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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肇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2000071414713/2025-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肇庆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2-31
名称: 肇庆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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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1-0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司法局(分局),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肇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方案》《肇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市局于2024年12月开展了2024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程序和过程

  根据《肇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12月2日在市局直属机关纪委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的监督下,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平台,从《律师事务所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选确定了5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检查对象,同时对应5家律师事务所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2名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分别于12月12日、18日、20日、24日前往广东继海律师事务所、广东商达(肇庆)律师事务所、广东祥麟律师事务所、广东洊江律师事务所、广东肇民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检查。

  二、检查情况和结果

  经书面和实地检查,广东继海律师事务所、广东商达(肇庆)律师事务所、广东祥麟律师事务所、广东洊江律师事务、广东肇民律师事务所均保持了法定设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14条、15条、16条的规定要求,登记地址、实际经营地址、合伙人数量等情况与向市局备案的内容一致,未发现执业过程中存在明显违法的情况。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短板弱项,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律师事务所公示的收费标准与向市律协备案的不一致;二是个别律师事务所用章没有单独登记,凭收案登记盖章;三是个别律师事务所的案卷材料没有及时归档;四是部分律师所制度比较陈旧,未根据最新规定予以修订完善,如收费管理、投诉处理等制度;五是个别律师事务所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等文书事项记载栏存在留白情形等。

  三、检查处理情况

  按照规定,市局已现场向被检查的律师事务所反馈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公开,要求被检查的律师事务所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其他律师事务所对照检查发现的同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分局)就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将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向市局提交相关情况报告。



  肇庆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