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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解读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6-05-13 16:24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2026年4月29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便于各地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和执行相关内容,现将《计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计划》的背景

  为了加强市政府立法的科学性、计划性,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市政府应当每年制定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具体工作由市司法局负责。市司法局在前期向各地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征集2026年度政府规章计划建议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地方立法权限,经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收集整理的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出台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制定时机是否成熟等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报批程序,综合形成202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二、主要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肇庆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

  三、《计划》制定目标任务

  制定《计划》的目标是统筹做好2026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民生关切,将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且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列入2026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积极发挥地方立法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四、《计划》主要内容及有关说明

  《计划》主要内容为制定《肇庆市气象探测设施规划建设和气象数据管理办法》。我市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灾害天气频发,为加强全社会气象探测设施的建设管理,科学布局气象探测站网,统筹集约气象探测资源,推动气象行业管理落地生效,《肇庆市气象探测设施规划建设和气象数据管理办法》由市气象局牵头起草,于2026年5月前完成调研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评估等程序,于8月前上报市政府审定。

  此外,根据国家、省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出台情况,以及国家、省有关法规规章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要求,适时组织修改或者废止有关政府规章。

  五、利企惠民措施

  本《计划》属于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不涉及利企惠民方面的事项。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计划》属于新出台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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