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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肇庆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肇庆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强制清单》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水利局     时间:2022-07-07 19:3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水利局、肇庆高新区农林水利管理中心,局各科室、下属单位:

  为推进我市水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执法、合理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和肇庆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免责清单制度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肇庆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肇庆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强制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清单自2022年7月15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至2027年7月14日,有效期届满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实施后评估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附件:1.肇庆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

             2.肇庆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强制清单

  肇庆市水利局

  2022年7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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