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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撰写时间:2022-06-17 18:19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号)要求,为推动我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有效推行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促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的工作部署,结合肇庆市城乡生态环境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形成以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为重点的“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体系,构建具有肇庆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筑牢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生态屏障。

  (二)试点范围及时限。

  试点范围为肇庆市辖区范围;试点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以后持续推进国家“无废城市”建设。

  二、建设目标

  (一)近期目标。

  到2023年底,在推行绿色工业、绿色生活、绿色农业、培育固体废物处置产业、推行固体废物多元共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完成“无废城市”建设25项制度体系、11项技术体系、6项监管体系、10项市场体系及42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总结形成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模式。

  (二)中期目标。

  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1%,危险废物得到安全管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90%。

  (三)远景目标。

  到2035年,形成国内领先的“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机制,广泛形成低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达峰后稳中有降,实现“美丽肇庆”建设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构建“无废城市”建设体系。

  一是成立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的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制定完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评估体系,阶段性跟踪各试点任务落实情况,在2023年底完成“无废城市”建设效果整体评估。

  (二)推行工业绿色生产,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推行工业绿色生产。

  (1)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金属加工、陶瓷行业和建材行业布局优化及转型升级,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产品。发挥肇庆高新区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引领作用,积极推进肇庆市工业园区试点循环化、绿色化改造,推进绿色园区、生态园区建设。(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环境局、市发改局、肇庆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降碳。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科学推进能耗双控,积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政策,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产业发展。鼓励绿色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占比,推动“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市发改局、市环境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严格落实陶瓷建材、金属制造、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自愿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清洁生产审核机制。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创建一批清洁生产企业,不断提高省级水平以上清洁生产企业占比。(市工信局、市环境局、市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实现矿山“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协调发展。鼓励矿山复绿和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高绿色矿山建成率。(市资源局负责)

  2.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现有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加快培育新型建材骨干龙头企业,支持装配式建筑构件、墙体材料等可再利用建筑材料和可再循环建筑材料发展,逐步建成一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市工信局、市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以广宁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快废塑料再生利用先进技术应用及推广,推进整体产业技术升级及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依托现有废弃塑料资源再利用龙头企业,开展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高附加值产品开发,扩大终端产品规模,积极打造“废旧塑料回收—再生原料—再生塑料制品”循环经济产业链。(市工信局、市环境局、市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建立健全再生资源行业标准化体系,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以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和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探索建立逆向回收体系。鼓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强化报废汽车处理能力和技术水平。通过新建、改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集散市场,构建覆盖全市的资源循环回收利用体系。(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1.推行农业绿色生产。

  (1)推行绿色数字养殖,建设渔业健康养殖示范。积极开展省级以上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在高要区、鼎湖区、四会市推动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积极发展绿色健康渔业养殖模式。鼓励数字化渔业养殖项目建设,推动水产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强化平台建设,打造湾区绿色农副产品加工集散地。加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地建设,完善区域集散地体系布局,重点培育和引入龙头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健全绿色农产品、食品加工和现代物流等产业链,加快构建绿色农业产业体系,打造集种养、深加工、流通、销售为一体的现代综合农副产品加工集散中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加强化学农药、化学肥料等投入品源头管控。深入实施化学农药、化学肥料减量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农药淘汰和替代。推进重大病虫害防控预报及绿色防控工作,鼓励利用杀虫灯、天敌昆虫等性诱绿色防控技术。鼓励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因地制宜使用配方肥,推广有机肥施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1)健全秸秆回收体制机制,引导秸秆高值化利用。建立秸秆资源收集、利用台账,明确秸秆总量。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机制,引导有条件的镇村建设秸秆收集中心,支持农户秸秆收集。以鼎湖区沙浦秸秆利用示范基地、怀集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示范,鼓励开发秸秆育苗、花木基质、稻草编织、食用菌培育等应用,提高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大力发展种养循环模式,鼓励畜禽粪污就近就地利用。以肇庆市生猪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基础,推广固体粪便堆肥、沼气工程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展“果沼畜”“菜沼畜”等畜禽粪污就地就近综合利用、种养循环的生态农业建设示范,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性文件,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监督和指导,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强化回收网点建设,完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加强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建设,建立健全回收制度,探索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立农膜以旧换新和财政补贴制度。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禁止0.01毫米以下厚度地膜使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促进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

  (1)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绿色生活宣传,引导公众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倡导鼓励市民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推动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在餐饮行业践行“光盘行动”;构建绿色公共交通系统,逐步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比例,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建立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建立邮政快递业包装回收体系,鼓励快递企业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各部门依照自身职责在各行业逐步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工作。(市环境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重点发展绿色旅游。以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重要抓手,建设湾区康养休闲旅游度假胜地。以肇庆市3A及以上旅游景区为试点,制定印发“无废景区”创建标准及实施方案,开展“无废景区”创建工作。在“肇庆千里游”环线画廊、贺江碧道画廊、四会古邑碧道画廊等特色旅游线路向游客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理念。(市文广旅体局、市城管局、市委宣传部、星湖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行垃圾分类,促进生活源固体废弃物规范化管理。

  (1)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体系建设。重点推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全覆盖”示范片区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以镇级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为重点,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市城管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制定《肇庆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支持和培育一批专业化、综合性的分拣加工企业。强化再生资源回收监管,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城管局、市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建筑垃圾源头分类。禁止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对含有危险废物纳入环境监管的建筑垃圾,要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予以妥善处理。(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广绿色建筑,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制定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大绿色建材应用。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集群、产业化基地建设,提升区域装配式建筑占比、降低建设过程中的垃圾产生量。[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全面挖掘生活源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潜力。

  (1)完善餐厨垃圾处置能力建设。制定《肇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中心城区集中、偏远村镇分散处理相补的原则,分区、分期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到2023年底,建成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循环利用模式,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合理布局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处置设施。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建设,鼓励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的应用,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提升末端综合利用水平和无害化处置能力。

  (1)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能力建设。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加快四会环保能源热力发电厂(二期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从“填埋为主,焚烧为辅”向“焚烧为主,生物处理为辅,多种方式综合处理,填埋兜底”转变。[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推进市政污泥处置利用能力建设。以现有污泥处置设施为基础,配套建设相关污泥处置项目,开展污泥资源化利用研究,强化市政污泥处置。[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强化全过程智能监控。

  1.落实产废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产废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危险废物依法处置。开展全市重点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培训,指导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市环境局负责)

  2.构建智慧高效环境管理体系。促进数字技术、数字化手段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合,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以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单位为试点,开展数字化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智能化监管试点;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小的单位,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模式,开展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形成线上监控与线下评估相结合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综合管理模式。(市环境局负责)

  3.促进重点产废企业源头减量。引导高产废单位企业优化生产工艺、采用清洁生产、使用无毒无害、低毒低害原料等方式,源头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准入。(市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能力调查评估,针对危险废物处置短板,进一步推进完善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发挥飞南、自立环保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优势,搭建产废企业与经营单位利用处置桥梁,提升电镀污泥和含铜废渣等危险废物本市综合利用处置能力。(市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构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根据小微企业分布及生产情况,合理确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数量和布局。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展试点,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市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固体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1.健全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机制。

  (1)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把自行申报产废与实际产废情况一致以及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达标的企业,列入信任企业清单;要求存在一定偏差的企业按期整改,整改完成的列入信任企业清单;加强对偏差较大且未完成整改企业的检查频次,严查重管。(市环境局负责)

  (2)推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为重点,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环境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市环境局、肇庆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危险废物风险管控机制。

  (1)依法加强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通过电子运单及时掌握危险废物流向,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市交通局负责)

  (2)全面提升医疗废物管理水平。以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运营为抓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推进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平战结合、收集豁免、定时定点、全程可控”的原则,完善乡村卫生站医疗废物收集转移处置工作,开展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促进规范处置。(市卫健局负责)

  (3)健全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库存危险化学品处置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完善遗弃、过期、失效农药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的监管机制。(市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依托危险废物重点处置单位,建立区域环境应急处置网络,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市环境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挂点联系人制度。各地政府(管委会)要对辖区内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上的企业进行梳理,落实企业挂点负责人,定期对挂点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工作进行检查。(市环境局负责)

  3.建立固体废物处置协同机制。

  (1)建立特殊类别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开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共建,统筹规划设施的建设和投运。根据不同区域特殊类别固体废物实际产生及利用情况,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推进特殊类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市环境局负责)

  (2)建立健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贮存、运输、处置、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市交通局、肇庆海事局、市公安局、市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固体废物综合信息公开模块。依托政府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平台,建立固体废物综合信息公开模块,实现各类固体废物的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与互通互联。(市环境局负责)

  (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相关技术与产业发展。

  1.打造科研成果转化平台。以解决我市固体废物领域关键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建筑垃圾、危险废物(铝灰、焚烧处置残渣、废盐、废酸)等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利用处置技术研发。强化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技创新成果加速市场化、产业化应用。(市科技局、市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相关产业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骨干企业。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交接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依法依规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设施建设运行。(市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政策,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落实现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支持“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创新融资、发行绿色债券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生态环境等专项资金支持创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或实施绿色改造的项目,并依法依规建立“无废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绿色通道”,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建立技术指导团队,加强对“无废城市”试点建设任务的指导,及时优化调整建设任务实施细节,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以“无废城市”建设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凝聚民心、汇集民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宣传教育,鼓励建设集工业旅游、科普教育和环保示范于一体的标杆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加大面向公众开放力度,鼓励工作和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社会监督,有效防范“邻避效应”。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无废城市”试点建设考核机制,落实每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分年度开展考核,确保相关工作按时间进度开展。

  附件:1.“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2.主要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附件1

“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2020年基准值

2023年底目标值

1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工业源头减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0.30吨/万元

0.28吨/万元

2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0.014吨/万元

≤0.018吨/万元

3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55%

70%

4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4家

6家

5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

29%

35%

6

绿色矿山建成率★

40%

100%

7

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幅度

/

5%

8

农业源头减量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占比

/

10%

9

建筑业源头减量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42.07%

90%

10

生活领域

源头减量

生活垃圾清运量★

109.72万吨

120万吨

11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65%

90%

12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55.35%

75%

13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工业固体

废物资源化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82.63%

90%

14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21.82%

40%

15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率★

86.90%

≥90%

16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81.38%

85%

17

农膜回收率★

84.91%

85%

18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71.60%

72%

19

化学农药施用量亩均下降幅度

/

5%

20

化学肥料施用量亩均下降幅度

/

3%

21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10%

22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12%

(城区)

30%

(城区)

23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38.17%

10%

24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100%

100%

25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危险废物

安全处置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100%

2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49%

12%

27

农业废弃物处置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28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80%

82%

29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30

保障能力

制度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8项

31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成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32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政府考核机制

33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

/

≥100家

34

市场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

35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8.33%

50%

36

“无废城市”绿色贷款余额

27.99亿元

200亿元

37

技术体系建设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

/

2项

38

保障能力

监管体系建设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建立重点产废企业线上智能监控平台

39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产生单位88.2%,经营单位100%

产生单位95%,经营单位100%

40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100%

100%

41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42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

100%

100%

43

群众获得感

群众获得感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80%

44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较好(70%)

45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80%

Z-1



绿色食品数量

28个

34个

Z-2



规模以上铝灰产生企业智能监控覆盖率

0

100%

Z-3



培育废旧电池回收处置利用企业数量

/

≥1家

Z-4



省级以上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数量

/

≥20个


附件2

主要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表2-1 “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任务清单

主要内容

责任主体

完成时限

A1-1

成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主要建设部门一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试点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组织调度、汇总、汇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落实及完成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市环境局

2022年

A1-2

建立协调机制

明确“无废城市”各建设部门职责。针对实施方案具体任务,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

市环境局

2022年

A1-3

纳入政绩考核,发布考核办法

严格执行“无废城市”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估机制,把“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高质量发展工作考核方案,并明确指标考评的具体要求。

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

2022年

A1-4

编制及印发《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结合肇庆市固废产业发展状况,编制肇庆市创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文件。

市环境局

2022年

A1-5

编制《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评估工作方案》

结合《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相关任务及建设体系部署,形成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评估工作方案。

市环境局

2022年

(1)工业

A1-6

出台促进行业企业提质增效相关措施、资金管理办法或政策文件

鼓励支持推进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陶瓷智造等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绿色化发展。

市工信局

2023年底

A1-7

出台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碳达峰、碳中和。

市工信局

2023年底

A1-8

制定《肇庆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

推行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引导矿山企业自觉投入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山“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协调发展。

市资源局

2021年底(已完成)

A1-9

制定《肇庆市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针对肇庆市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源固体废物开展专项排查及整治工作的工作方案制定。

市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局

2022年底

(2)农业

A2-1

制定出台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相关实施方案

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连片池塘尾水集中处理模式等健康养殖模式,建设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

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底

A2-2

制定出台肇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抽检与渔业环境监测相关工作方案

完善健康渔业养殖示范场管理,促进水产类农业产业园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市监管局

2023年底

A2-3

制定“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管理相关工作机制

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底

A2-4

制定加强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方案

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加强非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高值化利用。

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底

A2-5

制定农膜及农药包装物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

推动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

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底

(3)城市生活

A3-1

探索建立《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

探索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如一次性餐具、纸杯等。

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2023年底

A3-2

探索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制度》

探索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制度。

市发改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023年底

A3-3

制定《快递绿色包装应用工作方案》

落实肇庆市加快推进快递绿色包装应用相关规定,同城快递业务应用绿色包装,使用循环中装袋,邮政快递营业网点全面设立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底

A3-4

探索建立5个以上“无废细胞”建设标准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馆、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景区和学校等建立“无废细胞”标准。

市环境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等

2023年底

A3-5

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监督、奖惩机制

制定肇庆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和奖惩办法,采取明察暗访、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结合的方式,对垃圾分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评。

市城管局

2023年底

A3-6

制定《大件垃圾回收预约制度》

对大件垃圾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并实施大件垃圾回收预约制度。

市城管局、

市资源局

2022年底

A3-7

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强化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精细化管理,鼓励使用、推广符合质量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制定并提高再生产品替代使用比例。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2022年底

A3-8

制定《肇庆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出2021—2023年肇庆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的占比。

市住建局

2022年底

A3-9

编制《肇庆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明确肇庆市绿色建筑发展定位、目标、分区、技术路线等内容,提供合理的任务目标,适宜的实施步骤和工作计划,经济可行的技术体系和保障措施。

市住建局

2022年底

A3-10

制定《肇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建立餐厨垃圾管理体系,提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市城管局

2023年底

A3-11

制定《肇庆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

规范回收网点设置,初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

市商务局

2022年底


表2-2 “无废城市”技术及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任务清单

主要内容

责任主体

完成时限

技术体系

(1)工业

B1-1

基于无水染色的高乌黑度棉织物上染固色同步进行的纺织染整技术开发与应用

采用固色同步的染料技术,降低污水、污泥等产生量,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实现绿色清洁生产。

市科技局、肇庆市鼎晟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2022年

B1-2

铜排镀锡工艺智能环保处理设备关键技术的研究

采用一机器多线式连续铜排镀锡技术,大限度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大幅减少重金属及废气产生量。

市科技局、广东中南天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

B1-3

陶瓷窑炉综合节能环保技术研发与应用

通过改进窑炉结构,设计出悬挂式微弧顶结构,借助燃烧系统的改进和预热助燃技术,实现天然气高效燃烧,提高陶瓷产品质量,实现低排放和低能耗的绿色清洁生产。

市科技局、广东中盛陶瓷有限公司

2023年底

B1-4

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技术研发技术示范

以粉煤灰、冶炼废渣、炉渣、脱硫石膏、尾矿等为重点,开展一般工业固废技术研发技术示范。

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2023年底

B1-5

铝灰、垃圾飞灰等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研究

重点围绕危险废物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处置,以铝灰、焚烧处置残渣等难处置危险废物为重点,依托相关企业及研发机构,开展污染防治和利用处置技术研发、应用及推广。

市环境局、

市科技局

2023年底

B1-6

广东省危险废物全量深度资源化利用产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以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对现有实验室升级改造,提升各类固体废物废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创新的能力。

市环境局

2023年底

(2)农业

B2-1

鼎湖区沙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推广粉碎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堆沤腐熟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措施示范。

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底

B2-2

羊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

利用羊粪种植麦草或还田,麦草经收割、切碎、饲喂重新利用,培育羊群。

市农业农村局、

广东群林牧业有限公司

2023年底

(3)城市生活

B3-1

城市污水处理中污泥用于花卉栽培基质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城市污泥花卉栽培基质设计及制备,不同基质配比各类花卉生长及开花的影响,以基础配方调整后的规模化生产,规模化生产基质的应用示范。

市科技局、

肇庆学院

2022年底

B3-2

华南离子吸附型稀土分离废水集成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

废水分离回收技术研究,废水再利用工艺,利用自有技术力量对稀土回收装置进行适应性改造和再创新的研究。

市科技局、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

B3-3

绿色生态模块化装配式污水处理装置的研制

包括无动力自循环回流及高校分离沉淀技术、智能曝气控制系统技术、缓释碳源填料技术、模板化(装配式)设计技术、绿色生态处理技术等。

市科技局、肇庆市鹏凯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2023年底

监管体系

B4-1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构建

统筹考虑辖区内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分布情况及危险废物收集能力,同时兼顾社会源(机动车维修和拆解行业、科研院所实验室等)和生活源(废荧光灯管、废杀虫剂等),合理确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数量和布局。引导和支持具有危险废物收集经验、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社会责任感强的单位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展试点。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管理制度。

市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底

B4-2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第三方服务及造纸、印染行业废水处理污泥工业固体废物智能监控

以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单位为试点,搭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智慧应用平台,实施远程、实时化固体废物管理,建立重点产废单位数字化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实现全过程智能化监管;对于产生量小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模式,协助开展规范化管理现场评估工作,形成线上监控与线下评估相结合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综合管理模式。

市环境局

2023年底

B4-3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管理

落实产废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危险废物依法处置,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全市危险废物重点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检查,不定期开展规范化管理培训,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指导督促产废单位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危险废物申报和管理计划工作,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

市环境局

持续推进

B4-4

开展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评估工作

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跟踪各试点任务的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项任务按照时间结点推进。在2023年底完成肇庆市“无废城市”建设效果整体评估。

市环境局

2023年底

B4-5

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贮存、运输、处置、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市交通局、肇庆海事局、市公安局、市环境局

持续推进

B4-6

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专项整治行动。

市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局

持续推进



表2-3 “无废城市”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任务清单

主要内容

责任主体

完成时限

(1)工业

C1-1

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

对创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或实施绿色改造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肇庆银保监分局、人行肇庆中心支行

持续推进

C1-2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以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和汽车等行业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市发改局、

市环境局

持续推进

C1-3

建立健全再生资源行业的标准化体系

明确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作业规范,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标准化水平。

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环境局

持续推进

(2)农业

C2-1

推行畜禽规模养殖场环评制度

对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予以处罚,清理违法畜禽养殖场。

市环境局

持续推进

(3)城市生活

C3-1

引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

引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2023年底

C3-2

开展文明餐饮推广行动

倡导公筷公勺,拒绝滥食野味,深化光盘行动。

市委宣传部

持续推进

C3-3

开展绿色生活普及行动

践行绿色消费,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方式”系列活动,鼓励低碳出行,开展倡导“绿色出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市商务局、

市交通局

持续推进

C3-4

引导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落地和绿色建筑发展。

市住建局

持续推进

(4)其他

C4-1

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以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为重点,开展环境污染责任强制险试点,建立环境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让企业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适当分担环境污染的赔偿,实现环境管理转型,发挥保险机制社会管理功能。

市环境局、

肇庆银保监分局

持续推进

C4-2

深化绿色税费价格机制

发挥市场在处置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对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使用配方肥和全生物降解农膜、秸秆直接还田的补贴力度。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试点。

市农业农村局、肇庆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3年底


表2-4 “无废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项目类型

任务清单

主要内容

责任主体

实施主体

总投资

万元

效益分析

完成时限

(1)工业

D1-1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试点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程

以肇庆市高新区为试点,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程。

市发改局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

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碳消费比。

2023年底

D1-2

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400MW(F)级燃气热电冷联产机组项目

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总投资28亿元,建设2×400MW(F)级燃气热电冷联产机组,发电同时为广东山鹰和焕发生物科技等园区企业供热。

市发改局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

280000

提升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碳消费比。

2023年底

D1-3

创建一批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工厂

在小鹏汽车、风华高科、中导光电、富仕电子、振华科技、南都铝业、嘉联陶瓷和南玻节能玻璃等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创建绿色产品1个、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1家和绿色工厂2家以上。

市工信局

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

/

设绿色制造体系,促进产业升级。

2023年底

D1-4

建设绿色园区、生态工业园区

在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科技产业园、肇庆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和封开绿色建材产业园生态园等园区,试点开展绿色园区或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市环境局

市环境局、

市工信局

/

建设生态园区,提升环境质量。

2023年底

D1-5

实施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

在四会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广宁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龙甫电镀工业园区和四会南江工业园等园区,试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

市环境局、

市工信局

市环境局、

市工信局

/

建设绿色制造体系,促进产业升级。

2023年底

D1-6

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重点推进陶瓷建材、金属制造、化工印染等行业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市环境局

市环境局

/

提升绿色制造水平,降低产废强度。

2023年底

D1-7

建设绿色矿山

逐步淘汰落后采选工艺,提升集约化开发水平,推进矿产品深加工,提高矿产品附加值,推行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

市资源局

市资源局

/

降低矿石等固废产生量,实现矿山复绿。

2023年底

D1-8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广宁县白泥资源再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白泥资源再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广宁县政府

广东鼎丰纸业有限公司

2200

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2023年底

D1-9

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废物技术改造项目

利用现有的2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进行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高要区政府

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

6221

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2023年底

D1-10

铝加工行业表面处理废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鼓励亚铝、中亚铝等铝型材龙头企业建设铝型材表面处理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

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2023年底

D1-11

矿石综合利用项目

通过对矿石的深加工进行综合利用,制作出矿石精粉,作为生产玻璃制品以及环保瓷砖胶的原材料。

广宁县政府

广宁县骏业矿产有限公司

1500

市内处置矿石,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降低处置处理成本。

2023年底

D1-12

广东海融环保扩建年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15万m3、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45万m3项目

扩建后年产淡水雨生红球藻藻粉20吨、年产60万平方米ALC装配式建筑加气混凝土板材/砌块,利用粉煤灰约10万吨、脱硫石膏1.2万吨。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

广东海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3000

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粉煤灰综合利用率

2023年底

D1-13

广宁县金城保密稀贵金属再生资源产业化项目

拟拆解涉密电子废弃物12万吨/年,拆解得到的废线路板经湿法破碎处置后产生废树脂和废金属粉,废树脂生产成板材,金属粉经熔铸、电解和湿法精炼等生产铜和贵重金属。

广宁县政府

深圳金城保密技术有限公司

20000

提高广东地区保密系统、脱密单位的下游终端闭环处理能力。

2023年底

D1-14

保障能力

新建、改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集散市场

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环境局

/

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

持续推进

D1-15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推动建设1-2个铝灰终端处置设施

鼓励水泥窑协同处置铝灰技术应用、开展重点产废企业自建设施制备铝酸钙资源化利用试点、鼓励有资质企业申领铝灰处置经营许可证。

市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

/

促进铝灰资源化利用,降低铝灰产生企业库存风险。

2023年底

D1-16

开展铝灰渣及二次铝灰回收金属铝过程豁免管理试点

开展1-2个铝灰渣及二次铝灰回收金属铝过程豁免管理试点。

市环境局

市环境局

/

提高铝灰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降低铝灰产量,降低末端处置压力。

2023年底

D1-17

广东新盈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m³/年催化剂再生利用项目

新增脱硝催化剂再生处置规模10000m3/年。

四会市政府

广东新盈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560

补齐催化剂处置短板。

2023年底

D1-18

四会创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规模5.6万吨/年。

四会市政府

四会创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5000

补齐催化剂处置短板。

2023年底

D1-19

垃圾焚烧飞灰安全管控项目(四会、高要)

对四会市及高要区垃圾飞灰填埋场飞灰进行安全处置。

四会市政府、高要区政府

四会市政府、高要区政府

/

降低垃圾飞灰堆放点周边环境风险。

2023年底

(2)农业

D2-1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观星(肇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数字化渔业养殖基地项目

推广数字化养殖、健康养殖模式,建设健康养殖场示范。

鼎湖区政府

广东观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京东数科数字农牧

20000

集合绿色养殖、科研创新、水产品加工产业融合发展。

2023年底

D2-2

高要农牧美益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采用黑膜厌氧消化池技术,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高要区政府

高要农牧美益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1200

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行沼气利用实用技术。

2023年底

D2-3

广东犇牛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占地面积保持原有的66700m2不变,扩建后肉牛存栏量3000头,出栏量6000头。

广宁县政府

广东犇牛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15800

扩建后肉牛存栏量3000头,出栏量6000头。

2023年底

D2-4

固废资源化利用

开展广宁县、怀集县畜禽粪污资源化推进项目建设

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协调机构,在全县范围内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广宁县政府、怀集县政府

广宁县政府、

怀集县政府

/

实现整县畜禽粪资源化利用。

2023年底

D2-5

广东新辉园现代立体农业产业园改扩建项目

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00亩。

怀集县政府

广东新辉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2000

实现畜禽粪污全量利用,种养循环示范。

2023年底

D2-6

怀集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加大秸秆禁烧宣传,鼓励秸秆基质化、肥料化利用,促进秸秆高值化利用。

怀集县政府

三农环境美化有限公司

1013.5

秸秆培育松茸、食用菌,杜绝秸秆焚烧。

2023年底

D2-7

新希望诗洞智慧农业种猪场

配套先进的粪污处理和粪污还田设施,经处理后的粪便将作为当地黄豆种植的有机肥,助力腐竹产业发展。

怀集县政府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36000

形成畜禽养殖-黄豆种植-腐竹加工的农业产业链。

2023年底

D2-8

广东地昇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畜禽粪污、秸秆等有机废弃物蚯蚓过腹处理和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内容包括联栋蔬菜大棚、混料车间、发酵车间、成化车间、有机肥生产车间、有机肥加工辅料仓库、成品仓库、环保处理设施。

怀集县政府

广东地昇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000

形成年处理30万吨粪污,产8-10万吨有机肥的规模。

2023年底

D2-9

应用猪粪等有机废弃物生产生物有机肥及水溶肥示范推广项目

肇庆市益田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用猪粪等有机废弃物生产生物有机肥及水溶肥示范推广项目。

广宁县政府

肇庆市益田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00

应用猪粪等有机废弃物生产生物有机肥及水溶肥。

2023年底

D2-10

封开县、德庆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项目

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

封开县政府、德庆县政府

封开县政府、德庆县政府

/

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建设绿色农业。

2023年底

D2-11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建设项目

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各县(市、区)政府

各县(市、区)政府

/

改善土壤环境,减少化学肥料使用量。

2025年底

(3)城市生活

D3-1

固废源头减量

德庆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及填埋区整治项目

包括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库区综合整治工程和新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两部分,其中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包括新建生活垃圾转运车间、新建大件垃圾处理车间、新建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及配套的污水收集池等。

德庆县政府

德庆县住建局

7999.11

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降低处理成本。

2023年底

D3-2

关于怀集县大岗镇、冷坑镇、甘洒镇、洽水镇、桥头镇、永固镇6个镇级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项目

站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站区供水供电照明系统、围墙、垃圾收集压缩去、三级过滤池、站区内和站区道路硬底化等部分。

市住建局

怀集县住建局

330.76

规范化建设垃圾中转站,减少环境污染

2023年

D3-3

固废资源化利用

四会环保能源热力发电厂(二期工程)

在一期建设规模基础上新增5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置。

市城管局

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

8000

年总处理生活垃圾18万吨,实现垃圾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利用。

2023年底

D3-4

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餐厨垃圾处置中心

新增餐厨垃圾处置能力150吨/日。

市城管局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约2500

每年可处理利用餐厨垃圾5万吨。

2023年底

D3-5

德庆县试点推进微生物有机易腐垃圾快速处理设备项目

依托微生物菌株,在60℃-80℃高温下,快速发酵处理,把有机垃圾、餐厨垃圾、动物粪便等易腐垃圾分解成有机肥料,垃圾减量率达70%-85%。

德庆县政府

德庆县住建局

/

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2023年底

D3-6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推动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市城管局

市城管局

/

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2023年底

D3-7

利用城市污泥制备燃烧颗粒技术项目

利用市政污泥及生物质制备一定规模燃烧颗粒生产线,应用于替代煤等不可再生燃料。

市环境局广宁分局

广东华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

提高市政污泥综合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2023年底

D3-8

固废最终处置

怀集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

二期生活垃圾填埋能力扩建到252吨/日。

市城管局、怀集县政府

怀集县城管局

15000

为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提供设施保障。

2023年底

D3-9

新建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

处置肇庆市城区范围内的全部进场建筑渣土,年均处理量约为22.84万吨/年。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3062.40

年消纳建筑垃圾22.84万吨/年。

2023年底

(4)其他

D4-1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

面向党政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无废城市”建设氛围。

市委宣传部

市委宣传部

/

“无废”理念深入人心。

持续推进

D4-2


培育“无废细胞”单位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馆、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景区和学校等创建一批“无废城市细胞”单位。

市环境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等

各相关单位

/

预期培育至少100个“无废细胞”单位。

2023年底

D4-3


培育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试点

培育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利用企业。

市环境局、市监管局、市商务局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扩大废旧电池利用企业规模。

2023年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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