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肇庆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数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4日
肇庆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GDP超3000亿元目标的关键一年,是推动产业招商落地的攻坚之年,也是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迈进新阶段、开启新征程的一年。做好2021年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抢抓“双区”建设、“双城”联动重大机遇,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全力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取得新局面,推动我市走对走实走好高质量发展路子,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构建泛在普惠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促进政务服务流程和政务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推动“粤系列”肇庆专版从注重实名注册数量向注重用户功能、服务和体验转变,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深度融合,构建泛在普惠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和获得感。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在政务服务要素“十统一”的基础上,开展二次统筹,推动业务办理项、办理材料、办理形式、网上办理深度、承诺办结时限、到现场跑动次数等关键要素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四同”,精细化办事指南。持续深化“一件事”精细化智能化便利化政务服务模式,实现累计500个高频“一件事”主题服务落地实施。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少于二分之一应优化事项“四免”。聚焦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社保、医保等高频事项,推动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录入,解决100个高频事项“二次录入”问题。[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二)深化“粤系列”肇庆专版建设应用。拓展“粤省事·肇庆专版”服务事项覆盖范围,推广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自主授权凭证化使用,推进教育服务、公积金、图书馆等特色服务创新及探索市场主体不少于5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实名注册用户数突破320万,月均活跃用户数超过120万(不含疫情防控服务)。完善“粤商通”平台及“肇商通·肇庆市万企诉求服务平台”涉企服务功能,推动社保、政策扶持补贴等更多本地特色应用上线,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粤商通”平台创建本地特色专区试点先行,实现注册市场主体用户超过23万,日均活跃用户超过1.2万。加快“粤政易·肇庆易”协同办公平台优化建设及推广应用,推动本地特色办公应用接入,打造全市统一协同办公平台。推动“粤视会”平台与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对接互通,实现视频会议全市全覆盖。制定出台肇庆市数字政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管理办法,推进政务服务移动端一体化建设。[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三)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依托市大数据平台,加快推动填表报数应用系统部署及试点应用,实现需基层填报的表格和对应信息项减少50%以上,切实为企业群众和基层工作人员减负。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和银行服务融合,全市不少于600台银行智慧柜员机开通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覆盖市县镇,业务办理量超过17万。重点关注老年人等群体,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有效解决“数字鸿沟”问题,推动政务服务实现普惠化、均等化。[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四)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打破事项办理属地限制,推动不少于800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制定政务服务无差别“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通办机制,公布全市通办事项清单,高频事项市、县、镇、村同级别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同城通办、就近申办”。[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五)全面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从服务事项出发,对基层开具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减少无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打造肇庆市减证便民服务平台,出台无证明城市相关制度文件,对有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采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自动核实、线上协查等技术替代取消,建成“无证明城市”。[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以政务服务事前、事中、事后的群众服务需求为切入点,上线“政务服务小助手”,实现审批进度随时可查、智能提醒,让办事可预期;各地预约叫号系统改造并统一接入小助手,实现全市统一叫号预约。各地各部门提供的“二维码”扫码办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对接“肇码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更多服务“一码通行”。(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七)争创全省政务服务标杆大厅。对标对表先进地区,制定出台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规范,推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水平有效提升,争创全省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推动12345热线服务提质增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拓展热线服务互联网应用渠道。推动归并及统一12345热线平台,推进12345热线平台与12315系统、城管业务系统等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信息实时推送受理。协调解决12345热线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热线工作督办问责,压实诉求办理单位责任,督促履职尽责。12345平台入口纳入“粤省事”“粤商通”,畅通互联网咨询和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智能应答能力。(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九)强化政务服务指导监督。
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各地各部门对外提供服务的自建业务系统统一对接“好差评”系统,不断提高企业群众评价参与度,实现主动评价率85%以上,做到差评必整改,事事有反馈,实现差评整改率100%。提高运营服务效能,强化政务数据分析,逐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2.全面推广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市级部署项目立项,推广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主体上线应用全覆盖,实现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三类行政执法事项全过程网上办案。(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开启智慧科学的“一网统管”政府治理新模式
按照省工作部署,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构建市、县(市、区)联动的“一网统管”工作体系,加强动态感知、联动指挥、辅助决策等支撑能力,不断提升政府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十)加强“一网统管”顶层设计。出台全市“一网统管”工作指导性文件,围绕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职能,部署统筹开展各项专题应用建设,提升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水平。(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十一)推进“一网统管”市级运行管理中心建设。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加快建设完善我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纳入省“一网统管”体系,支撑全市各地各领域应用专题建设创新,实现省、市、县联动。(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十二)加快“一网统管”试点专题建设。依托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深入推进大数据辅助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综合预警平台、基于“建筑行业数据治理分析系统”的监管示范应用、基于“互联网+招投标+信用”系统的监管示范应用、企业资金申报“秒到户”示范应用、电力供水数据与政务数据融合示范应用、运用“区块链+大数据分析”智能匹配企业上下游、智能解决产业链盲点等7个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应用示范试点建设,积极打造全省试点样板。(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推动重点领域工作提质增效
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2021年中心工作,落实“产业招商落地攻坚年”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重点应用建设,做好重要平台系统的应用推广,推动相关部门业务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牵引推动我市部门履职提质增效。
(十三)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完善疫情防控数据支撑体系,积极优化“粤康码”“悠美肇庆”服务,推进多“码”融合,指导各地健康码使用,健全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加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共享机制,形成业务数据使用闭环,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围绕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业务需求,统一归集基础数据,为疫情防控分析提供数据支撑。(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四)不断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
1.持续开展全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改提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题研究,对照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要求和评价结果,以企业反馈强烈的堵点、难点为出发点,深入开展全市营商环境整改提升专项行动,打造大湾区一流发展“软环境”。(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构建产业落地涉企服务“一网统管”。以企业项目投产达产为导向,构建肇庆市涉企一站式服务平台,打通汇聚发改立项、用地审批、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数据,建立“全链条电子档案”,以数据化、图表式展示动态实时展示全市企业项目从洽谈到达标投产的全生命周期建设进度,审批事项事前、事中和事后实行在线监管、督办,精准推送涉企服务、政策信息,为全市涉企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精准服务。(责任部门:市投促局、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积极实施项目审批验收代办行动。持续充实各级产业项目审批验收一站式代办服务工作专班力量,为项目落地投产全流程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一站式代办服务。出台市产业项目服务指南,公开审批事项要点正、负面清单,严格按公开事项代办,督促部门严格按要点审批。完善容缺预审、部门会商、代办跟踪、清单管理、全程监控等机制,指导项目单位通行“双容双承诺”项目落地审批绿色通道,为企业落地投产打造“快车道”。加快推动“一件事”涉企主题服务实施,助力企业赋能增效发展。[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持续压减办事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一网通办”“一窗通取”,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5.加快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肇庆试点建设。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全省“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肇庆试点建设,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打通系统不通、数据难共享的堵点,切实提升线上审批效率。(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8月)
6.推动“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应用。依托省“不动产链”应用平台,积极探索建设本地平台,开展不动产数据上链工作,争取全域登记、智能登记等新业务场景在我市试点推广,促进办理时限压缩和效能提升。(责任部门:市资源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打造新一代智慧型税务应用。依托省智慧电子税务局,推动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推广应用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规范成品油行业监管。利用省税务大数据应用平台,积极探索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创新举措,提升数据管理和应用水平。(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8.构建智慧金融应用。基于“中小融”平台和“粤信融”肇庆分平台,整合相关部门数据和水电气等数据,积极探索智慧金融场景,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责任部门:市金融局、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9.构建智慧信用应用体系。优化升级“信用肇庆”平台,形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闭环,补齐公共信用服务短板。推广“信易+”应用场景,构建智慧信用信息应用体系。(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0.打造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依托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加快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标准,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中介服务事项“一张清单”,推动更多中介服务机构入驻超市,项目业主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必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并持续推进)
11.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强民生、安全、食品药品、教育、扶贫等领域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分析、应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各级监管部门使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梳理认领各级监管事项通用目录及实施清单,除本部门无监管职能或辖区内无监管对象的监管事项外,其余监管事项要确保100%认领,监管行为数据100%录入。(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十五)助力美丽肇庆建设取得新进展。
1.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形成以大数据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新业态,提高生态环境监管的主动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责任部门:市环境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能力。持续收集完善各类数据和基础资料,依托全省通用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做好规划数据入库并实现动态更新。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汇集全市各类空间相关数据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体系,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能力。(责任部门:市资源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强化水利管理数字化能力。配合省“广东智慧河长”平台在我市的落地应用,为河湖管理提供支撑。在全市规模以上水利工程建设视频监控点,深化图像智能化应用,提升水利工程智能感知能力。(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立交通气象共享数据库,实现高速公路周边的气象感知实时监测信息与道路基础数据、监控视频、公路管制数据等的共享共用,提升防范化解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风险能力。(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十六)支撑平安肇庆建设再上新台阶。
1.打造平安建设“平安肇庆”品牌。构建综合网格信息化支撑体系,依托省级综合网格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综合网格工作平台,链接省级平台和基层网格员手机APP。(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应用。深入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全力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建设完善大数据实战中心,组建精干力量参与实战队伍,开展常态化、实体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大数据支撑实战的整体打击效能。加快推进视频云市级节点建设,提升视频智能化分析能力和侦查破案效能。加大全市各地、各部门间协调联动和资源调度力度,努力实现资源能力“一地有全市有、一地能全市能”,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应用整体水平。(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提升应急指挥系统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大应急”建设,完善智慧应急信息化体系,推动融合指挥、应急通信、短临预警、全域感知、数据智能应急管理信息化取得新突破,不断提升应急救援实战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责任部门:市应急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打造新型智慧消防救援体系。依托省智能接处警、智慧指挥、三维数字化预案等系统,完善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健全消防实战指挥体系。依托肇庆市大数据中心,开展消防数据分析建模与优化,实现高风险区域风险评估、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责任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和效率。在全市各乡镇(街道)依法治理中心推广应用市基层矛盾调解平台,建立统一的矛盾纠纷专题数据库,支撑市、县、镇、村四级矛盾案件数据汇聚、比对、预判,实现全市矛盾案件数据整合共享,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市委政法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十七)推动民生保障能力取得新突破。
1.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通过“粤省事”等工作平台开展考试招生工作,大力推动数据信息化填报,为群众提供更多不同途径、更便捷的报名方式。(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推动民政业务一体化建设。整合升级民政业务应用系统,提升民政数字化应用和服务水平。依托肇庆市大数据中心,开展民政数据治理,深化数据综合应用,提升内部运作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深化人社数字化应用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研究对接“肇码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码通行”,打造群众线上线下“一卡通”的便企利民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强化住房数字化管理。加快推进“数字住房”(粤安居)肇庆试点建设,持续完善平台功能,打造“房屋智慧管理一张图、房产审批监测一张网、房屋租售服务一平台”,实现对房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和服务。(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1年8月)
5.推进远程医疗示范点建设。依托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推进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及部分村卫生站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推动市级和县级医院、医联体、民营医院逐步接入省远程医疗平台,建设成为贯通省、市、县、镇、村五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市卫健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加强推广应用已上线主题库、综合管理平台、移交士兵安置系统、应急救助金申请系统、就业创业系统、走访慰问系统,加快退役军人数据资源整合和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统一数据统计口径和规范,强化数据治理,健全完善全覆盖、全业务、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退役军人综合数据库。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新模式,打造肇庆试点样板。(责任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全市一盘棋”。依托省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全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系统一体化格局,为全市医疗保障业务提供支撑。(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十八)推动行业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1.强化财政数字化监管能力。强化省“数字财政”平台在我市的应用,有序推进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肇庆试点工作,年内分批次启动补贴项目上线工作。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财政资金监控平台,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流程监控和预警。(市财政局牵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推进审计作业全过程智能化。依托省“金审工程”三期和现场审计作业云,建立健全“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的大数据审计工作机制,计算机处理能力按需提升,推进数字化审计和大数据审计。按照省审计厅及我市统一部署,启动“数字审计机关”建设。(责任部门:市审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深化交通运输数字化应用。推进肇庆综合交通运输协调指挥中心(TOCC)应用,配合构建省市级联动的“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监管系统、非现场执法系统、货运源头治超监管系统等在我市落地实施,强化数据共享交换,全面促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向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服务模式的转型升级。(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化管理水平。依托肇庆市大数据中心,深化农业农村相关数据治理应用,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宅基地管理流程,打造数字化、标准化管理模式,提升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监督能力。(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强化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能力。推进“数字国资”建设,建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责任部门:市国资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提升供销社为农综合服务能力。依托省数字供销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平台,以及省农资农技、冷链物流、农产品直供配送、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等平台,结合肇庆实际建立供销合作社联农组织的“数字农业大脑”核心数据资源库,实现五级助农服务平台数字化管理。(责任部门:市供销社,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加快建立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九)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机制。按照省工作部署,建立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法治环境;建立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组织架构,构建公共数据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十)稳步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逐步构建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目录和动态更新机制,完善肇庆市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进一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在金融服务、社会治理、教育资源等行业开展数据应用场景建设试点。(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五、夯实提升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强化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理,持续提升政务云、政务网及大数据中心能力,以业务需求为导向开展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提升自主创新核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二十一)提升政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以业务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市级政务云特别是国产政务云服务支撑能力,资源总量达到1.8万核VCPU、60TB内存、1.2PB存储,进一步提升云资源整体使用率。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外网升级改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的有关要求,开展政务部门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外网出口、政务外网城域网、政务云平台、应用系统、安全体系IPV6改造。(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二十二)提升大数据中心支撑能力。开展全市数据资源普查,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公共数据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实现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未列入台账管理的政务信息系统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建设及运维。推进地市政务数据中心分节点部署、对接,加快构建统一标准、统一架构、分级管理、互联互通的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为全市各部门提供产品化、标准化的支撑工具。(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二十三)完善公共支撑平台服务能力。按照省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本地业务系统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推广电子签名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行政执法、电子证明等高频服务场景的应用,提供不少于14万次电子签名服务,有效减少群众、企业跑动次数。规范和加强我市电子印章管理,提供不少于2600枚电子印章服务。(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十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成肇庆节点安全运营平台部署,助力全省政务基础设施的统一安全运营管理,强化省市政务网络安全协调联动。进一步压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我市网络安全风险的检测能力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做好新一轮“粤盾杯”攻防演练活动,持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坚决守好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安全关。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信创工程建设,建设推广应用信创政务云,确保完成国家、省要求的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六、强化完善数字政府体制机制保障
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体制机制和保障体系,加强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强化专家智库支撑和培训推广力度,整体性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效。
(二十五)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管理体系、技术防护体系,推动数据共享对接更加精准顺畅。建立证明事项数据收集、共享、核查机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核查联动,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供有力支撑。扎实开展首席数据官(CDO)试点,提升信息化工作统筹和数据管理能力。(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二十六)健全市县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与省对接沟通,争取省重点应用系统在我市试点,推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打造可在全市乃至全省推广部署的特色应用,为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肇庆经验。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常态化开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培训,提升各地各部门业务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七)强化标准规范保障。制定数字政府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完善数字政府标准化工作机制。建设全市统一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加强信息化项目实施工作流程监督,开展项目效能评估。(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二十八)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运营能力。优化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定位,强化核心技术能力建设,加强日常指导监督,提升运营服务质量,提升数字政府各行业专业化建设水平。(责任部门:市政数局、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九)加强咨询智库支撑。加大专家决策支撑力度,加强对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论证。推进我市数字政府专家库建设,加强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咨询设计、建设管理及成果评价,提升项目方案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部门:市政数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市政数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坚持挂图作战,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数字政府常态化督查督办机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