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23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陈宇航代表提出了关于优化各类用地政策支持肇庆新区加快发展的建议。经研究,我市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系列指示精神,在贵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肇庆新区在起步发展阶段的用地规模、用地指标、水田指标等土地资源要素得到重点保障,但自2018年以来,受相关土地管理政策改革因素影响,肇庆新区在全力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特别合作试验区过程中,土地资源要素瓶颈制约愈发凸显。为此,建议请贵厅充分考虑我市已进入粤港澳大湾区行列及省委、省政府赋予肇庆新区加快建设成为广东探索新型城市化进程的先行区和试验区、广东面向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核心载体的战略定位,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建议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倾斜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下阶段肇庆新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资源保障。
建议在今后的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倾斜支持,将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特别合作试验区列入省重大平台专项指标扶持范围以释放肇庆新区蕴藏的土地资源潜力,拓展大湾区建设发展空间,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三、由于肇庆新区范围内的土地是优良的农业产区,尤其水田较多,当前发展建设需占用耕地,建议在今后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指标分配中予以倾斜支持,解决“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问题,确保肇庆新区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