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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200007141519B/2021-00048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肇庆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8-27
名称: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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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27  浏览次数:-

2021826日在肇庆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肇庆市审计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含市直、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下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以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依法审计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稳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提升审计效能,服务市域治理,充分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各地、各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等工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优先”,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市经济社会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力,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六稳”“六保保障有力有效。坚持用政府的“紧日子”保障人民群众的“稳日子”,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一般性支出和公用经费,全年市本级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幅度达10.18%。积极抢抓政策机遇,争取新增债券160亿元,有力保障经济发展和民生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落细落实减税降费、财政贴息等措施,把“六保”特别是“三保”支出摆在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全年市本级民生类支出增长58.5%,占总支出比重超60%。

——建立健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债务风险防控化解积极稳妥。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落实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债务通报制度,“一地一策”强力推进债务化解工作。采取压降、转化、偿还、置换等方式全力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积极统筹资金资源资产培植壮大综合财力,政府债务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顺利完成全年债务风险化解任务;投入23.27亿元资金用于脱贫攻坚,落实产业、就业、消费帮扶长效机制实现全市37504户88204人全面脱贫严格落实环保准入制度,严控污染源头,抓好煤改气、黑臭水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城市。

——全面深化财政预算改革,财政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组建市级政府性资金绩效审核专责小组,严格把好各项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审核关,将有限财政资金集中投向事关发展全局的关键领域,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相关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标准化建设,健全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逐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持续加大整改跟踪督导力度,审计整改成效显著。把审计整改纳入2021年度市直单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差异化绩效考核内容,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持续动态跟踪、监督检查整改成效。截至2021年7月,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18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73个,整改完成率为92%;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2664万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71069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74029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组织实施市本级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强化风险管控,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34025万元、总支出1709542万元,年终结余24483万元(为结转下年支出的专项结余,下同);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962152万元、总支出1889509万元,年终结余726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4988万元,总支出54532万元,年终结余456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474567万元,总支出1444863万元,当年结余29704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方面。一是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不及时。市财政局未在年度预算编制前完成2020年至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未能有效约束2020年度预算编制。二是预算调整方案编制不够准确完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存在新增债券项目调整内容表述不准确不全面,预算支出调整项目明细未予以披露等。三是无预算支出。市直、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财政部门通过预拨方式无预算支出企业增资款、土地收储成本等29866万元。四是肇庆新区财政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超5%。肇庆新区2019年以后新增形成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7.32%,超出规定占比2.32%。

2.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执行不严格。人社、住建、交通等部门督促力度不足,全市2019年以来有68个工程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少缴工伤保险费293万元。二是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成效不明显。2020年全市有1个社保基金财政专户、3个收入户、9个支出户活期存款账户计息利率低于商业银行公布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少收利息144万元。三是社保基金收支管理不规范。端州区未能足额拨付社保预算资金2200万元;广宁县社保局未及时上缴城乡居民医保保费收入975万元;市社保局未及时核对省属非驻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少上缴2个单位养老保险25万元;市直和5个县(市、区)社保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有18人同时享受养老和失业待遇、再就业后仍享受失业待遇等,涉及金额11万元;怀集县社保局超范围列支工伤预防费5万元。

3.财政收入质量方面。市直、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监管力度不足。2020年应收未收、应缴未缴国库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合计30952万元;未准确区分公证费、殡葬费等3项收入资金性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营性收入核算不实,涉及金额693万元。

4.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方面。一是财政资金审批制度不健全。肇庆高新区2020年基建项目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拨付程序未按2019年印发的区财政资金拨款管理办法执行,仍按2010年印发的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新旧办法对基建项目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权限的规定不一致。二是财政资金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肇庆高新区2020年有5笔大额工程款支出审批已达到上会标准,但未按规定经集体研究决策同意则拨付资金,涉及金额1742万元。

5.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推进落实方面。一是项目库系统建设不完善。市本级入库储备项目(含一二级)未全面填报绩效目标、任务清单、资金需求等基本信息,涉及项目2174个·次。2347个项目缺少财政审核意见,项目库系统数据未实现互通共享,现行项目库未能起到预算安排约束和前瞻性作用。二是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不够健全。市直活动类项目的费用支出参考标准可操作性不强,市本级14个单位20个入库储备项目未按支出定额标准编制预算,涉及金额6520万元。三是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简政放权改革推进缓慢。市财政局未及时会同市业务主管部门编制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及梳理下放审批权限,2020年仅有2笔专项资金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市本级140家(含市直87家、肇庆高新区44家、肇庆新区9家)一级预算单位及133家二、三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重点抽查58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32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227.14亿元。结果表明,市本级部门单位预算管理不断完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完整,预算公开不准确不全面。有36个预算单位合计9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项目预算资金17178万元,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推进缓慢以及项目计划发生变化、不具备全面实施条件等。其中26个单位5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资金6120万元;有3个单位未考虑上年结转资金情况,未根据实际需求科学严谨编制年度预算,当年安排的资金未能有效使用,涉及金额613万元;有4个单位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租金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93万元;有5个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与预算批复数不一致,相差71万元。

2.厉行节约方面。落实过“紧日子”政策不到位。有19个单位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未严格落实“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每年只减不增的要求,2020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决算数相比2019年同比增加44万元;有8个单位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其中超标准配置打印机83台、电脑52台、扫描仪74台等;有6个单位未及时清理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存量资金204万元;有1个单位超编制配备车辆2台。

3.资金收支管理方面。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不合规。一是有46个单位未按规定将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1500万元及时上缴财政,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入896万元、利息收入102万元、租金收入22万元、其他收入480万元;有6个单位未按规定将市社保局拨入的在编职工生育津贴88万元退回财政。二是有8个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存在未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未按规定公开资金分配结果以及开展绩效自评等、完成验收的项目未及时形成备案考评报告、项目绩效自评量化指标不足,涉及金额45856万元。三是有3个单位6个项目违约提前支付款项,涉及金额147万元,最长提前支付款项时间达5个月;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范围使用项目资金,在项目资金中违规列支房屋修缮、日常办公经费等项目外支出15万元。

4.资产管理方面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有4个单位4个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结算,涉及金额5371万元;有6个单位购买的办公设备、软件等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金额68万元;有3个单位6处土地房屋出租未经财政批准、未办理评估手续等;有12个单位未按规定开展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致使资产数目账实不清,影响国有资产的安全性;有3个单位存在违规占用下属单位用车、公车未进行单车核算和到期后未及时报废等问题。

5.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控不严。有4个单位公务接待、差旅费未执行“先审批后报销”、费用报销没有接待函件、公务接待清单和出差凭证等,涉及金额17万元;4个单位未在政府采购中标的服务供应商选择社会化租赁车辆发生租车费用5万元;有8个单位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合计6万元。

6.财务管理方面。财务管理不规范。有9个单位使用大额现金或提现支付相关费用,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增大财务管理风险,涉及金额41万元;有4个单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不合规,未做好采购比价、计划备案、合同备案和信息公开等工作,涉及金额14万元;有2个单位零星工程维修、设备维修项目未按规定办理采购验收手续,涉及金额13万元;有2个单位在往来科目核算收入支出234万元,3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转账至单位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支出日常费用、职工住房补贴等,涉及金额285万元。

(三)下级财政管理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首次市县两级审计联动对端州区2020年度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景福围工程管理处、端州区城西街道办事处、鼎湖区广利街道办事处、高要区禄步镇3个镇(街)近三年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政府及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抓好各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工作的落实,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执行方面。一是财政资金使用审批制度不够完善细化。端州区对于没有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实施单位的上级下达资金,未进行合理划分项目审批权限,未按规定制定相应的议事程序。二是端州区未启动睦岗医院升级改造工程规划建设和未完成新增两所公办幼儿园540个学位,共2项2020年惠民实事。

2)预算编制及收支管理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端州区未将上级提前下达或告知的转移支付资金11765万元足额编入年初预算。二是少列2020年预算收入。2个单位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2942万元及时上缴国库。三是无预算支出。端州区财政局通过预拨方式无预算支出项目资金6066万元。

3)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推进落实方面。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改革推进不力。端州区滞后两年仍未制定区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未开展区级专项资金审批权限梳理工作,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力度弱,2020年区级仅1项专项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支出标准化建设存在短板。端州区未对活动类项目费用、公用设施配置等支出定额标准进行规范化,未建立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化体系,86个部门578个项目未填列预算项目资金需求的测算过程和标准依据。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未全面推进。端州区2020年仅对16个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落实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覆盖率为2%,未利用监控结果推动部门及时整改并改进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系统建立滞后且未能做到数据互通共享、信息填报完整准确。

4)财政资金审批和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方面。一是财政资金分配方案制定不及时。端州区教育局、卫健局未及时出台3项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的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其中制定出台方案时间最长超出255天,1851万元专项资金未能及时分配下达给区属单位。二是存量资金盘活不及时,未优先用于保障重点项目。端州区财政局2020年超范围安排存量资金3372万元用于区直单位搬迁改造、设备购置等一般性支出;未及时收回29个部门支出进度缓慢的64个预算项目资金统筹用于急需的重点项目,涉及金额7487万元。

5)国有资本运营方面。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进缓慢。抽查32家区属国有企业发现,有28家企业连续两年净利润为零甚至处于亏损状态,其中18家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于75%、23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零,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低,未能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保值增值。二是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端州区未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

2.市直二级单位、镇(街)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算编制方面预决算编制不严谨。端州区城西街道办2017年至2019年收到各单位创文等专项经费但未落实专项核算,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脱离财政预算监督,涉及金额1142万元。高要区禄步镇2015年至2019年未按规定编制本级决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2016年至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编制不规范、不完整,账面数与决算数存在差异72万元。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财政财务收支不实。一是2015年至2020年3个镇(街)未按要求及时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征地拆迁补偿款结余合计290万元上缴财政;2个街道办违规将征地拆迁补偿款和征地工作经费用作办公和人员经费开支,涉及金额158万元;3个镇(街)与下属企业存在未脱钩、转嫁报销费用、划拨财政资金供企业日常运作等。二是景福围工程管理处2015年以来应缴未缴、应收未收历年铺位出租代支的电费差额及租金收入合计83万元,其中2018年违规坐支物业招租广告费、零星工程等费用3万元;往来款挂账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7500万元。三是2个镇(街)未如实反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培训费,237单公务接待无公函和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02万元。

3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方面。采购程序和资产管理不规范。3个镇(街)64个工程项目和41项政府购买服务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512万元。2个镇(街)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存在账实不符、资产产权不清以及未经审批出租国有资产等情况,其中未经评估对外出租产权不清的土地、厂房等国有资产,涉及租金1623万元。

二、绩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肇庆市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重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情况以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等开展绩效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推进落实有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方面。至2020年底,实行直达市县基层管理的新增财政资金32.6亿元中,其中29.93亿元资金已全部下达基层并使用完毕,尚未支出的均按程序结转下年。审计结果表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支持保障了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到位,促进了市场主体生存发展,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特别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从而赢得各项工作主动权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创新实施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使资金下达更快捷、投向更精准、监管更有效,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总体严格规范。但也发现部分项目建设工作推进缓慢,资金分配不精准、下达支付不及时、虚列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8.45亿元。至2021年7月,有关地方已通过重新分配、收回资金、加快拨付等整改8.1亿元,促进新开工项目5个。

(二)生活垃圾处理推进方面。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未按规划要求推进。肇庆市餐厨、建筑、大件垃圾等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处置规范体系尚未建立,端州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未达预期要求,广宁县、怀集县2个项目建设进度未达省“十三五”规划要求。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监管不到位。高要区、四会市2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未落实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且日常运行监管不足,存在未验收先行投产、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管理和填埋处置不当、生活垃圾年处理量未达到可研设计目标等影响项目运营绩效问题。三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污染物监测工作落实不到位。6座填埋场对地下水质、渗滤液污染物、填埋气体成分及防渗衬层完整性的监测频率不足。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盘活方面。我市于2019年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分类归口管理实施方案》,至2020年10月相关工作推进缓慢。一是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底数不清、信息不准。3个分类归口管理资产部门未全面摸清资产底数,未经市政府批准自行调整变动应接收资产1541宗;72宗已接收的资产未能正确界定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涉及账面价值869万元、面积1.6万平方米;35宗房屋、土地等资产存在漏报错报情况,涉及账面价值1117万元,面积17.53万平方米。二是资产未有效盘活,使用效益不高。2020年市直288宗土地房屋资产处于闲置状态,涉及账面价值5201万元,面积21.93万平方米;市国资委尚未将经营性和闲置土地房屋注入市属投资集团。

三、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本级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和政府过“紧日子”、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利用外资、推动解决城区停车难等方面以及全市促进就业优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保障、2020年对口帮扶广西4个县扶贫协作有关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动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和发挥实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落实“三促进”政策方面。

1.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一是部分省级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市直有5项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的省级专项资金,其中3项共8337万元涉及2个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分配下达,最长超出250天。二是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肇庆高新区存量资金125万元用于补充部门单位一般性支出工作经费,未优先用于疫情防控、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及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财政奖补资金未发挥实效。肇庆新区1家奖补企业西江创新创业团队未能如期履约,2020年度成果及经济指标均未达考核要求,20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未能发挥效益。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监督落实不到位。市财政局绩效结果应用量化标准不够完善,12个项目因下年度无同类项目支出安排,事后绩效评价结果未能予以应用;肇庆高新区2020年仅对1个单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覆盖面窄且开展缓慢,未能为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肇庆新区未开展事中、事后以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尚未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端州区仅对5个重点财政支出项目开展事后绩效评价工作且未全面涵盖惠民实事事项,覆盖面占11.11%,且未能充分运用事后绩效评价结果。

2.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涉企保证金清理工作未及时开展。市直2个单位未清理涉企保证金和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涉及38个已竣工验收工程项目3336万元;1家国企子公司拖欠4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材料款3万元,账龄达9年。二是商会违规收取赞助费用。市直1家商会利用评比表彰活动向1家企业违规收取宣传费用4万元。三是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不够便利。市直3个单位19项政务服务事项存在未在网上公示工作指引、网上公示的事项清单与办事指南不一致、未实行网上办理行政确认事项情况。1家行业协会因行业管理部门归属管理责任不清,未及时变更网上公示的会费收费标准。四是行业协会出借公款不合规。市直1家行业协会在未召开会员大会情况下,仅通过会长会议决定,向会员企业出借会费22万元。

3.促进就业优先方面。一是肇庆市家政服务工作机制不健全。市商务局未及时牵头制定肇庆市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封开县未建立推动家政服务业发展协同工作机制,未按要求建设家政企业社区服务网点。二是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不到位。市人社局未按规定落实公益性岗位就业优待政策,未对全市13713名失业人员实行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常态化管理服务;怀集县至2020年8月仍未落实年度就业和技能培训目标任务。三是享受政策扶持的小微企业比重偏低。2020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90笔8747万元,其中发放个人贷款386笔7697万元、小微企业贷款4笔1050万元,小微企业享受政策扶持的笔数及资金仅占全市的1%和12%;18个农村电商示范站补助资金未及时审核发放,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四是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市直和4个县(市、区)“南粤家政”建设资金、职业技能提升和上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支出率38.89%,涉及金额4827万元;2019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275万元因各地长时间未开展相关培训工作,资金闲置县(市、区)财政部门超11个月未安排使用。

(二)落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保障”措施方面。一是年度工作任务未及时分解落实、按期完成。肇庆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及市县级2020年工作要点中,有13项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4项重点任务未分解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予以落实,1项重点任务指标分解与原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不符。二是推进大湾区建设实施体系不健全。2020年市大湾办未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项目库、重点项目储备库、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库。三是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不完善。由于部门沟通协调不及时,大湾区重大发展平台及重点项目信息未能及时共享,相关优惠政策措施未能充分落实、优先享受。

(三)落实“促进利用外资”政策方面。一是外资政务服务不够便利。肇庆市外商投资指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因权责不清未能按规定落实。4个县(市、区)及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未按要求实行网上公布及在线办理外商投诉处理服务。二是奖补资金拨付未及时。全市未及时拨付21家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县级奖补资金共245万元。

(四)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政策方面。一是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有3个扶贫协作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10个项目后期营运监管机制不健全,未能有效发挥扶贫资金实效和巩固脱贫成果,涉及金额4334万元。二是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1个对口帮扶县超范围使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59万元用于未列入年度帮扶计划的项目,2个对口帮扶县未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制度。

(五)落实“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政策方面一是停车管理政策制度不健全。肇庆市未及时制定城市停车管理工作责任清单,部分停车场管理事项部门职责分工不清;未及时修订完善肇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未及时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未根据地方实际变化适时调整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未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建设路外公共停车场;未制定住宅小区停车位不予出售比例政策。二是停车资源供给未优化。端州区现有的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占机动车保有量65%,核心地带停车设施配套不足,车辆疏导工作不够精细化。三是停车服务收费工作推进不及时。鼎湖区、高要区尚未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标准,不利于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

四、“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扶贫审计情况。组织对肇庆市2020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该内容已申请成果共享)。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有关决策部署,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扶贫资金及项目安全绩效方面。一是扶贫资金长期闲置。德庆县1个小水电项目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19个月,德庆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仍未立项实施,扶贫资金2419万元长期闲置。二是扶贫项目不精准。四会市、德庆县有12个扶贫项目因未严选项目实施主体、前期论证不足或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扶贫资金161万元亏损、369万元存在安全风险、326户贫困户脱贫增收受到影响。三是未按规定落实扶贫项目风险控制工作。6个县(市、区)未开展每半年一次的产业扶贫项目风险评估常态化工作,未能有效及时地对扶贫项目做好风险控制。

2.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性方面。一是各地未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持续增收脱贫长效机制,全市有328户117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存在返贫风险。二是扶贫政策未有效落地。全市1886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足额享受医疗救助,70名残疾、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生活补助以及支农从教高校毕业生上岗退费补助未及时发放;封开县、怀集县重复发放或超标准发放3户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7万元。

(二)污染防治审计情况。组织对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肇庆市河湖长制政策落实、固体废物及矿产资源综合管理情况以及区域生态补偿体制完善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职能部门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资源环境综合管理,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河湖长制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基层巡河工作执行不到位。肇庆市未建立“互联网+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河湖动态管理;通过分析“广东智慧河长”系统后台巡河数据发现,镇村级河湖长履职不到位,巡河频次远未达到规定要求,约20%巡河用时低于5分钟。二是水资源保护工作推进不理想。8项列入省、市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推进缓慢,截至2020年9月仍未开展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尚余16条主要河涌未消除劣V类水质;5个县(市、区)及肇庆高新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长度公告率不足60%等。三是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未按期完成。端州区省级碧道试点建设任务尚余6.6公里未完工,完成率35.67%;全市365座水库大坝超期未进行安全鉴定,截至2020年9月仅完成年度任务的12.3%;5个县(市、区)及肇庆高新区逾期两年未建成应急备用水源工程;3个工业聚集区逾期三年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实行在线监控。四是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未能有效发挥。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老旧管网改造、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中央、省级专项资金10405万元因项目储备和建设未及时落实,资金未能形成有效支出。

2.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方面危险废物管控不力。全市医疗机构未全面备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276家医疗机构和7家产废企业未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台账登记、处置运送等重要环节,1546家医疗机构未落实危险废物信息申报登记工作,危险废物存在安全隐患。行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不到位。环境、交通、税务、住建等行业部门协调不足,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全市仅对18家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7万元,未对1662家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固体废物管理情况和52座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行监管。三是资金分配管理不完善。7个县(市、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专项资金3516万元因工程项目进度慢、相关职能部门未及时提出用款申请等原因导致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未能形成有效支出;4个县(市、区)未结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进场费961万元。

3.河砂管理、拆旧复垦及垦造水田落实方面。一是河砂开采供应管理不到位。县级水利部门未严格按照规定的计算方式核定河道最终采砂总量;市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未按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并对市重点工程项目砂石保障形势、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分析,市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未能发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民生对砂石需要的作用。二是拆旧复垦、垦造水田工作推进缓慢。3个县2019年开展筹备的拆旧复垦项目,2020年完成验收备案55个,复垦指标形成率仅为17.03%,且未完成2020年当地目标任务;6个县(市、区)2017至2019年省市立项的垦造水田项目,2020年完成指标入库20个,水田指标形成率仅为18.52%。三是后期管护工作不扎实。4个县(市、区)12个已验收的拆旧复垦项目和4个垦造水田项目出现地块撂荒、杂草丛生、堆放杂物等情况。

4.区域生态补偿体制完善方面。一是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政策制定不合理,生态补偿资金未能发挥应有效益。德庆县、怀集县未因地制宜制定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设定扶持对象门槛过高,2年零引进符合扶持对象的绿色企业;怀集县未将省级生态保护补偿金21561万元用于发展绿色产业和环境保护方面,省级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1814万元因禁止开发区内企业退出损失情况评估工作进度缓慢,闲置县财政局21个月未使用。二是万里碧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不到位。2020年肇庆市未开展碧道防洪达标验收,未对部分碧道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结果不实,部分碧道日常管护不到位。三是推进支持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项目转型退出工作不力。5个县(市、区)及肇庆高新区制定转型退出工作方案滞后且退出补偿没有适当兼顾考虑养殖设施的投入,转型退出补偿金8811万元未及时拨付到养殖户,养殖户后续帮扶政策力度不足;德庆县、怀集县未规范开展养殖场所清理和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组织对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部门加强债券管理,多措并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未按要求储备条件成熟的项目,债券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2020年市本级有11个新增债券资金项目因项目方案未确定暂停实施、前期准备不足未能开工建设或工程进度慢等而调整资金用途,调整比例22.92%;其中有1个项目资金分配3个月后才批复立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受项目立项、规模调整影响需重新调整资金用途。二是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截至2020年底,市直8个项目尚余债券资金4122万元滞留项目实施单位账户未使用完毕。三是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未及时对经济形成有效拉动。市直10个项目债券资金支出与工程实际进度不相匹配,如工程前期施工阶段大量购置设备、未商定征拆协议而提前购置159套房产等,存在资产闲置、资金浪费等风险隐患,涉及债券资金40397万元。四是端州区债券资金使用不合规。端州区人民医院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超范围使用103万元债券资金,超项目进度拨付债券资金495万元。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包括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19年工伤保险基金)情况审计(该内容已申请成果共享),技工人才培养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2018年至2020年肇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强化社保基金管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在完善制度政策、提高保障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社保基金审计情况。

1.社保基金筹集方面。一是专项资金未及时到位。全市未足额拨付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省级专项补偿资金2539万元至县级公立医院,未足额安排拨付市县两级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3342万元。二是特殊群体未全面得到保障。1069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贫困人员应享受未享受基本养老、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涉及金额31万元。三是阶段性减免社保政策落实不严格。由于参保企业未按规定要求划型,阶段性减免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147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存在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少征缴292万元、多征缴0.53万元。

2.社保基金使用方面。一是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审核不严。社保部门未严格审核、违规认定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条件,2019年至2020年全市多发放586人养老保险待遇1684万元。二是医疗机构疏于监管。医保部门与社保部门沟通协调不足,对医保资金支付监管不力,存在20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分解住院、未按规定要求结算限定支付药品的费用、违规报销医保费用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2426万元;15家定点医疗机构2019年至2020年超200个检查检测项目通过套高标准超标准、串换等方式违规收取医疗费用637万元,其中涉及2020年度医保基金269万元。

3.社保基金运行管理等方面。一是未按期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4家国有企业未按要求完成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涉及金额9200万元。二是药品耗材采购管理不规范。3家医院未及时结算供应商货款3245万元;怀集县1家医院2020年线下自主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额占年度总采购额27.27%,超出规定比例4倍,涉及金额697万元。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审计情况。

1.服务质量方面。肇庆市基层慢性病管理医防融合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未健全。一是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力度弱。2018年至2020年合计170606人次常住老年人、141235人次常住高血压病患者、5094人次常住2型糖尿病患者应享受未享受健康管理服务;有4项服务项目未完成年度省定绩效考核基本目标要求,其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连续三年不达标。二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推进不理想。未实行动态跟踪机制,全市249969条档案信息异常,存在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档案常年无活动记录或未及时对已故人员销档、新建已故人员档案等情况;电子健康档案未实现互联共享调阅,未能与医疗机构诊疗系统信息互通共享,难以有效指导居民个人健康管理。三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用发挥有限。签约信息化程度低,签约形式单一,截至2020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为免费包,未针对不同人群需求开展区别服务;已签约信息化的17.64%六类重点人群未办理过约诊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效益未能有效发挥。

2.能力建设方面。一是床位数、医师数未达规划要求。2020年全市平均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4.54张、执业(助理)医师数2.14人,分别未达到肇庆市“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5.4张、2.8人。二是慢性病患者上下转诊机制不够健全。2018年至2020年全市慢性病患者双向转诊失衡,三年累计向上级医院转诊次数比向下转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次数高出13倍。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不到位。抽查的鼎湖区、德庆县2个县(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不足,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计缺编人数222人,在编人员三年流失30人;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配备妇产科或中医药专业医师;抽查4个镇的村医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不到7%,镇卫生院给予补助不足7%,与肇庆市村医应承担40%的服务任务、卫生院应给予同等40%补助的要求差距甚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配备和医生技能未赶上市级二、三级医疗机构。

(三)“广东技工”工程建设审计情况。一是2所院校非税收入和“三公”经费管理不严。1所经费自理公办技工院校2020年收取的学费、考试管理费等教育收费369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37万元未如实核算且未开具发票及申报纳税,院校的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报销审批手续粗放,接待清单、出差依据等支出凭证不齐全,涉及金额22万元。1所财政差额拨款技工院校未按规定将大专学费、技能鉴定培训费等非税收入158万元上缴财政。二是2所院校违规收费。2所技工院校2020年违规代收收取学生商业保险费、实习责任保险,超标准收取军训服装费等合计80万元;收取学生教材资料费未按学年结算公布,2019至2020学年结余款项32万元未退还学生。三是1所院校违规发放津补贴。1所院校违规向在编职工发放招生奖励、加班节日津补贴85万元。

六、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组织对肇庆新区中心小学建设工程、市一医院应急留置中心建设工程和标准化发热门诊建设项目等10个市重点项目审计(调查),涉及总投资8.07亿元,其中8个项目是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结果表明,相关参建单位基本能贯彻落实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成本控制方面。一是前期造价文件未能发挥控制项目总投资作用。2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内容缺失错漏,经济方案与建设方案比选流于形式,且造价核算不准确,部分建设工程和设施设备估算价虚高1022万元。二是未能按照厉行节约原则进行建设。2个项目建筑设计标准偏高,工程造价高于同类建设工程参考造价3572万元;1个项目行政用房面积、办公家具配置超标准;2个发热门诊建设项目超出设备配置标准参考目录购置非发热门诊必要医疗设备8件,涉及金额989万元,且目前实际由其他科室使用。三是未能严格执行限额设计实施建设。1个项目教学与综合行政楼建安工程概算、预算比估算分别增加860万元、719万元;5个卫生医疗系统债券项目未完成概算审批、预算评审已开工,成本控制存在隐患,涉及建安工程费23778万元。四是拨付工程进度款审核把关不严。1个绿化工程项目拨付进度款现场审核不严谨,未审核苗木种植实际完成工程量,经抽查发现数量、规格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约200万元,占完成工程量的13.72%,且苗木价格未及时确认、竣工图未及时编制,影响竣工图的真实性及后续结算的准确性。

(二)政府采购方面。一是未按规定通过中介超市进行采购服务。3个债券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环评报告编制等7类服务由代建单位直接选定服务商,涉及金额217万元。评审条件设置不规范。1个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实施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违规将投标人的营业收入、职工总数、利润等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涉及金额280万元。

(三)项目建设方面。一是前期工作推进缓慢影响工程进度。1个债券项目立项后近10个月仍未完成征拆工作;3个债券项目设计招标和编制、审查耗时超过6个月,其中有1个项目直至2021年5月底用时9个月仍未完成施工图审查。二是建设现场管控不力。1个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考勤记录、会议签名等资料造假,主要管理人员严重缺岗及擅自变更;1个绿化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缺失,苗木进场、种植、设计变更、验收、移交均审核不严,苗木数量规格无法确认。

(四)建设资金方面。一是债券资金未能有效发挥效益。6个债券项目2020年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工程预付款7128万元,截至2021年5月底实物工作量完成率仅19.32%,债券资金未能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6个项目为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建设未完成即提前购置医疗等各项设备12822万元,造成已付款未供货4430万元、设备闲置2405万元、已使用但未能用于对应项目的设备5987万元。二是后续建设资金缺口较大。6个债券项目的建设单位未能按立项批复筹资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后续建设资金共31309万元未落实。

七、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广东金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集团公司)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企业能够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未按规定缴纳税款。金叶集团公司委托银行贷款收取的利息收入188万元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涉及税款5万元;业务招待费14万元未如实核算,少缴企业所得税1万元。二是未及时确认收益及收入。金叶集团公司会计核算不实,未及时确认投资收益和借款利息收入1014万元,影响当年利润总额。三是资产出租未足额收取保证金。金叶集团公司出租厂房未按规定向租户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3万元。四是内审问题未及时整改。金叶集团公司整改工作不够到位,内审发现的2个问题没有及时予以整改。

八、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20至2021审计年度,市审计局共移送问题线索21起,涉及金额153262万元,相关部门已全部受理并正在办理中。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偷税漏税、虚假分红、违规招投标、违规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等方面。

九、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来看,对标市委、市政府走对走实走好高质量发展路子等工作要求,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促进资金提质增效、服务保障民生、推进项目建设等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有待强化。部分单位未能坚持效益导向,缺乏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对预算编制的立项谋划、项目储备和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等准备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未能做到科学理财、为民管财,“钱等项目”的情况依然存在。我市尚未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未能真正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二是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有待提升。一些地区和单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理解把握不够到位,执行重大政策措施力度不够,如污染防治、就业优先等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不力,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政策落实效果未达预期,部分工作存在失序或管理盲区。三是履职尽责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地区和单位的家园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还不够到位,尤其是对部分二三级预算单位管控不严,导致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违规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审计建议:

(一)狠抓重大政策落地落实,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用足用好国家对冲疫情影响的政策红利,围绕“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打造“4+4”产业集群、推动“一带一廊一区”建设走深走实等重大政策和工作部署要求,完善制度设计和配套措施,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强化政策执行监管和考核评价,推动政府监管和治理创新,切实提升重大政策实施效果。不断巩固脱贫成果,促进社保基金公开透明管理,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基础建设,推进援企稳岗、就业服务等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降本增效,确保中央“六稳”“六保”要求及时精准落地惠及群众,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加快补齐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短板,夯实河湖管理基础性工作,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强化规划约束和生态空间管控,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保双促双进。

(二)狠抓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切实抓好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在项目谋划储备、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下大功夫,进一步增强财政管理服务效能。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低效支出,提升资产管理质量,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扎实推进预算编制绩效管理标准化建设,健全细化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推动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持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政策实施效果。

(三)狠抓重点领域风险管控,着力做好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加大政府债务管控力度,健全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系统精准施策,分类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完成全年债务风险化解任务。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尤其是立项审批、概(预)算编制、工程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资金监管等重点关键环节,压实部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硬约束,依法刚性招标管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估(概)算造价指标体系,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终身责任制,严控投资成本,防止政府投资的损失浪费。深化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加强对下属企业经营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经营风险,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四)狠抓标本兼治和严格督查问责,着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坚持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效果为目标,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的领导监督和落实机制、责任机制、工作运行机制以及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强化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的主体责任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管理短板、促进决策规范运作,切实提升重大政策贯彻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财政资金科学使用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整改督导多方沟通协调、联合督查、信息共享等有效机制,强化清单式管理、闭环式管控,确保整改真正落实到位,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整改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继续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更好地为我市尽快实现GDP超3000亿元,加快建设彰显中国特色、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