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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肇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投资项目评标方法工作规则》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撰写时间:2025-04-29 09:4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投资项目评标方法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5日



  肇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

  投资项目评标方法工作规则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评标活动,提升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评标方法工作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评标方法工作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发改部门核准且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劳务、服务等承包单位而进行的评标工作。上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各级政府性资金直接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含政府投入资本金的非经营性项目)。

  二、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作规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以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拆除、清运、清淤、土石方等劳务或服务项目推荐使用该办法。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评标方法中明确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及其格式要求(含标价比较表),形成投标报价折算量化标准。通过投标人的报价、企业资质、企业业绩(近3年)、企业获奖(近3年)、拟派人员素质、方案等符合项目实际需要的评审因素进行投标报价量化标准折算,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对各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方案等主观因素进行得分排名时,应同时撰写评分说明。投标报价折算量化标准和折算条件由招标人根据自身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经评审的投标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图片2.png

   


  按因素i的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报价x因素i量化标准的折减系数

  注:量化因素为i,n为总量化因素。

  在同一投标报价折算量化标准中,不同水平档位之间的折减系数不宜相差过大。

  (二)综合评估法工作规则

  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后,按投标人综合评估的得分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推荐用于具有技术复杂或者性能要求难以统一的招标项目。

  综合评估法包含商务部分评分、技术部分评分、投标报价部分评分三部分组成。商务部分评分一般包含企业资质、企业业绩(近3年)、企业获奖(近3年)、拟派人员素质等评审因素。技术部分评分一般包含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进度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投资控制措施、绿色施工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等评审因素。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对各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方案等主观因素进行得分排名时,应同时撰写评分说明。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技术部分评分中选择采用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评分,量化指标应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标准上,保证评分的客观公正性。

  1.分值设置规则

  (1)勘察、施工类、监理、工程总承包标

  该类招标文件,以满分100分为例,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得分权重不高于20分,技术部分得分权重不高于20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权重不低于60分。

  (2)设计、勘察设计标

  该类招标文件,以满分100分为例,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得分权重不高于20分,技术部分得分权重不高于30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权重不低于50分。

  同一评审因素中,不同水平档位的量化标准之间的得分值不宜相差过大。商务、技术部分中,不同评审因素之间的得分值不宜相差过大。

  2.投标报价评分规则

  以满分100分为例,投标报价得分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S =(100-|B-A|÷A×100×C)×D

  其中: S—投标报价得分; 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A—评标基准价;

  C—扣分系数,当 B>A 时,C=2;B<A 时,C=1;

  D—投标报价分值权重。例如:投标报价部分得分权重为60分,则D为60%。

  注:评标基准价A的确定方法:

  (1)对于勘察、设计、勘察设计、监理标按下列方法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E:

  将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低于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一定比例(可选70%—85%)的投标报价之后,取算术平均值E。其中有效最高投标报价应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的通知》(肇府办〔201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若通过评审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一定比例(可选70%—85%),即取该比例的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作为算术平均值E。

  (2)对于施工类标、工程总承包标按下列方法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E:


  图片1.png

   


  其中N代表的含义见下文, Int 为取整函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若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大于五家时,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由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去掉排名最靠前的N 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排名最靠后的N 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后,再对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E;如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五家时,直接取通过评审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E。

  (3)评标基准价A计算:

  评标基准价A =0.5 x有效最高投标报价上限+0.5 x 算术平均值E

  通过评审后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不因其他因素而改变。投标人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最低分为0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评标方法负面清单

  (一)不得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不得将投标人是否为联合体作为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二)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置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三)不得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不得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不得要求投标人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

  (四)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不得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五)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

  (六)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七)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八)不得将不符合项目专业类型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不得以完成过相关类似业绩作为投标条件。

  (九)不得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情形。

  (十)不得将不同的量化指标进行叠加评审。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级政策文件明令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附则

  1.本工作规则由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2.本工作规则所述的评标方法对实施评定分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投资项目没有强制约束力。本市行政区域内需要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本工作规则执行。

  3.本工作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国家或省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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