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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2000071414045/2024-00188 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4-12-13
名称: 肇庆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号: 肇科〔2024〕25号 发布日期: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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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以下简称指导类项目)的组织管理,肇庆市科技局决定对到期指导类项目集中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肇科〔2024〕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验收对象

  (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验收、终止的指导类项目。

  (二)项目立项满一年且已完成项目合同书内容的指导类项目。

  三、验收要求

  (一)本次验收采取审核出库和评审出库的方式,由项目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其中:审核出库项目应达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未达到审核出库条件的项目,均采取评审出库。

  (二)项目牵头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要求,提出评审方案(参照附件1),经所在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按方案组织技术专家进行评审验收。评审专家的确定参照《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三)验收评审采取一次性评审,验收结果为:通过、不通过、终止。验收不通过的项目,不得反复评审。验收结果应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验收结果实行报送制度,由项目牵头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最终验收结果(参照附件2)报所在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五)项目验收资料及评审方案、公示、内部决策等相关资料,由项目牵头单位存档备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验收书;2.项目合同书;3.项目结题自评估报告;4.佐证资料(论文、知识产权、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5.项目变更批复资料(如无可不提供)。

  四、系统具体流程

  (一)审核出库:项目负责人登录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提交验收申请书→项目牵头单位出具审核通过意见书→项目牵头单位管理员退回验收申请书→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验收书,录入单位审核通过意见书→项目牵头单位管理员审核→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市科技局研究并下达出库通知。

  (二)评审出库:申报人登录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提交验收申请书→提交→项目牵头单位审核通过→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项目牵头单位管理员退回验收申请书→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验收书,录入验收意见→项目牵头单位管理员审核→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市科技局研究并下达出库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请已向市科技局提交纸质验收资料的单位于2024年12月20日前取回资料,并按本通知要求完成验收工作。

  (二)联系方式

  1.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业务咨询):童艳荔 2899816,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六路芙蓉西二街10号市科技中心大楼十楼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邮政编码:526020。

  2.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申报系统技术支持):陈建宁 2899820;省技术咨询:020-83163365,QQ:800099528。

附件1:出库评审方案

附件2:xxxx单位关于报送项目出库结果的函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