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肇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肇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