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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解读

保护视力色: 来源:市府办     撰写时间:2023-12-29 17:4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近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残联《肇庆市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组织实施等内容。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22〕20号)等要求,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大力推动我市特殊教育提升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是我市未来特殊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到2025年,初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持证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机会明显增加。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网络资源平台应用进一步推进,基本建立课程教学资源体系和质量监测评价体系。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全面改善,积极推动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三、行动计划有哪些重点任务部署?

  行动计划部署了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深化课程改革四个方面共13项重点工作:

  (一)拓展学段服务,加快构建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一是持续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坚持“全覆盖、零拒绝”原则,巩固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安置模式,残疾儿童少年5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选取条件较好的中小学开设特教班或扩大随班就读规模,相对集中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确保“应入尽入”。二是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班),推动各地利用残疾人康复中心创建公办特殊教育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部(班)和职教部(班)。支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通过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等形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鼓励支持在肇普通高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支持开放大学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逐步拓宽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三是逐步扩展特殊教育服务对象。将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障碍等特殊需要儿童纳入特殊教育服务范围,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孤独症部(班),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教育方式,开发孤独症儿童教育教学资源,努力满足其就学需求。

  (二)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一是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双向融合。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幼儿园)结对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探索适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加强普特校际资源共享,深化融合教育师资联合培训、教育教学改革与教研科研协作。持续推进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园)项目建设。二是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院校合理设置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加强残疾学生就业指导与援助,探索支持性就业机制,积极帮助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三是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建立完善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以及残疾儿童少年协同服务和动态追踪机制。四是促进家庭社区与特殊教育融合。通过镇(街)、村(居)委会和社区,依托残联等部门开设的托养中心、社区康园中心、康复中心等机构,探索为残疾学生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课后托管、社区康复、就学升学和辅助性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与便利。

  (三)提升支撑能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一是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足额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至2025年提高到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保障特殊教育教师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二是加大特殊教育学位供给。推动鼎湖区建成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15年特殊教育学校。推动封开县、高要区、怀集县、四会市、广宁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创建公办特殊教育幼儿园。三是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各地要依托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每个乡镇(街道)要依托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建设至少1个镇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乡镇中心校应全面建成资源教室,城区每个街道应至少1所学校建有资源教室。四是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巡回指导教师、康复治疗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高要区、四会市和4个山区县要进一步加大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申报计划,培养更多优秀特殊教育教师。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幼儿园)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建立专职资源教师区内统筹调配机制。开展特殊教育名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继续办好市特殊教育教学能手、特殊教育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搭建专业成长平台。

  (四)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一是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落实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支持学校开展校本课程建设,加强教学资源开发。健全市、县、校三级教科研体系,加强特殊教育教科研队伍专业化建设,市教研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县(市、区)教研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提高教研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与课程教学领导力。二是开展特殊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要求,开展质量监测工作试点。落实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质量监测要求,强化教育服务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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