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数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肇庆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全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十五次全会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抢抓“双区”建设、“双城”联动重大历史机遇,把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的新契机,树牢湾区意识、湾区标准,大力推行“上级政策+外地经验+肇庆实际”的决策模式,努力打造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走对走实走好高质量发展路子,加快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为广东实现总定位总目标作出肇庆担当肇庆贡献,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全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8%,零跑动率不低于95%,办理时间压减率不低于95%,网上受理率不低于90%。制定公布“一次办成一件事”主题服务清单,推动500个“一次办成一件事”主题服务落地实施,提供涉企事项全生命周期服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资源汇聚“粤省事”肇庆专版,公布不少于800项服务事项“指尖办”清单。制定服务清单,优化流程,统一办事标准,推动不少于230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跨城通办,不少于300项教育、社保、医疗、养老、婚育和企业登记、经营许可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市通办。
(二)推进惠企政策“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肇商通·肇庆市万企诉求服务平台”,各地各部门惠企政策实行统一发布、集中推广、精准推送,涉企补贴奖励政策兑现事项“一网通办”,实现一站式政策咨询、申报、受理服务。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融资服务对接”“企业线上招聘”“工业企业增资扩产”等平台功能应用,为企业提供更多精准服务。
(三)提供审批验收一站式代办服务。各地组建代办工作专班,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涉企服务专区和服务专窗。针对产业投资项目,出台并公布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及管理监督办法,业务部门严格按要点审批。建立代办服务工作指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提供从工程建设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咨询和代办服务,实现企业办事不见面审批。围绕产业项目落地涉及的中介服务,严格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设定,开展中介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主动对接,提前发现消防工程建设问题并指导企业改进,推动联合验收提速增效。打造涉企一站式服务平台,实行项目各阶段审批专属“一张清单”,实现“一事一策”个性化服务,向企业提供单个事项代办、阶段性代办、全流程代办服务选择,审批进度在线可查、限时办结。主动了解企业诉求,项目审批验收中出现的问题由代办专员及时解决,企业生产发展中涉及到教育、招聘、融资等方面的困难由万企诉求服务中心协调处理,所有事项全程跟进、一跟到底。
(四)打造“无证明城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编制公布《证明取消清单》。对依法保留证明事项,通过人脸识别、数据共享复用等技术,提供告知承诺、数据查询、部门核验等在线办理方式,实行免提交证明材料,实现证明事项的“无证明”零跑动办理,加快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二、持续深化涉企服务综合改革
(五)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全面推广使用“一网通办”平台,进一步优化网上申办流程,企业开办实现一表填报、一窗通取。设立企业服务专区,专人导办,积极引导企业线上办事,提高网办率,提升服务体验,并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免费复印、免费税控设备服务,切实减轻企业开办成本。加快建设全市“统一地址库”,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商务领域、金融领域的深度应用。
(六)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全面提速。持续深化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提供施工许可证核发代办、导办服务,确保项目建设高效合规推进。深入推进“互联网+工程审批”,精减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广使用“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工程建设项目第一阶段12个事项实行“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强化数据共享、材料复用,加快推动电子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应用。电力外线工程项目行政审批5个工作日内办结。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全面推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全市符合适用范围的工业用地100%采取“标准地”出让方式供应土地。
(七)打造不动产登记改革肇庆样板。不动产一般业务全面实行“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天办结、一次办成”,全市通办。推进不动产高频业务上线移动端,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审批,企业群众办事零纸质提交、零跑动、“指尖办”“异地办”。打造企业、用户专属“驾驶舱”,可视化智能化引导企业群众办事。推动不动产与工程建设、公积金、户籍、银行等数据共享应用,打造不动产业务全链条服务。
(八)优化公共设施报装服务。建设全市统一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公共服务综合窗口,提供线上线下水电气网络电视报装“一站式”服务,网上申办率不低于50%,“好差评”主动评价率实现100%(机关团体单位及社会组织供水服务网上申办率不低于50%,“好差评”主动评价率实现100%)。用电报装实行受理免填单、标准化供电方案免审批、标准化设计免审批“三免”服务。提升用水用气报装效率,无外线工程的用水报装环节不超过2个,审批总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无外线工程的用气报装环节不超过3个,审批总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九)优化税费缴纳服务。进一步扩大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发布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推行纳税“一键申报”、电子化审批,实现零跑动办理。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审批、退库全流程实现无纸化;出口退税审批效率办理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
(十)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等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持续推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通关改革,全面推行24小时预约通关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申报,加快进口货物口岸流转速度,实现提前申报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进出口通关时间小于全国平均水平。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口岸收费,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公开和动态管理制度。
三、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十一)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高标准建设西江先进制造业走廊,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制造新城。积极建设各类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及创业创新、孵化投资相结合的新型众创空间,实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数量同比增长30%以上。鼓励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众创空间,为各类创新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的创新创业空间。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在创新创业过程中提供全周期政策服务,对创新创业者在起步期、突破期等关键节点提供重点支持。
(十二)提高优秀人才吸引力。优化实施“西江人才计划”,深入推进“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健全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在居留和出入境、通关、落户、创新创业、金融服务、职称、教育培训、税收、住房福利、津贴补贴、医疗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休闲福利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激励。实施产业人才引育计划,探索“广深港澳研发+肇庆落地、加速、产业化”人才协作新模式。
(十三)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年内辖内银行业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并且不低于10%。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符合不同行业需求的贷款产品,着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建立健全工业厂房网签预售抵押机制,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政府银行数据共享,明确电子签名签章法律效力认定,进一步推进“粤信融”“中小微企业融”“信易贷”等平台推广应用,线上申办反馈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优化人才金融服务,做实“人才贷”等金融扶持项目,加大人才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力度。
(十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坚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运营、融资等成本。自行升级改造建设高标准厂房,容积率不低于2.0的,超出原约定容积率的新建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东南板块500元、西北板块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四、强化法治保障
(十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分级监管、事后联合惩戒的全环节监管机制。加快推动“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嵌入业务流程,推行“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制度,通过信用承诺部分取代前置手续、审批报件。健全全市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信用信息数据在“信易贷”“信易批”“信易担”等“信易+”场景的应用。
(十六)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企业融资方式,制定出台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管理试行办法,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引导和扶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获得所需资金。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
(十七)建设智慧法院。完善数字化法庭功能,推行无纸化网上办案模式,推进诉讼电子化,深化网上立案、网上阅卷、远程开庭等智能化服务,提升审判效率。对企业涉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透明度和强制力。加快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深化执行联动、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合同执行效率、效果,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
(十八)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加强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提高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解决方案服务能力。
(十九)规范行政执法监管。加快“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平台”部署实施,严格控制执法检查频次,坚决杜绝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根据省统一部署,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免罚清单式管理。
五、完善更高水平生产生活配套
(二十)完善园区配套功能。优化园区环境设施,改善园区环境质量。提高园区整体生活设施便利性,完善园区住宿、生活、休闲、商业等配套建设,满足务工人员及随行家属的日常生活需求。建立便捷的园区公共交通网络,优化园区公交线路及班次配置,强化园区与市中心城区的交通对接。以产业集群建设推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加快产业园区从单一的生产型向综合型转型。
(二十一)提升交通便捷度。加快布局轨道交通和高速路网,推动形成“机场+铁路+公路+水运”的立体交通优势,加强国省县乡公路升级改造,畅通连接大湾区高快速路网,加快构建大湾区一小时、广佛肇半小时、市域一小时“三大交通圈”。推进中心城区公交一体化,开通网上定制公交。
(二十二)提高教育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强做优我市现有高等教育,推进我市高校“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建设和办学层次提升,加快推进我市在建高校建设,积极引进港澳高校与我市合作办学,推动我市高等教育规模化、优质化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推进中小学校集团化办学,促进集群式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建设,至2022年,全市每年新增学位1万个以上。完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进中职学校高水平学校建设。加大省市级名师培育和引进力度,将省级名师对象纳入我市人才计划和实施细则。保障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来我市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二十三)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实施“登高峰、建高地”计划,高水平建设一批医疗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大力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大行动计划,推动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名院名科、特色品牌。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每千名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床位数分别达到2.6名和5.1张。
附件:1.肇庆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任务清单
2.产业投资项目(社会投资)审批验收一站式代办服务流程图
3.产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的社会投资)审批验收一站式代办服务流程图
附件1
肇庆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任务清单
附件2
附件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