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0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1-04 10:09:51 来源:本网·肇庆市公安局 [ 字号:大中小 ]
谢跃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订肇庆市养犬条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于2020年5月6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关于制定肇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申请》,5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答复:2020年度无法再新增新的立法项目,并建议我局围绕我市犬只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在市人大常委会征集明年立法项目建议时,提出立项建议书,由市人大常委会统筹考虑,并报市委研究决定是否纳入明年的立法计划。
目前,我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养犬管理规定》,并参照我省广州、中山等城市有关养犬的管理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起草了《肇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养犬管理区划分及养犬限制、养犬行为规范以及违反规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较为详细的规定。我局将在市人大常委会征集明年立法项目建议时,提交立项申请书,争取明年出台《肇庆市养犬管理条例》。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
肇庆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4日
(联系人:严立文,联系电话:29623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信奇副市长、剑铮副秘书长。
市人大选联工委、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