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深化制造业与
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信息化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肇庆市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07号),协同推进“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促进全市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提升我市制造业竞争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东融西联、产业强市、实干兴肇”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充分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以构建跨界融合的新型制造业体系为着力点,以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平台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为重点,大幅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水平,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努力提升我市制造业竞争力水平。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激发活力。推动制造企业深入开展“双创”,建立创新机制,营造创新文化,调动企业、社会力量与资源,持续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流程、模式等全方位创新,提升制造业创新发展水平。
跨界融合,聚合优势。推动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跨界合作,聚合互联网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应用、新模式,提升制造业供给质量与效率,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
示范引领,分业推进。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分行业打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带动全市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整体提升。
企业主体,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公共服务,推动形成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融合发展、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18年,全市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活力明显增强,互联网制造新模式快速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渗透融合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
制造业企业互联网“双创”能力快速提升。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5%,工业云企业用户超过500家。
制造业与互联网加速融合。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企业关键工序数控率达到55%、网络化率达到70%、互联网销售率达到65%、互联网采购率达到60%。
互联网制造模式快速发展。全市力争国家级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达到1家,省级试点企业5家。
到2025年,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制造业骨干企业“双创”体系基本完备,互联网制造新模式广泛普及,制造企业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水平大幅提升,制造业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平台建设。
1.加快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推动龙头制造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开展企业内外部创新创业活动,增强企业创新活力。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制造企业运用互联网加快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咖啡等新型“双创”平台建设,建立资源集聚、创新活跃、服务完善的“双创”生态环境。探索实施《众创空间知识产权服务标准(2015)》,加快创客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创新创业。(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负责,列为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培育发展互联网制造新模式。以我市被纳入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为契机,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机械手等,以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汽车和摩托车制造、金属加工、电子信息等行业为重点,着力推进工业机器人示范应用。支持制造企业开展“双创”,培育发展互联网制造新模式,研发与互联网跨界融合的新技术、新产品,运用互联网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制造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负责)
3.加快完善工业云平台。加快工业云平台建设,提升协同设计、协同研发、协同制造、精准营销等专业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制造企业依托工业云开展资源共享、产业链协作,提升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支持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建设或开放企业内部云平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工业云应用。(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4.建设工业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企业牵头建设工业电子商务垂直平台,推进工业电子商务支撑体系集成创新、重点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协同、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工业电子商务和物流集成创新等领域的工业电子商务创新项目建设,加快工业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培育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新模式。
5.积极发展互联网型工业设计。鼓励科研机构、工业企业、设计单位、高等院校间加强合作,开展产学研联合创新,加快构建工业设计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机制,鼓励企业加快工业设计中心建设,逐步形成国家、省、市三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体系,发展网络协同设计、众包设计、虚拟仿真、3D打印等新模式。开展互联网型工业设计示范试点,培育互联网工业设计骨干企业。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制造企业、工业设计机构开展新产品众筹、预售、消费行为分析等合作,引导企业面向消费者优化工业设计,扩大产品有效供给。(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6.培育发展互联网制造。大力发展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推动在线计量、嵌入式计量、在线检测等全产业链质量控制,提升制造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服务质量。开展网络协同制造试点,引导制造企业基于工业云平台开展云设计、云仿真、云制造、云服务,提升产业链运行效率。推动个性化定制软件研发和柔性制造平台建设,发展设计定制、生产定制、方案定制、服务定制等个性化定制新模式。推动服务型制造业发展,引导企业拓展在线监控诊断、质量诊断、远程故障诊断及维护、工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网上支付结算等新业务及产品后市场服务,不断完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质监局负责)
7.大力发展智能工厂。鼓励企业在生产中广泛应用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人机智能交互、自动识别、分布式控制等先进制造技术。实施“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计划,加快工业机器人在重点制造行业的规模化应用,带动全行业生产制造智能化水平快速提升。重点在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环保装备、金属加工等行业,通过新建或改扩建方式,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打造一批机器人应用示范项目、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质监局负责)
8.发展供应链智能化管理模式。支持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金融企业合作,发展敏捷供应链、电商与金融融合供应链、全渠道O2O服务供应链等新模式。加快培育平台型、生态型的供应链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建设供应链管理公共信息平台,提升上下游企业组织协作效率。在装备制造、汽车及其零部件、电子信息等行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创新试点示范,带动全市工业企业物流供应链整体竞争力提升。(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三)提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水平。
9.建设新型创新研发机构。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等牵头组建制造业行业创新中心,大力推动华南师范大学(肇庆)国际光电子研究院和肇庆(高要)智能制造研究院尽早落地建设,并积极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联合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按照“科研+产业+资本”建设模式,建设一批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成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联盟。继续支持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5亿以上大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至2019年,争创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家、省级110家、市级90家左右;新建2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质监局负责)
10.推动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实施产学研结合促进工程,深化与国内、省内重点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全面合作,加快长春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肇庆分园光电技术公共实验室、肇庆高新区产业创新研究院、端州广工大协同创新研究院、广东华南农业航空工程研究院、肇庆(高要)智能制造研究院等已挂牌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运营,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制造企业联合建设工业互联网测试验证平台和综合验证试验床,开展兼容适配、互联互通和互操作测试验证。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制造业企业联合研发跨界融合的新产品,围绕制造业重点领域需求,提升发展外观设计、结构设计、功能设计等环节创新设计能力,大力发展产品系列设计、产业链系统化设计,支持企业加强高附加值、智能型新产品研发,重点开发一批“专特精高”工业新产品。(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11.利用互联网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引导企业运用智能传感器、物联网、资源能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开展生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三废”循环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技术应用,积极推进工程机械、机床、电机等旧工业产品再制造利用,努力推进制造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完善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推进市、县、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市、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的能耗监测网络,实现资源能耗情况在线精确监控和优化管理,推进节能降耗。(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负责)
12.分行业制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解决方案。鼓励我市科研院所、高校、龙头骨干企业,围绕节能环保装备、汽车整车及其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高端电子装备等重点装备制造行业,开展关键技术、网络、平台、应用环境的集成互联测试验证,分行业制订物理信息系统集成互联标准。开展重点行业系统解决方案试点示范,逐步发展智能装备、智能工厂、智能服务、智能供应链等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局负责)
13.实施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牵手工程。引导互联网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推动互联网企业与制造企业开展股权合作、技术研发、成果转让,推动新技术、新产品跨界融合。支持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作,发展消费者行为分析、O2O营销、在线服务、敏捷供应等新模式,提升制造企业竞争能力。鼓励互联网企业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推动制造企业技术、设备、服务等资源共享。(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市通建办负责)
14.开展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建设。以“互联网+先进制造”专业镇和龙头骨干制造企业为重点,围绕智能工厂、互联网制造模式、互联网生产服务业、工业大数据应用等重点领域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试点,培育示范性项目建设,培育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应用、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带动全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快速发展。(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负责)
(四)强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支撑体系建设。
15.加快高速工业物联网建设。按照“万兆进园区、千兆进企业、百兆进车间”要求,推进全市高速工业物联网建设。在全市重点工业园区开展万兆光纤网络扩容建设,推动4G 网络对全市所有工业园区全覆盖。推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大企业建设车间高速物联网,推动车间互联、生产线互联网和设备互联。充分发挥物联网作为工业互联网加速前行助推器的作用,积极开展智能工业等领域物联网应用服务与示范推广。大力支持超高速无线局域网(EUHT)的建设,推动向5G等下一代通信网络演进,扩大EUHT网络部署,推动我市制造业加快向网络化、服务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市经济信息化局负责)
16.完善制造业互联网支撑体系。完善“网+云+端”(工业宽带、制造云、制造业智能终端)的制造业信息基础设施,大力实施制造业信息基础设施“企企通”工程,满足园区内企业高带宽专线服务需求,省级以上园区内企业基本实现高宽带专线全覆盖。组织开展大中型企业宽带专线服务,实现工业信息基础设施与服务“进企业、入车间、联设备、拓市场”。实施制造业云创新服务试点,推进软件服务、制造资源、标准知识的开放共享,培育社会化、共享式制造模式。加快构建大数据产业链,促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在制造业领域加快推进大数据示范应用,以应用推广带动技术和应用创新,形成一批各行业的示范典型。推动建设肇庆大数据云服务产业园。推进肇庆电子元器件产业共建基地、广东省光电产业基地等产业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发展和应用示范工程。(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通建办负责)
17.推进制造业大数据应用。在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五金、电子信息、建材等行业,组织开展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示范。支持工业企业开展设备、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的数据自动采集和大数据分析,实现精准决策、管理与服务。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制造业大数据中心,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行业数据收集、整理、共享、分析及应用等服务。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应用,界定数据开放边界,推动制造业大数据平台与政府部门数据平台的联网建设,实现制造业数据的快速采集、分析和利用。(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通建办负责)
18.加快现代物流体系联网建设。加快肇庆市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省市共建广东智慧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实现与省内的主要物流园、配送中心和龙头骨干制造企业联网共享。推进RFID、二维码识别、全球定位系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采集跟踪技术在物流、商贸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制造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和智能化物流成套设备,发展精益物流、零库存管理、循环取货等先进物流模式,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环节智能化水平。推动物流企业、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构建“电商平台+干线物流+终端配送服务”新模式,发展“网订店取(送)”、智能快件箱等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新服务。(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19.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共建“双创”服务体系。鼓励互联网企业向制造企业开放网络、计算、存储、数据资源,向全社会特别是中小制造企业提供“双创”服务支撑。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加大对“双创”基地宽带网络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网络资费,降低“双创”成本。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制造企业联手打造一批专业化“双创”服务示范区,提供技术、人才、资本、产品、知识产权、培训等“双创”服务。(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通建办负责)
20.大力发展安全可控的工业控制系统。落实工业信息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加强工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提升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管理能力。实施国产化产品替代工程,在电力、通信、交通、金融等关键领域,稳妥推进工业CPU、通信芯片、操作系统、工业控制系统、网络设备、智能终端等关键元器件、基础系统的国产化替换,逐步建立独立自主的工业控制技术体系,确保我市工业安全。(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局、市通建办负责)
(五)做大做强智能制造产业。
21.开展智能技术和装备创新。支持重点领域企业设备更新,通过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老旧设备淘汰,提升装备自动化水平。鼓励首台(套)装备的使用,支持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重点推广应用的新产品、新技术。加快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等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的应用推广,鼓励企业在生产中广泛应用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人机智能交互、自动识别、分布式控制等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在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环保装备等产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每年启动10家智能工厂示范工程建设。(市经济信息化局负责)
22.推进智能制造模式培育。围绕汽车零部件、金属加工等传统行业和特殊行业,推进“机器换人”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面向重点离散型制造、流程型制造行业,通过工业互联网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建立离散型智能制造和流程型智能制造,培育发展协同制造、个性化制定远程智能服务制造模式。选择基础较好的区域和企业开展智能制造专项试点示范,规划建设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区,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区创建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至2019年,关键工序生产、装备数控化率达到55%以上,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达到85以上,建设10家以上智能工厂和100家以上数字化车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负责)
23.强化智能制造基础支撑。引导制造业企业和标准化组织紧密合作,研究制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开展标准的试验验证。强化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技术支撑,大力开展工业核心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建设软件测试验证平台。鼓励研发融合新型技术的工业互联网设备与系统,建设试验网络并开展应用创新。鼓励企业研制安全可靠的信息安全软硬件产品,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信息安全保障试点示范。至2019年,基本形成支撑智能制造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一批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审查、检查和信息共享机制的试点示范。(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质监局负责)
24.加快应用服务体系构建。大力发展一批为智能制造模式推广应用提供服务的工业工程公司和系统集成商,加快建设技术研发、产品检验检测等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和信息咨询、技术评估等公共服务机构。持续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工作,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支持有条件的工业设计机构向智能制造领域拓展。至2019年,培育3家智能制造产业服务平台式机构。(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25.健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制造业与互联网创业创新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营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宽松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合作机制。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推动高价值专利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研发机构间的创造布局、协同运用、许可转化和价值实现,加快制造业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市发展改革局、市编办、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教育局负责)
26.优化国有企业“双创”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融合发展“双创”的引领与促进作用,鼓励国有企业设立“双创”投资基金,支持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创新创意项目孵化、科技成果转化。落实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政策措施,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激励约束和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国有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联手建设一批众创空间、众创咖啡等“双创”平台,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负责)
27.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省在创业创新、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产业发展、科技攻关、中小企业等方面的省级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双创”平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加大对互联网创业创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投资。鼓励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设立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负责)
28.强化税收金融支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按照国家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与要求,研究探索对天使投资的税收支持政策。探索实施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科技局负责)
29.加强用地用房保障。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新业态、兴办互联网众创空间的地区,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鼓励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多层工业厂房、综合研发用房等,供企业进行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生产、研发、设计、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鼓励各地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厂房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并通过发放租房券的方式,向创业者和“双创”平台运营机构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30.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实施西江人才计划“1+10+N”系列政策文件等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主动对接国家级人才,引进一批拥有科研成果或项目的领军人才或团队,继续鼓励企业引进制造业“海外工程师”。落实高层次管理人才、高科技人才以及来肇投资人才居留便利等有关政策,开通人才来肇工作许可办理的绿色通道,培育和引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高端人才和职业人才。支持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与企业加强合作,共建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探索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试点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市每年举办至少1期“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企业领导人培训班,学习交流互联网制造新模式、新应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负责)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和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政策落地,加强检查督促,确保融合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