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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断加强河道可采区管理

规范河砂管理 保障河道安全

保护视力色: 作者:记者 谢江涛 来源:西江日报     撰写时间:2016-11-24 10:34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西江被誉为“黄金水道”,天然的西江水环境孕育了丰富优质的河砂资源,这里向来就是我市河砂重要开采区。不过,由于西江河道线长面广,长期以来,河道采砂管理都是一项重大而复杂的工作。

  日前,记者在参加两广“保护母亲河”联合采访活动中了解到,近年我市不断加强河道河砂可采区管理,坚决打击非法采砂和非法河砂经营行为,加快推动河砂采销规范化管理的进程,全力守护西江生态环保底线。

  科学规划 确保河砂合理供应

  自《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出台后,西江采砂各项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我市分别于2012年底和2013年初印发了《肇庆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及《肇庆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对我市省、市主要河道的采砂规划、开采计划、许可发证、采销方式、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规定。

  市水务局建管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西江河砂开采会遵循“科学规划、计划开采、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江河水情、来砂量、水利工程安全等情况,在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划定可采区和禁采区,还有规划和批准年度开采总量。“划定的可采区分布在我市7个县(市、区),覆盖省管、市管河道,包括纯河道采砂和因工程建设涉及的采砂区域,规划开采量基本满足我市城乡建设和重大基建项目建设的用砂需要。”

  据了解,近年我市还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在公开招标确定河道采砂施工单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迅速进行审查和核实,在法定时限内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使符合规划,完善程序的可采区采砂施工尽快开工,增加各地河砂供应,满足社会用砂需求。

  采销分离 杜绝超时超量开采

  除了强化可采区和禁采区划定和管理,从2013年起,我市还从河砂管理的体制机制着手,先行先试,创新河道采砂的管理模式,实行河砂管理统采统销,让河砂开采权与销售权分离,进一步规范河砂采销行为。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按照“开采招标、采者不售、售者不采、竞价销售”的办法,河道采砂的施工单位严格实行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依法中标的采砂施工单位只负责河砂开采,不拥有河砂所有权和销售权,而河砂销售由市城贸公司面向市场采取挂牌、拍卖、招标、零售等方式进行统一销售。“通过这样操作,让开采者无法在销售中获利,从而遏制超时、超量和超范围采砂等违法现象。”

  今年,我市决定对《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目前已完成新的《肇庆市河道河砂可采区管理工作方案》修订工作。市水务局方面介绍,新方案结合我市三年来河道采砂统采统销、采销分离管理实践经验,调整了采销方式,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的职责与协作机制,同时提高国有资源的利用效益,以及提高河道保护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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