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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撰写时间:2019-09-10 18:2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省驻肇各单位:

  《肇庆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肇庆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肇庆全方位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营造“公平、透明、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1.全市“一网通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成”,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市级不低于85%、县级不低于70%、镇村级不低于50%。以网上办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应进必进、应上必上,最终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100%全覆盖。

  2.办事“最多跑一次”。大力推动“减证便民”行动,重点围绕“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材料减少60%,基层办事提交证明减少90%,办事环节再简化,办事时间再压缩。公开市、县两级“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清单服务事项100%一次办理。大力提升“粤省事”肇庆专版精准服务企业水平,提供企业开办、金融服务、信用信息、企业办税等“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服务。升级改造市行政服务大厅软硬件环境,全面提升线下“一门受理、一次办成”服务水平,打造温馨舒适的“市民之家”。

  3.“万企诉求服务”解企忧。设立万企诉求服务中心,与12345市民问题处理中心、书记市长强企直通车深度融合,实现横向连通各部门,纵向直达书记、市长,由政府主动协调解决、跟进督办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贴心服务。建设万企诉求服务平台,与广东省粤企政策通平台对接,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畅通诉求渠道,实现对企业诉求“一网通办”“一管到底”。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4.企业开办“秒批即办”。优化企业开办“一天办成”流程,实现企业登记、印章制作、首次申领发票、用工和参保登记等业务服务全程网上办理,推动商事登记智能化审批,实现“秒批即办”。

  5.企业开办“零收费”。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刻制印章、材料打印复印免费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零收费”。

  6.企业注销“一天办结”。实现企业营业执照注销1个工作日办结。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税务、社保账户、印章注销等即来即办。

  三、推动工程项目审批改革

  7.“双容双承诺”项目直接落地。落实《肇庆市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方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行项目先建后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直接落地建设,做到“拿地即开工”,确保项目建设周期减少4个月以上。推行项目投资建设“预审代办制”,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和代办服务。推行“宽进严管”的安全生产审批模式,实现项目建设全程指导和安全监管“双到位”。

  8.工程建设项目“网办联审”。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四个一”(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现“80、55、45”目标:即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环节,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减至55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压减至45个工作日以内。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联合审批、信息共享。

  9.联合图审数字化。建设全市统一的联合图审平台,推行数字化联合审图,实现施工图纸无纸化申报及网上审查,由图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性审查。对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实行限时联合验收,做到统一竣工验收图纸、统一验收标准,在7个工作日内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10.工业“标准地”出让先建后验。出台工业“标准地”实施方案,坚持以“亩产效益”为导向,建立区域综合评价评估机制,用地企业取得“标准地”并作出承诺后即可开工建设,建成投产后,再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采取先试点再推广模式,率先在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实行工业“标准地”出让试点并逐步向全市推广,确保新增工业用地向产出能效高、用地节约、环境友好的项目倾斜。

  四、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

  11.不动产登记“一天办成”。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叫号、一次缴费、一次办理”。一手房及二手房转移登记(房改房上市交易及个别历史遗留问题除外)、抵押权登记、继承及赠与转移登记等1个工作日办结。小微企业抵押登记、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变更登记、换证登记等0.5个工作日办结。

  12.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就近办理”。升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提供网上预审、人脸识别、电子签名、便捷支付、自助申办等“24小时不打烊”线上服务。推动不动产登记办理向银行网点、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延伸,实现“全市通办、就近办理”。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宽带过(立)户同步联办。

  五、促进纳税服务便捷化

  13.网上办税。推行“互联网+税务”,实现办税业务网上办理全覆盖。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实行实名制办税,推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键申报”,实现自主查询、扫码办税、网上更正、退税申请、退库办理等业务网上通办。

  14.电子发票。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方面支持,扩展电子发票应用范围,推动电子发票在餐饮住宿、娱乐消费、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房产交易、房屋租赁、电商贸易、通信网络、物流仓储、水电气、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应用。

  15.精简办税。实现办税(缴费)事项70%以上“最多跑一次”,75项主要涉税(费)事项全市通办、一次办成,办税资料精简50%以上,办税时间减少50%以上。推出“一次不用跑”办税事项清单,取消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审核、办理无疑点退税5个工作日内办结,全市范围内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全覆盖。

  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16.口岸智能化。建设“智慧码头”,推行“智能卡口”“智能地磅”“智能审图”“智能监控”和“智能选查”等,实现7×24小时报关、口岸7×24小时预约通关、船舶7×24小时通航、企业跨境货物7×24小时预约通关。

  17.“单一窗口”通关。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100%。推动企业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货物运输,非布控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

  18.口岸降费。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降低15%。免除守法企业检验检疫处理费,推动形成企业合规守法经营的鲜明导向。

  七、简化水电气报装

  19.简化水气报装。取消供水报装前置条件,报装环节(不含外线工程施工环节)总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不涉及外线施工的项目总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供气报装环节(不含外线工程施工环节)总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其中不涉及外线工程的项目不超过3个工作日。

  20.简化用电报装。低压非居民用户(小微企业)接电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外线工程施工环节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理高压用户电力接入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含外线工程施工环节不超过35个工作日。

  八、加大企业降费融资力度

  21.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省优先发展产业的土地出让金可按工业用地最低70%收取。推动工业园区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对有效盘活低效用地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对符合“三旧”改造厂房项目,改造后项目容积率大于等于1.5、小于2.5的,新增面积按每平方米200元给予奖励;容积率大于等于2.5的,新增面积按每平方米300元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2.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国家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减税降费政策,实现每年为企业降低税费30亿元左右。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两个一律”,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资源的项目以及中央、省分成的项目之外,市定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费,授权市定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征。规范政府定价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3.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调整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对失业、工伤保险实施浮动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整体阶段性下调50%。实施小微企业“零成本”接电,20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低压用电直接接入。实施企业使用网络提速降费计划,推进5G率先商用,降低网络接入资费。

  2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基础性、战略性重大产业项目的投资,依托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企业提供10亿元产业基金服务。全面推行银行对小微企业融资业务咨询“零收费”,清理和取消各类违规手续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

  25.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利用粤信融平台肇庆分平台提供融资服务,对符合信贷政策和银行放贷条件的市场主体开通贷款“绿色通道”,实现获贷率100%。利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提供产业供应链融资服务,实现企业注册数量和融资对接笔数年均增速不低于40%。推进“百行服万企”小微(民营)融资专项行动,为2万家以上企业提供上门金融服务。推动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允许企业在自身净资产的2倍内自主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建立肇庆小额票据贴现中心,通过政府奖补、央行再贴现支持等措施,引导辖区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小额票据贴现业务。

  26.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出台金融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大力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每年完成融资担保业务不少于5亿元,融资企业不少于250家。实现应急转贷资金规模增加至1亿元以上,每年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2000万元以上。

  27.鼓励企业融资奖励。依据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优惠奖励办法,引导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等实现股权、债权融资。对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企业给予300—700万元支持;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200万元支持;对成功在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按融资金额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大力发展股权投资行业,对落户我市的股权投资企业,按照实缴资本或其管理的资金规模给予100—300万元支持。

  九、加强人才创新创业就业扶持

  28.高层次人才引育留用。大力实施“西江人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加大“人才绿卡”和“人才安居”政策推进力度,落实高层次人才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津贴、子女优先入学等相关政策。对引进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超15%的部分,由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给予创业团队150—100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给予创新团队100—1000万元的配套资金扶持,给予创业领军人才100—300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给予创新领军人才不高于50万元的补助和不高于50万元的资助。

  29.创新创业人才“直接落户”。出台创新创业人才“直接落户”政策,放宽引进人才入户和集体户设立的条件,对符合我市创新创业人才认定标准的申请人,入户审核做到即来即办、直接落户。

  30.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一次性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一次性3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

  31.“南粤家政·肇庆管家”工程。建立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或机构。对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其为所招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2.港澳青年来肇就业创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在肇庆创新创业港澳青年人才纳入我市补贴扶持范围,可以入驻各类孵化器、肇梦空间或申领创客菁英,享受创业就业补贴补助、创业资助奖励、场地租金补贴、人才住房租金补贴、个人所得税补贴等,以及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最高300万元的“捆绑性”贷款,最高500万元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被认定为省、市两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港澳项目,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投入科研设备的按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与市合作共建的科研院所给予100—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鼓励来肇创业就业港澳青年申领人才绿卡,享受“直接落户”政策。

  33.港澳商务签注“即备即办”。单位商务登记备案取消年纳税额、备案人数限制。提供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即备即办”服务,对急需办理商务签注或暂时无法网上备案登记的可即时申办,实现港澳商务签注单位备案登记和个人申请“只跑一次”,降低商务备案准入门槛,备案人员社保缴纳期限由6个月缩短至3个月。

  十、完善营商法治信用制度

  34.构建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的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等监管机制。建设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市场主体建立信用档案率达100%,县级以上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达100%。依托广东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与融资对接平台肇庆分平台,实现对守信中小微企业给予银行贷款、免抵押担保等政策优惠。围绕医疗、餐饮、购物、旅游、贷款等应用场景拓展“信易+”,结合“七星肇庆信用积分”系统完善个人信用积分制度,实现信用良好市民享受政策优惠。加强“信用肇庆”建设,建设工程项目信用信息平台,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

  35.规范招投标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实现招投标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健全采购投诉机制,对采购过程中发现的围标、串标、无故不执行合同等问题进行依法处理。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推行“评定分离”制度,建立黑名单退出招标投标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

  3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设立中国(广东)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肇庆分点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肇庆商标受理窗口。开设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理“绿色通道”,推动设立肇庆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

  37.提升商事纠纷案件办结效率。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引入第三方送达,将全市法院审理普通商事纠纷案件的平均周期压缩至80天以内。

  38.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100%全覆盖。深化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监管机制,不得随意到企业开展执法监管活动,不得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坚决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加大对混淆仿冒、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措施部署的各项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在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下,细化目标任务,加强部门协同,及时督查跟进,定期通报情况,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要推进改革创新。鼓励各地各部门就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标先进地区,大胆探索出台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强的大举措、新举措、实举措,合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促进肇庆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三要加强宣传解读。多渠道多载体多层面开展政策解读,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广泛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关于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不断增强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相关文件链接:肇庆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8条”全力打造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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