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市民登录| 政务邮箱| 邮件订阅| 网站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现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 多媒体解读

《肇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让公共数据流动起来

保护视力色: 作者:记者 苏燕君 通讯员 宁健彬 来源:西江日报     撰写时间:2025-05-12 12:44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日前,肇庆在全省率先发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公共数据的作用,标志着肇庆在数据利用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肇庆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城市,近年来坚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积累了不少有价值的公共数据。此次出台的《肇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便是为了解决数据共享开放和安全使用的难题,把公共数据从“闲置资源”变成能产生价值的“资产”“资本”,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详细规定了公共数据运营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了政府、运营机构、开发单位各自该做什么、该负什么责,通过“政府监管+市场运营”的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参与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重点在金融、医疗、旅游等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进行创新应用,致力让企业群众在这些方面享受到更便利、更智能的服务。

  数据的利用很重要,数据的安全同样关键。《办法》要求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保护,运营单位必须做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通过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多个政府部门定期检查评估数据安全情况,确保数据从产生到使用的整个过程安全可靠,使用者不必担心信息泄露。

  《办法》还提出新的收益分配方式——在特定条件和规则下,数据产品和服务可免费提供给公共治理和公益事业使用。用于产业发展、商业用途,确实需要收费的,则按照国家规定来定价,既保证了公共数据的公益性,又能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

  肇庆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是肇庆建设“数字湾区”重要节点的关键举措,希望通过创新制度和运用新技术,让公共数据流动起来,为产业升级、改善群众生活、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带来新动力。接下来,肇庆将继续完善相关实施细则,策划一批好项目,完成首批公共数据的梳理、登记工作,选好运营单位,争取推出3—5个有代表性的应用场景,力求进一步释放数据红利,努力成为全省数据利用改革的示范城市,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