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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解读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8-05 15:4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2025年7月28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肇府办〔2025〕3号,以下简称《目录》)。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大众更好地理解《目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均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目录编制、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同时明确规定决策机关可以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因此,编制并公布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从制度上推动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必然要求。

  二、主要依据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目标任务

  本《目录》的出台旨在将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等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列入本市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政府重大决策规范化、目录化管理。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5年2月28日,市司法局发函各地各部门,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令第713号文、省政府令第288号、肇府规〔2022〕1号文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从报送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职责清单等工作任务中全面梳理年度重大决策事项,共收集到6项各地各部门认为需提请市政府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结合上级政策、外地经验和我市实际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最终将《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5)》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五、主要内容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5)》和《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等2项决策事项为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述2项决策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5)》围绕中心城区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等目标,查找我市城市发展突出问题和短板,全面掌握城市的存量资源总量、分布及基础特征,评估我市“三旧”改造政策体系的成效与不足,研究提出深入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建议及中心城区城市更新的战略重点、总体思路、更新目标和总体设计引导要求,推动解决城市开发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决策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二)《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围绕我市在防洪排涝、城乡供水、灌溉排水、河湖生态保护、智慧水利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按照轻重缓急,优先安排现状问题突出、工程效益显著、符合实际需要、没有重大制约因素的区域水资源配置、防洪减灾、大型灌区建设、农村供水、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大水利项目,着力解决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决策承办单位:市水利局)

  六、利企惠民措施

  本文件属于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工作部署要求,不涉及利企惠民方面的事项。

  七、新旧政策差异

  本《目录》属于新出台政策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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