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粤市监〔2020〕91号)和《肇庆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肇府函〔2019〕362号)要求,我市制定了《肇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肇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doc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