放14家企业奖补资金430万元,违规向不符合政策规定时间范围的2企业发放奖补资金322元;未按规定的计算基数发放奖补资金,多发放2家企业奖补资金33万元。

2工作细则制定不合规。市工信部门2019年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细则设定申报企业的认定条件不符合省级文件要求,无故缩短企业申报时限;2021年的工作细则设定的珠三角转移对象认定标准与省级文件不符扩大了入园企业和项目的对象范围。

3上级政策要求未全面落实。市工信部门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信用体系,未能在制度层面上惩戒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企业;项目专家评审不严谨,未严格做到竞争性入库和排序优选,遴选第三方机构评审随意性大;项目入库公示程序不合规,连续两年未公示项目资金申报情况;2020年未完成1项“园区税收增速”指标值任务。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组织对肇庆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强基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壮大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地区未完成建设任务。2个县(区)4家公立医院未按时完成升级建设。1个县1家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的开展率为80.88%,尚未开展女童保健、新婚学校等13种妇幼保健技术业务,未能达到省卫生强基工作要求。1个县2间乡镇卫生院未完成标准化建设,开工5年仍未能投入使用。

2.部分地区项目建设管理不善。1个县1家公立医院重复施工装修造成损失浪费,涉及工程估算总投资686万元6个县(市、区)3家公立医院和33间村卫生站部分已配置设施设备被违规占用或闲置;2家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和1家医疗机构设备采购涉嫌违法违规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8137万元;10家县级公立医院存在消防系统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降低建设标准,未完成消防验收直接投入使用,救护车通道及无障碍通道设计缺乏人性化等安全隐患;19间村卫生站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水、墙体开裂等建设质量问题;7间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建成完工两年以上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未办理竣工验收、财政结算评审等。

3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县(市)未落实卫生强基建设政府支出责任,未足额配套资金375万元。2个县(区)未及时发放乡镇卫生院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津贴490万元。1个县未按序时进度支付已验收使用的村卫生站建设资金1025万元,1个项目债券资金38万元滞留在项目单位账户未使用。

4.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不到位。3个县(市、区)1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28.61万份居民健康档案关键信息缺漏或错误,重复对2.64万名常住居民建档,虚增健康档案和重点人群服务量合计2975份(次)以及对“老高糖”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次数不足;3个县(市、区)的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审核上报传染病信息缓慢;16间村卫生站未配备乡村医生、未落实巡诊派驻服务37间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闭环管理和医疗废物管理不严,救护车未专门用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二)东西部协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组织对20212022年东西部协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东西部协作的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有序推进协作地区乡村振兴取得进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协作资金使用低效。2个项目因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等推进延缓、5个项目建成不投产不使用、2个项目超半年未实施、5个扶贫就业车间从原工作组接收后出现闲置、资产收益差,相关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未能如期实现,涉及协作资金7313万元。

2.协作项目监管不到位。1个项目签订合作协议部分条款不合规,500万元协作资金存在流失风险。1个项目实施主体内控管理缺失,经营管理存在漏洞,涉及金额70万元。1个项目主管单位未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未达标,涉及金额200万元。1个项目管护单位未落实管护责任,资产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3.协作资金和经费管理不规范。3个项目未在立项时明确协作资金具体使用范围,涉及金额2115万元。1个区工作组2021年、2022年工作经费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东河滩地片区旧城改造开发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肇庆新区丰乐截洪渠综合整治工程等5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以及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涉及总投资140.51亿元。其中4个项目使用2022年新增债券资金。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围绕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大部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能按规定实施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资金筹集使用基本符合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建设成本控制方面。

1.可研报告编制质量差。1个项目中,有1个配套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未按道路长度乘以红线宽度编制计算,多计项目面积590987.17平方米及项目估算投资7.98亿元,有2个配套建设项目部分工程估算造价指标单价高于2021年市政府投资项目估(概)算指标标准,共计高出2.6亿元,占项目估算总造价的20.30%,有1个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各子项目累计费用总额比批复估算总金额多2.33亿元。1个项目可研报告对水利、道路、绿化工程及投资估算的编制深度不足,多计投资估算2457万元、高估征地补偿费1.01亿元;概算批复追加多项建设内容及专项工程费用,涉及建安投资3829万元。

2.工程款项审核不严。5个项目未严格审核工程量清单、合同内容等,多计算工程进度款、勘察费、竣工图编制费共计4188万元,多支付工程款项2662万元。

3.项目设计深度不足。1个项目设计单位未考虑避让路灯、路口、铁路情况,多设计行道树和挡土墙栏杆,涉及金额25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项目规划编制未完成。1个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未完成,区域环境评估工作未开展。

2.未按规定基建程序建设。3个项目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发生重大调整,施工工艺重大设计变更等未按程序报批,涉及金额1.08亿元。3个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施工许可证等提前开工,其中1个项目存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现象,勘察报告、设计审查、施工图纸未出具已开工

3.参建单位未按合同履约。3个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1个项目未按约定购买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其中1个项目监理单位未能对项目实施有效监理,多次被建设单位提醒督促。

4.工程建设进度缓慢。5个项目受征地拆迁、用地指标报批、建设推进不力等因素影响,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其中1个项目因征地问题多次顺延工期,已逾合同工期4年多。1个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未达序时进度,截至202211月新建道路、管网建设的完成量仅占年度预期目标的64.37%44.69%

(三)项目招标投标方面。

1.违规招标。2个项目勘查设计单位在未实施勘察设计招投标前进场勘察,涉及金额3805万元,其中1个项目后期因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发生重大调整,预计多支出勘察费272万元,同时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财务能力状况设置限制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1个项目建设单位直接选取无市政工程资质的技术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并将不属于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纳入项目建设范围,涉嫌规避招标,涉及金额949万元。

2.项目转包。1个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单位转包业务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获取转让利润531万元,涉及中标金额1902万元。

(四)建设资金使用绩效方面。

1.债券资金滞留闲置。3个项目共5.09亿元债券资金当年未形成实际支出,滞留在项目单位或三方监管账户,滞留最长超1年,未及时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2.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低下。1个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后期管护不力、管养不到位,公园广场、人造小岛、停车场及道路周边等杂草丛生、大量乔木死亡、便利店及服务用房玻璃破碎,无人修缮维护,投入的4608万元资金未能发挥效益。

3.工程款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1个项目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1336万元。1个项目施工临时用地费用5万元未按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支付。

(五)项目竣工决算方面。

1.投资项目成本未能有效控制。市直15个已完工投入使用项目在初步设计概算建安成本控制方面管理不到位,因设计深度不足、施工内容频繁变更、材料价差调增、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滞后等原因,项目概算建安工程费用共计增加20.71亿元。

2.竣工项目建而未结、结而未决、资产未转固,财务决算完成率低下。2012年至2021市本级完工交付使用政府投资项目共193个,涉及金额515.62亿元,106个项目因建设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程建设程序不完善,以及施工单位对结算评审结果有异议等原因,未办理结算评审和财务决算等工作,未送审率为54.92%87个送审项目中有64个项目已完成结算评审,但仅10个项目完成财务决算,项目竣工决算率仅5.18%,个别项目完成结算评审超7年仍未完成竣工决算报表的编报。其中,市直完工投入使用的86个项目(不含PPP项目),仅20个项目按规定结转固定资产,转固率为23.26%,其余66个项目长期挂“在建工程”或“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涉及投资金额57亿元。

3.项目评审“放管服”改革不够彻底。市财政部门未及时制定肇庆市工程价款结算评审管理办法,全面清理、减量、优化财政评审管理工作,解决评审流程周期较长问题。市本级64个完成价款结算评审的工程项目,仅2个项目控制在2个月规定时限内完成评审,有23个项目超1年完成,占比35%,耗时最长的项目超出30个月才完成评审工作。

、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一)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组织对肇庆市国资监管企业2021年度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国资国企能够围绕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服务肇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增强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国有资产未有效盘活。一是经营性资产闲置。市国资监管的四大集团公司共137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闲置超6个月,涉及建筑面积36962.58㎡、资产价值1.51亿元。1宗资产被收回经营权后因经营不善再度闲置,3155万元资金存在损失浪费风险。二是不良资产处置不及时。市各国资监管企业未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未能及时处理3年以上逾期应收款项和无使用价值的存货,以及核销实际已形成损失的资产合计9788万元

2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市各国资监管企业未针对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收支审批等资产项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现有制度执行不到位1家企业有650项资产数量与价值账实不符,1家企业存货与现金管理混乱,存货金额与库存现金账实不符,3家企业资产类会计核算不规范,企业财务报表项目涉及金额4707万元不真实,1家企业固定资产处置未按规定程序报批。

3资金运作管理不到位。市国资监管的三大集团公司未建立以现金流为核心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分散管理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成本。五大集团公司有158宗物业资产出租未及时收取租金,58宗出租房产未足额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市国资监管部门未出台国有资产转租业务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个别国有房屋“二手”租户转租溢价严重,国有资产收益存在隐性流失风险。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履责审计情况组织对1个生态环境部门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以及1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区和部门基本能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较好地实现了国有自然资源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土地耕地林地管护不到位。1个乡镇存在1498.38亩耕地撂荒或非粮化;部分土地完成复耕复垦后再度撂荒;乱砍滥伐和违规占用林地现象时有发生;生态公益林补偿款21万元因未及时统计农户账户变动信息以致不能发放。

2.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失位。我市2019年至2022年对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的监测比例偏低,监测率仅2%;未有效督促重点监管企业、行业企业签订污染防治责任书和备案污染物清理处置方案、年度危废管理计划等,2019年至2022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的签订率仅22%、重点监管行业污染物清理处置方案备案率为02019年至2021年危废管理计划平均备案率为73.24%

3.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一是水污染方面,1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连续三年水质评价不一,未做到市定的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要求。1个乡镇域内主要河流何礼河未完成IV类水质整治目标,至今仍为劣V类水质;农村饮用水因浑浊度指标超标,水质合格率不达标,不达标率为23.33%1个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COD、氨氮指标浓度未达上级标准。二是大气污染方面,我市未规范编制柴油车用车大户车辆清单,未督促指导用车大户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使用台账,对国控空气监测站点监管、车辆环保达标监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等工作未落实到位。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3个部门和1个乡镇共5名主要领导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有效推动本地区经济发展和本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策执行方面。

1.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不到位。市级未制定完善各类存量资源核查清理制度,未能摸清资金资产底数并清理收回,市直及高新区现有涉及价值15.35亿元的国有资产闲置。2个部门未积极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机制,滞留非税收入1.12亿元未上缴国库。2个部门和1个乡镇应收尽收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未清缴盘活合计901万元。2个部门未有效指导使用管理上级财政资金,因前期项目储备工作不扎实,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分解下达,部分预算支出安排不精准,项目支出进度慢涉及3年各类财政资金76.71亿未能及时发挥实效

2.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措施不到位。1个部门未及时调整完善全市中小学校舍维修专项资金配套文件,未及时修订完善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个别事项未执行资金审批制度,涉及金额1.53亿元。2个部门未完成财政支出进度、新增债券实际支出进度等年度硬性考核指标及本地区年度下达的个别重点工作任务等。

3.过“紧日子”要求未落实。1个部门3年超范围使用存量资金安排一般性支出318万元。2个部门存在未按规定编制年度会议及培训计划,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93万元,未能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1个部门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7台。

(二)推动部门事业发展方面。

任期内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一是投资结算(决算)管理工作不扎实。2个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竣工决算、转固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工作力度不够,有49%的建设项目应完成而未完成评审,其中已超2年的占23%,涉及投资概算金额18.47亿元;已完成评审的项目中评审耗时超1年的占27%,最长项目结算评审耗时52个月;应督促已竣工项目报送而未报送工程财务决算的占91%,最长项目已竣工达10年;已交付使用的在建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占72%二是预算管理工作不扎实。1个部门未对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87个单位尚未建立采购内控制度,个别单位制度存在错漏。2个部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管不到位,未规范入库项目、支出标准、资产卡片等基础信息,未建立预算指标账簿,项目库审核不严等。三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扎实。1个部门未将两项省定重点工作任务纳入2019年市级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全市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断面水质监测、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等年度目标任务未按时完成。

(三)重大经济事项管理方面。

1.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健全。3个部门和1个乡镇未将重大项目安排、预算安排、大额资产处置、巡审督查检查等重大事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及目录清单,个别事项内容缺少量化标准,1个部门个别重大事项仅以局长办公会议替代。

2.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2个部门和1个乡镇部分应上会的重大经济事项如高新区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以及应上会的大额支出如扶贫工作经费、饭堂开支等涉及金额907万元未按规定上会。

(四)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

1.内控管理缺失。3个部门和1个乡镇未建立健全现金、资产、采购、食堂、内审等管理机制,存在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食堂食材进销存不明晰、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其中1个乡镇常年现金支付为主,现金借支额大且周转时间长,下属单位财务核算不准确,1个部门部分大额支出未经领导签批,资金安全隐患较大。

2.财政财务管理疏漏。1个部门项目未形成实物工作量提前拨付专项资金760万元。1个部门和1个乡镇挪用挤占财政专项资金弥补食堂经费缺口和列支扶贫等日常工作费用合计73万元。1个部门年底集中预付公务用车油费和路桥费等59万元。1个部门和1个乡镇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和下属单位划拨资金合计44万元,规避财政监管。

3.基建程序和政府采购不规范。1个乡镇2个竣工验收工程项目未完成财务竣工决算,1个项目结算未报财政评审,涉及项目投资额391万元。2个部门购买资产、办公耗材及服务等政府采购事项无事前报批,采购方式不合规,财务报销及验收手续不规范,个别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未实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管控失位。1个部门未按新要求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沿用的旧制度与现行文件要求相背,长期租赁社会车辆及超范围安排用车,用车登记台账凌乱不齐;2个部门和1个乡镇相关费用存在无事前审批,无接待公函,报销不及时(最长达1年零7个月),报销票据不齐,少列或超范围开支,未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核算,涉及金额269万元

2.违规发放干部职工津补贴。1个部门违规发放计划生育考核先进奖励金6万元,超标准购置运动服装3万元。1个部门违规发放计生通报奖1万元。

七、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227月至2023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问题线索26起,涉及金额1.95亿元,其中移送纪委监委17起,移送有关主管部门9起。相关部门已全部受理并正在办理中。其中:违反财经纪律方面共移送问题线索10起,主要是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混乱,公务接待真实性存疑等;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共移送问题线索4起,主要是涉嫌与他人串通进行利益输送,提供虚假服务套取财政资金,项目重大决策讨论不充分、监管缺失等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共移送问题线索12起,主要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涉嫌投标人串标、指定供应商等。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资源资产资金统筹,保障全市重大战略落实落地。将重点产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大力加强骨干财源、新兴财源培育。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互联互通机制,汇聚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合力,全面摸清资金资产底数,有效盘活机关事业单位闲置低效房屋、土地等资产,加强对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常态化清理,盘活利用存量资金。统筹集中各类资源,加快国有企业现有资产盘活、资源整合,促进国有资本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增加财政收入总量,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细化财政、金融、债务、环保、国有经济、政府投资等领域的决策机制、操作规程和评价标准,增强决策执行的严肃性。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严格履行基建程序,强化工程造价管控和约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对企业投资风险管控,拓宽企业筹融资渠道,推动国有资本向主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落实好领导干部资源环境相关决策和监管履职情况的评价标准,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三)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水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刚性,持续抓好预算支出执行进度,重点加强对直达资金、新增债券资金等重点支出的监督管理。尽快制定各类存量资源核查清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促进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系统化、科学化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工作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环节,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有效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整改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审计局将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肇庆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附件:《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全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解读》




附件:

1.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全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解读.pdf

2.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解读.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