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夏冠新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提高普通公路项目补助资金标准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普通公路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普通公路项目。2019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2亿元,不足全省的1%,全市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常住人口计算)为2751元/人,仅为全省(11151元/人)的24.7%;财政支出超过7成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底线民生,另外还需保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政策性配套、省(市)十件民生(惠民)实事等刚性支出,财政保障能力非常有限,对社会事业的投入主要依靠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不仅与珠三角其他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与粤东西北兄弟市比较也仅处于中游位置。
目前部、省的补助标准是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补助标准及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9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公路(桥梁)建设省投资补助标准的通知》(粤财综〔2015〕13号)等文件执行的,补助标准是按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的。近年人工费、材料费持续上涨,原有补助标准明显偏低,已不适应目前公路建设投资实际需要。以国省道项目、农村公路为例,我市山区省道升级二级公路造价约1200万元/公里,按照目前政策省可补助200万元/公里,仅占总投资的16.7%,项目资金缺口巨大;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项目,省补助(18万元/公里)仅占项目投资的32.7%。因此,建议省考虑我市实际情况,研究提高普通公路项目上级补助标准,保障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健康发展。
专此函达。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