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市民登录| 政务邮箱| 邮件订阅| 网站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现在位置: 首页 > 住房保障 > 住房保障动态

肇庆市端州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撰写时间:2025-06-19 11:0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肇庆市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知(端住规〔2025〕1号现将2025年肇庆市端州区申请受理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1.现场申请受理时间:本年度受理申请1次。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至7月25日。

  2.网上申请时间:全年接受申请。

  3.本年度公租房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只能提交一次申请。

  二、受理对象

  端州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其他(含:端州区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享受定恤定补优抚对象、端州区环卫工人、端州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

  年满16周岁的端州区户籍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独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申请受理方式

  端州户籍的申请人可在现场申请受理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或自行网上申请;非端州户籍的申请人实行网上申请。

  四、提交资料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完整、如实填写《肇庆市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诉讼离婚生效司法文书、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档案复印件或证明等);再婚的提供上一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和现时婚姻的结婚证;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年薪、奖金所得和生产、投资、经营、承包、承租所得以及劳动报酬及分红所得。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无工作单位,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实行诚信申报。申报金额低于端州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核对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以受理申请之日前连续12个月的总收入为计算时限。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供的收入证明与纳税申报清单数额、社保清单数额不一致的,以相关政府部门的记录作为计算依据端州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无需提供。

  4.家庭资产申报表。家庭资产申报包括不动产、宅基地、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工商登记等的自我评估价值。

  5.家庭成员存在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明。

  6.核查家庭信息授权书。

  根据申请对象的不同,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端州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2.子女在读的,提供在读证明;

  3.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工资收入流水;

  4.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

  5.特困的,提供特困证明。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学历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证明。

  (三)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

  1.有在端州区就读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在读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证明。

  (四)其他

  1.端州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

  (1)申请人与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或肇庆市端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2)社保证明。

  2.端州区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享受定恤定补优抚对象

  (1)退役军人或其他享受定恤定补优抚证明材料;

  (2)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3)子女在读的,提供在读证明;

  (4)低保的,提供低保证明;

  5)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工资收入流水。

  3.端州区环卫工人

  (1)有在端州区就读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在读证明;

  (2)劳动合同。

  现场受理需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核对后退还。《肇庆市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家庭资产申报表》、《收入证明》等表格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电子版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住房保障专栏下载。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对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任由有关单位个人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其真实性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申请公租房保障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驳回申请,并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驳回其申请,并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网上申请流程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于搜索栏输入“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跳转至申请页面。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报相关申请资料,并上传相应的附件完成以上操作后,即可成功提交申请。注:原“公租房”APP申请渠道即日起停止使用。

  、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受理:申请人在社区居委会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提交资料。

  2.初审并公示:对于线下申请的,在每年规定的受理时间内,街道办事处会同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相关情况在户籍或居住所在社区居委会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经初审不通过或公示异议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通过书面和短信告知申请人核查结果,并说明理由;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在公租房信息系统提交初审意见,并将申请资料报送端州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网上申请的按季度在网上进行公示。

  3.核查:端州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核查,对通过核查的申请家庭在公租房信息系统提交核查意见,并将申请资料报送肇庆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核查不通过的,通过书面或短信告知核查结果并说明理由。

  4.审核并公示:肇庆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核查合格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办公场所和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取消申请家庭的申请资格,退回端州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书面或短信告知核查结果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进入轮候,肇庆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社区居委会受理或网上申请录入电脑时自动生成的家庭档案流水号和申请家庭人口结构,按照房型配租原则编制轮候顺序号,并在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咨询电话:

  端州区住房保障办公室:2323820

  肇庆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321375

                                                                                                                                                                       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