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
各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审批等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要求,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实际,我局制定了《肇庆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肇庆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馈。
附件:肇庆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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