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法〔2024〕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各县(市、区)税务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经济贸易和科技局、财政局,肇庆新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肇财规〔2023〕1号),为做好2024年肇庆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请工作,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共同制定了《2024年肇庆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1.附件:2024年肇庆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 .docx
2.附件2:粤港澳大湾区人才税e查操作指引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