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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党史学习教育】从“一五”到“八五”——党领导全民普法的光辉历程
2021-06-21

【党史学习教育】从“一五”到“八五”——党领导全民普法的光辉历程

发布日期:2021-06-21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开展“四史”宣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今天,本文回顾三十五年来普法工作的历程、成就,就党领导全民普法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普法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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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写进了之后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开启了崭新征程,十六字方针,为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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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主要奠基人,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提出:把法律交给人民。

  1985年,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司法部提交了普法‘一五规划’草案。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自始,一项规模宏大的全民普法工程拉开了帷幕。

  普法工作历程

  “一五”普法(1986年至1990年)

  1986年至1990年,是全国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阶段。这一时期普法教育的特点是启蒙教育、普及法律常识。

  重点内容:

  普及的基本内容是:十法一条例,即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兵役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以及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基本法律。

  重点举措:首次在中南海举行法制讲座,中央领导带头学法,极大地推动了全民普法工作。

  “二五”普法(1991年至1995年)

  重点举措:全国普法办成立

  199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二五”普法规划。不久,为适应普法工作的需要,成立了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二五”普法,在继续抓好宪法等基本法律知识普及的同时,强调了部门专业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突出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200多部法律法规。

  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二五”普法开展期间,在普法基础上开展起来的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到1993年底,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由党委、人大、政府作出决议并制定实施方案,正式提出并开展了依法治市的省辖市、地级市已达113个,县级市120个,约占全国城市总数的40%;约有600多个县(区)正式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

  “三五”普法(1996年至2000年)

  明确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

  成立专门队伍:一支具备较高法律素质的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员队伍已经形成,全国总人数达到700多万。有25个省、自治区成立了省级普法讲师团,成员700多人,全国地市、县级成立的普法讲师团成员有61000多人,法制宣传教育从此有了高素质的宣讲骨干队伍。

  创新工作形式:在基层乡村、社区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万家”活动;在军民共建中开展“法律拥军”活动;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三五”普法期间,一项项形式新颖的普法活动在各地相继展开。

  “四五”普法(2001年至2005年)

  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12月4日,人们迎来了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各地广泛开展了以“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此后,每年的12月4日,全国各地都会举行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

  开通现代传媒阵地:2001年6月27日,司法部主办的“中国普法网”正式开通。(现已更名为智慧普法平台)

  2004年底,中央电视台开办了社会与法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治中国》、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中国法治报道》、《法治在线》等栏目已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节目。

  “五五”普法(2006年至2010年)

  提出法律六进:2006年7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通知,决定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时至今日,“法律六进”活动依然在循序渐进地向前推进。

  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2008年4月,全国普法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目前,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多地出台法制宣传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推进的轨道。

  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1日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修订通过并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六五”普法(2011年至2015年)

  新十六字方针: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党的十八大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

  设立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七五”普法(2016年至2020年)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党的十九大)于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在北京召开。党的十九大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普法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


  国家主要领导人首次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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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7日上午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宪法宣誓仪式举行

新当选的国家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

  确立守法普法议事机构

  2018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下设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加强对全民普法的统筹协调,更是有力推动了各项普法工作。

出台一系列重要的制度安排

  党中央对普法工作进行了科学的顶层设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并制定下发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全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了全民普法的主干性、基础性制度。

  小结

  自1986年我国“一五”普法正式展开,35年持续不断的普法教育,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如同一场深刻的观念革命。今天的中国,每一个公民都是法治中国的亲历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只有人人尊崇法律、信仰法律,只有公民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法治力量才能深入人心,法治才能成为现实。

  “八五”普法规划出台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八五”普法工作将继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展望未来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