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管局反映。
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1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管局反映。
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