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