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林业局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端州区农林局、肇庆高新区农林水利管理中心,局机关各科室、直(下)属各单位:
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17〕332号)精神,我局对1988年至2016年由市林业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现将废止或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肇庆市林业局
2018年3月12日
各县(市、区)林业局、端州区农林局、肇庆高新区农林水利管理中心,局机关各科室、直(下)属各单位:
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17〕332号)精神,我局对1988年至2016年由市林业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现将废止或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肇庆市林业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