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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解读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撰写时间:2024-09-25 16:12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市扩权强县工作,以简政放权为抓手,为企业和群众松绑减负、释放市场活力,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将《决定》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政数〔2024〕6号)和《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肇办字〔2023〕11号)等文件的要求,锚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制定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清单,推动我市扩权强县工作,赋予县级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和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二、主要内容和预期成效

  调整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共17项,其中下放2项、委托15项。

  (一)聚焦山林地临时工程施工建设,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加快产业招商项目落地,用好林地与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规划布控资源,拟将“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等1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实施。2023年全市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总业务量81宗,其中面积达2公顷以上审批33宗,临时占用林地推进工程建设总面积超138公顷。通过赋能县级部门实施审批后,有效缩减审批层级,提升县级林地管理水平,稳步推进生态建设与经济长远效益均衡发展,切实保障我市林业可持续发展。

  (二)聚焦国土资源利用与开发,持续加大扩权强区力度。为盘活城区国有土地资源开发,进一步厘清市与区之间在经济社会领域职责边界,拟将“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审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等5项市级国土资源利用事项赋予端州区、高要区实施。通过放权强区为突破点,充分调动两区自主审批积极性,合理调度本地国土资源推动科学谋划与规控,进一步强化属地对国土资源监管力度,推动政府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三)聚焦矿产资源开采审批,持续提升市级“上菜”含金量。深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各项工作,聚力优化矿权审批,拟将“开采矿产资源审批”等1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各县(市)和委托区级实施。2023年全市年生产规模中型以下(包含中型)不跨县(市)的非金属矿产采矿权登记共12宗。行政职权下放、委托后,有利于推动各地行政区域内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盘活矿产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得以有效释放。

  (四)聚焦包装装潢印刷经营,强化县域文化市场营造良好环境。深入推进新闻出版权力事项标准化运行全市覆盖,拟将“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等1项行政许可委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实施。目前全市现有印刷企业304家,具有坐落分布广泛且覆盖全市各片区等特点。以印刷业经济增益趋势为导向,推动印刷行业经营活动审批事项至当地就近实施,进一步为印刷企业办事提供便利化服务,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助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五)聚焦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推动更多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拟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核发(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首次备案”等9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实施。2023年全市办理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审批共714宗,实施委托行政职权后,助力推动属地对医疗卫生领域审核监管机制,有助于发挥各地对医疗资源的市场配置功能,为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步增长注入新生动力。

  三、有关要求

  《决定》要求各地和各事项下放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做好有关工作,一是认真抓好下放和委托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上下联动,依法规范办事行为,防止交接过程出现管理“真空”;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市级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加强指导和监管,既要放好,更要管好;三是创新办理方式,以流程再造实现提速增效,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通过审批服务网上办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确保下放和委托行政职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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