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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端石老坑洞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6-08-19 15:0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高要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端石老坑洞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认真落实管控要求,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1.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端石老坑洞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字说明

             2.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端石老坑洞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则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6日


附件1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端石老坑洞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字说明

序号

文物名称

地址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1

端石老坑洞遗址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砚坑村委会紫云谷内

以文物本体以外50米划定保护范围。面积:11598.71平方米。

从保护范围外缘起向外延伸30米。面积:15108.97平方米。


附件2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端石老坑洞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则.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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