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肇庆市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26〕25号)要求,为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有效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肇庆市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指导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工作;统筹研究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措施;建立与海事、海关、边检等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组织协调港澳游艇入出本辖区安全管控工作,指导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落实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相关工作部署,并通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的重大问题,推动信息共享、综合治理;完成市委、市政府及省联席会议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协助市领导联系海事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肇庆海事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包括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口岸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国家安全局,肇庆海关、肇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肇庆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单位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肇庆海事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肇庆海事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召集人批准。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组织开展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形势会商研判,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纪要形式明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经召集人审定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1.肇庆市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肇庆市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
肇庆市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禹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栗茂峰 肇庆海事局局长
成 员:张冬烁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古嵘辉 市大湾区办专职副主任
游建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冼肇东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镜全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朝阳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刘 慧 市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钟传锋 市政务和数据局副局长
董 凯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邱亚林 肇庆海关副关长
尤 梁 肇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副站长
杨 琴 肇庆金融监管分局副局长
植嘉升 端州区副区长
樊智浩 鼎湖区副区长
吴秀雄 高要区副区长
梁俊杰 四会市副市长
林志强 广宁县委常委
梁文海 德庆县委常委
黄锡河 封开县副县长
钟兆茂 怀集县副县长
邓 晖 肇庆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附件2
肇庆市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并督促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二)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粤港澳游艇自由行问题;
(三)驻肇口岸查验部门动态调整本辖区指定口岸和游艇休闲活动水域;
(四)负责有关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文档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肇庆海事局
负责粤港澳游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及办理港澳游艇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等工作。
负责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游艇防热带气旋工作。
(二)市委统战部
负责与港澳协商沟通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工作中需要粤港澳高层磋商的重要事项。
(三)市发展改革局
参与研究更为便利的创新举措,对统筹推进和优化完善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提出建议。
(四)市公安局
负责港澳游艇自由行期间公安机关管辖水域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港澳游艇人员出入境证件的签发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水上安全保卫,维护水上治安秩序,打击水上走私、偷渡,预防、制止和惩治水上违法犯罪活动。
(五)市财政局
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提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工作资金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水路运输管理,依法依规处理利用港澳游艇擅自经营水路运输业务行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善游艇停靠码头、泊位等配套基础设施。
(七)市商务局(市口岸局)
负责推动完善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口岸码头查验基础设施,依托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相关单位建设和运维粤港澳游艇自由行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平台支撑。
(八)市文广旅体局
负责开发游艇旅游相关产品,推出游艇旅游线路,加强对游艇旅游市场的监管。
(九)市政务和数据局
配合粤港澳游艇自由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为相关部门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十)市国家安全局
负责港澳游艇自由行期间涉国家安全相关工作。
(十一)肇庆海关
负责对港澳游艇及其所载人员、物品实施海关监管。
(十二)肇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负责对港澳游艇、载运的人员及物品在对外开放口岸实施边防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监护管理,维护出入境管理秩序,依法打击非法出入境行为。
(十三)肇庆金融监管分局
负责指导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游艇保险产品,提高游艇保险服务水平。
(十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落实属地政府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工作。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评估游艇码头安全靠泊条件,加强游艇停靠码头建设和管理,以及港澳游艇码头靠泊和人员登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