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解读
2024年6月11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肇府办〔2024〕7号,以下简称《目录》),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大众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目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的必要性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均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目录编制、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同时明确规定决策机关需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因此,编制并公布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从制度上推动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必然要求。
二、编制的主要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3.《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目录》主要内容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肇庆市中心城区幼儿园、中小学布点专项规划(2022—2035年)》《肇庆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肇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等3项决策事项为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述3项决策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肇庆市中心城区幼儿园、中小学布点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主要围绕提高教育用地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统筹各区学位缺口,科学合理新增教育设施,根据实际需求和规范要求,精准计算教育设施用地规模需求,以集约节约用地。对班额或校额尚未饱和的学校按规范标准进行班额或校额补足、撤销、合并、迁改等,确保教育设施使用效率最大化。
(二)《肇庆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围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内容、增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拓宽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渠道、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的组织保障等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肇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主要针对我市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修复主攻方向,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围绕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农业空间修复整治、城镇空间生态品质提升三大空间生态修复任务,推动形成“共抓大保护、协同大治理”的生态修复机制,支撑我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