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实施 部门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是否属于 跨部门 联合抽查 | 配合 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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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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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 全市企业不定向抽查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 2022年度年报的企业 | 是 | 税务、人社、商务部门 | ||
2 | 直销行业打传规直专项抽查 | 直销企业及关联主体是否存在违规直销、传销、虚假宣传等行为。 | 辖区直销企业及其关联主体(包括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等) | 否 | ||||
3 | 电子商务平台不正当竞争、涉传行为专项抽查 | 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存在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及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行为,是否存在传销行为以及为传销提供条件行为。 | 辖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经营者 | 否 | ||||
4 | 价格行为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情况及其它价格行为的检查。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否 | ||||
5 | 医疗领域专项抽查 | 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强行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 | 公立医疗机构 | 否 | ||||
6 | 教育领域专项抽查 | 中小学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服务性收费、代收代支强制性收费。 | 中小学 | 否 | ||||
7 | 对全市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抽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全市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 | 否 | ||||
8 | 电子商务经营者定向抽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否 | ||||
9 | 野生动物经营者监督检查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否 | ||||
10 | 文物经营者监督检查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否 | ||||
11 | 拍卖企业监督检查 | 拍卖企业的主体资格检查 | 拍卖企业 | 否 | ||||
12 | 广告行为检查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 否 | ||||
肇庆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汇总表
发布日期:2023-06-2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