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
- 《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0年)》.wps
- 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0)图集.pdf
-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0年)》的通知(肇府〔2026〕7号).doc
-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0年)》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