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肇庆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肇庆市西江水质保护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肇环字〔2017〕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直和驻肇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肇庆市全面深化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肇庆市西江水质保护负面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