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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肇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6-09-20 16:38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5)》(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实际办理情况,按照《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将《专项规划》的规划期限由2026—2035年调整为2026—2030年、承办单位由市自然资源局调整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现将调整后的肇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调整后的肇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7日


附件

调整后的肇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1

《肇庆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30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局

2

《肇庆市水网建设规划》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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