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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保障性住房住户保障资格复核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撰写时间:2025-05-22 16:2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保障房住户:

  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和《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肇府规〔2023〕8号)的有关规定,做好保障房动态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将开展保障房住户年度保障资格复核。复核结果作为承租公租房续签租赁合同的前提条件,经复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或拒绝配合参加复核的公租房对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关系收回公租房,承租人经责令后逾期不退回公租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将复核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复核对象:保障房住户。

  二、复核内容:入户检查住房使用情况;核查家庭人口、收入、资产变化情况(不限于不动产登记、车辆、社保、税务、工商登记等相关信息)。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保障对象到所居住的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领取《肇庆市市直公租房保障家庭年度资格复核申报表》,或自行登录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住房保障专栏(https://www.zhaoqing.gov.cn/zfxxgklm/zjj/zdlyxxgk/zfbzxxdt)下载,如实填写,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交回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惠福居:2166171,惠和居:2739276,惠畅居:2736706,惠兴居:2105029,安居华苑:13560925749,建恒花园:2560321。

  肇庆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321375、226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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