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根据《肇庆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肇司办〔2022〕64号),我局开展了2025年度公证机构执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检查工作的过程
2025年12月15日,在市司法局机关纪委以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的监督下,我局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从全市7家公证机构(全市共有10家公证机构,目前有3家因公证员不足2人暂停执业)中随机抽选广东省四会市公证处(以下简称四会市公证处)为此次检查对象,从《肇庆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选出简达理(行政执法证号:19170011019)、徐冬世(行政执法证号:19170011012)作为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在实地检查前通过书面检查通知和电话通知被检查对象,12月24日,执法人员简达理、徐冬世到四会市公证处开展实地检查,同时邀请肇庆市广信公证处公证员伍晓红陪同抽查公证案卷质量。
二、检查情况和结果
经书面和实地检查,四会市公证处在公证执业方面情况如下:
(一)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
1.四会市公证处有自己的名称,在肇庆市四会市朝阳街13座1号有固定场所,有3名公证员,分别是:姜灿、胡颖妍、陈珠洙,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2.公证机构负责人是姜灿,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条规定的要求。
(二)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
2025年四会市公证处不存在违法变更登记事项的情形。
(三)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
1.执业情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9日,四会市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案件828件,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服刑人员等人士提供上门服务18件,为低保、经济困难人员等人员提供减免公证费案件3件。四会市公证处强化公证服务惠企便民,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容缺受理制度,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群众申办公证所需材料,制作个性化的材料清单。推行全面预约制度,配置了专用于微信咨询和微信预约的工作手机,当事人不需要奔波,通过微信就可以审查资料并预约办证,通过“云”审查、“不见面”预约,让公证服务加速。对群众确实难以取得的证明材料或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指派专人前往相关部门调取核实证据资料204份。缩短办证时间,除需要调查核实的案件外,基本在5个工作日内出证,为群众办理“高效办成一件事”案件70件。
2.未发现四会市公证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3.未发现四会市公证处的公证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
1.现场随机抽查四会市公证处2025年办理的公证案件卷宗,卷宗号分别为:(2025)粤肇四会证字第16号、第35号、第53号、第62号、第77号、第85号、第105号、第132号、第134号、第148号、第188号、第235号、第239号、第240号、第248号、第316号、第360号、第364号、第381号、第382号、第400号、第401号、第408号、第467号、第574号、第693号、第704号、第715号、第784号、第800号。总体公证质量良好,所检各类公证办理程序规范,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和相关公证业务指引规定,未发现违反公证程序办理公证的情形。
2.存在问题:(1)个别卷宗存在瑕疵,如留存档案中向相关单位发出的协查函遗漏盖章,缺少核查留痕记录;(2)卷宗目录未按2025年6月《公证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作出及时调整。
3.整改建议:全面检查公证卷宗,按照2025年6月《公证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完善案卷资料内容,进一步提高公证卷宗质量。
(五)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1.四会市公证处2025年没有发生公证争议。
2.四会市公证处已建立包括政治业务学习、案件受理及审批、公证质量检查、印章管理、水印纸管理、档案管理及借阅等制度。因四会市公证处无独立的人、财、物权,故无制定财务、资产等管理制度。
三、检查处理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将检查情况和结果现场反馈四会市公证处,并在局门户网站依法公开,要求被检查的机构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特此公示。
肇庆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