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财政部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94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财预〔202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将肇庆市2022年第二批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现将调整项目信息汇总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肇庆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2022年第二批)
2.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项目发行材料(2022年第二批)
肇庆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