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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肇庆市端州城区单位职工整体租赁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撰写时间:2024-02-20 09:3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2023年12月29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做好肇庆市端州城区单位职工整体租赁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肇建规〔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市直、端州区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内容,现将《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助力端州城区企事业单位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解决企事业单位中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过渡住房问题,起草制定了该《通知》。

  二、主要依据

  (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

  (三)《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

  (四)《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肇府规〔2023〕8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申请对象、申请条件、申请审核流程、房源分配和监督管理。

  (一)申请对象。端州城区的企事业单位住房困难职工。

  (二)申请条件。需符合《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肇府规〔2023〕8号)和当年端州区公布的公租房申请准入条件规定。

  (三)申请审核流程。单位职工申请整体租赁公租房审核实行“三审二公示”制度。

  (四)房源分配。用人单位结合房源情况分配公租房后与入住职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分配结果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存。

  (五)监督管理。用人单位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入住人员的动态管理,对发现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及时进行清退。

政策文件: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肇庆市端州城区单位职工整体租赁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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