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通知(肇人社规〔2017〕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肇庆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现将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1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一)废止的文件目录(含规范性文件及工作指导性文件) | ||||||
序号 | 类别 | 文 号 | 标 题 | 发布日期 | 发布机关 | 废止的依据及理由 |
1 | 公务员管理 | 肇人字〔1996〕014号 | 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 | 1996年11月20日 | 市人事局 | 所依据的《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已经废止,致使该文件内容全部归于无效。 |
2 | 公务员管理 | 肇人字〔1997〕4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1997年3月18日 | 市人事局 | 所依据的《国家公务员条例》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废止或者失效,致使该文件内容全部归于无效。 |
3 | 公务员管理 | 肇人调录〔1998〕33号 | 关于做好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的通知 | 1998年6月22日 | 市人事局 | 所依据的《国家公务员条例》已经废止,致使该文件内容全部归于无效。 |
4 | 公务员管理 | 肇人社发〔2012〕413号 | 关于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2年8月22日 |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 违背《新录用试用期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规定增加新录用公务员的义务。 |
5 | 就业促进 | 肇劳社〔2004〕210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市直再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等若干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通知 | 2004年10月18日 | 市劳动局 | 已被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6〕94号)文件替代。 |
6 | 就业促进 | 肇劳社〔2008〕92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08年10月10日 | 市劳动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 | 2016年我市已制定了新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肇府〔2016〕14号),已全面放宽入户政策。 |
7 | 就业促进 | 肇劳社〔2008〕104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资金竞争性分配办法》、《肇庆市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资金绩效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 2008年12月16日 | 市劳动局、市财政局 | 主要内容已被《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粤人社函〔2014〕1287号)涵盖。 |
8 | 就业促进 | 肇劳社〔2009〕25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市直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等若干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9年5月15日 | 市劳动局、市财政局 | 已被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6]94号)文件替代。 |
9 | 就业促进 | 肇人社函〔2010〕246号 |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0年9月15日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 主要内容已被《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粤人社函〔2014〕1287号)涵盖。 |
10 | 就业促进 | 肇人社函〔2011〕338号 |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分类补助参考标准的通知 | 2011年4月20日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 主要内容已被《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粤人社函〔2014〕1287号)涵盖。 |
11 | 就业促进 | 肇人社发〔2012〕510号 |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肇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肇庆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12年10月26日 | 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 | 2016年我市已制定了新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肇府〔2016〕14号),已全面放宽入户政策。 |
12 | 就业促进 | 肇人社发〔2013〕324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2013年9月9日 | 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 | 2016年我市已制定了新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肇府〔2016〕14号),已全面放宽入户政策;2017年又制定了《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办〔2017〕8号),全面取消积分制入户。 |
13 | 劳动关系 | 肇人社发〔2013〕226号 | 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 2013年7月31日 | 市人社局 | 已被《关于调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肇人社函〔2015〕460号替代。 |
14 | 农保 | 肇人社函〔2010〕299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落实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 | 2010年10月11日 | 市人社局、市国土局 | 建议作废。理由是省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广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办理程序>的通知》(粤人社函〔2010〕4819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办理程序按粤人社函〔2010〕4819号文件执行。 |
15 | 培训教育 | 肇劳培〔1997〕085号 | 关于转发《肇庆市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办法》的通知 | 1997年10月8日 | 市劳动局 | 肇府〔2015〕15号文已将肇庆市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办法(肇府〔1997〕28号)作废止清理。 |
16 | 培训教育 | 肇劳社〔2002〕42号 | 关于在我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部分专业毕(结)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 2003年3月3日 | 市劳动局、市教育局 | 该文件有部分内容不符合部及省厅的有关规定,该文件按粤价函〔1998〕13号文件规定执行,但是粤价函〔1998〕13号文件被粤价〔2013〕150号明确废除。 |
17 | 培训教育 | 肇人社发〔2013〕108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家庭服务业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3年4月9日 | 市人社局 | 该文件有部分内容不符合省厅相关文件的规定,省厅无相关操作指引。 |
18 | 事管 | 肇人公〔2006〕67号 | 关于做好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及流动工作的通知 | 2006年5月24日 | 市人事局 | 已经有新的文件代替:1、《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2、《关于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程序的通知》(肇人社发〔2017〕233号)。 |
19 | 事管 | 肇人公〔2008〕67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办事程序的通知 | 2008年6月25日 | 市人事局、市编办 | 已经有新文件代替:1、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 肇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公务员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肇组通〔2017〕8号);2、关于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程序的通知(肇人社发〔2017〕233号)。 |
20 | 事管 | 肇人发〔2008〕21号 | 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统一考试的通知 | 2008年11月19日 | 市人事局 | 已经有新的文件代替: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2、《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 |
21 | 事管 | 肇人社发〔2010〕35号 | 关于在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界定免考试人员条件的通知 | 2010年4月6日 | 市人社局 | 已经有新的文件代替:《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 |
22 | 养老 | 肇劳社〔2002〕98号 |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2年5月29日 | 市劳动局 | 主要内容已被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代替。 |
23 | 养老 | 肇劳社〔2002〕161号 |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办理出境定居后回国工作人员有关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 | 2002年7月29日 | 市劳动局 | 主要内容与自2011年7月起施行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不一致。 |
24 | 养老 | 肇劳社〔2003〕230号 | 关于我市实施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 | 2003年11月18日 | 市劳动局 | 主要内容已被《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71号)替代。 |
25 | 养老 | 肇劳社〔2004〕183号 |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通知 | 2004年9月1日 | 市劳动局 | 粤人社规〔2014〕4号(序号52)规定。 |
26 | 养老 | 肇劳社函〔2006〕28号 |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贯彻国发〔2005〕38号文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6年3月20日 | 市劳动局 | 主要内容已被2006年9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涵盖。 |
27 | 养老 | 肇人社函〔2011〕199号 |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 2011年3月16日 | 市人社局 | 转发内容与肇人社函〔2010〕336号文一样。 |
28 | 医保 | 肇社保〔2001〕13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市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出院带药补充规定》的通知 | 2001年7月16日 | 市社保局 |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肇社保〔2001〕13号文与肇府〔2015〕6号不一致。 |
29 | 医保 | 肇社保〔2001〕18号 | 关于具体明确单位参保人员下岗失业后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问题的通知 | 2001年10月10日 | 市社保局 |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后,肇社保〔2001〕18号文与肇府〔2015〕6号不一致。 |
30 | 医保 | 肇劳社〔2002〕191号 | 关于公布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广州市定点医院名单的通知 | 2002年8月26日 | 市劳动局 | 已有新文件代替:《关于公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合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肇人社函〔2015〕319号)。 |
31 | 医保 | 肇劳社〔2002〕202号 | 关于因生育引起的部分疾病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批复 | 2002年9月9日 | 市劳动局 |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肇社保〔2001〕17号文与肇府〔2015〕6号不一致。 |
32 | 医保 | 肇劳社函〔2002〕90号 | 关于确定非统筹区内领取养老金退休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的通知 | 2002年10月9日 | 市劳动局 |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肇劳社函〔2002〕90号文与肇府〔2015〕6号不一致。 |
33 | 医保 | 肇劳社函〔2002〕116号 | 关于女职工生育过程中医疗费用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答复 | 2002年12月19日 | 市劳动局 |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肇劳社函〔2002〕116号文与肇府〔2015〕6号不一致。 |
34 | 医保 | 肇劳社〔2003〕77号 | 关于改进市直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控制指标及公布2003年度次均住院费用指数化指标的通知 | 2003年5月15日 | 市劳动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 2014年12月16日,我市出台《关于印发<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450号),规定原职工医保配套文件同时废止。 |
35 | 医保 | 肇劳社〔2003〕112号 | 关于确定我市三资、私营企业住院医疗保险费率的通知 | 2003年6月25日 | 市劳动局 |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肇劳社〔2003〕112号文与肇府〔2015〕6号不一致。 |
36 | 医保 | 肇劳社〔2003〕177号 | 关于将中心区糖尿病、高血压病门诊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项目门诊治疗的通知 | 2003年9月26日 | 市劳动局 | 已有新文件代替:2012年12月7日我市出台的《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2〕573号)。 |
37 | 医保 | 肇劳社〔2003〕199号 | 关于确定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 2003年10月10日 | 市劳动局 | 已有新文件代替:《关于公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合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肇人社函〔2015〕319号)。 |
38 | 医保 | 肇劳社〔2003〕249号 | 关于中心区统一收取退休人员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的通知 | 2003年12月8日 | 市劳动局 |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肇劳社〔2003〕249号文与肇府〔2015〕6号不一致。 |
39 | 医保 | 肇劳社〔2003〕250号 | 关于将糖尿病、高血压病门诊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项目范围的补充通知 | 2003年12月9日 | 市劳动局 | 现行有效文件为2012年12月7日我市出台的《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2〕573号),肇劳社〔2003〕250号文与之不一致,应废止。 |
40 | 医保 | 肇劳社函〔2004〕52号 | 关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复函 | 2004年7月5日 | 市劳动局 |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肇劳社函〔2004〕52号文与肇府〔2015〕6号不一致。 |
41 | 医保 | 肇劳社〔2004〕184号 | 关于进一步完善收取退休人员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政策的通知 | 2004年9月3日 | 市劳动局 |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肇劳社〔2004〕184号文与肇府〔2015〕6号不一致。 |
42 | 医保 | 肇劳社〔2005〕22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的通知 | 2005年2月21日 | 市劳动局 | 已有新文件代替:《关于重新印发〈肇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的通知》(肇劳社〔2009〕47号)。 |
43 | 医保 | 肇劳社〔2006〕20号 | 关于推广实施精神病单病种费用结算的通知 | 2006年3月23日 | 市劳动局 | 2014年12月16日,我市出台《关于印发<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450号),规定原职工医保配套文件同时废止。 |
44 | 医保 | 肇劳社〔2006〕42号 | 关于完善我市补充医疗保险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 2006年5月24日 | 市劳动局 |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肇劳社〔2006〕42号文与肇府〔2015〕6号不一致。 |
45 | 医保 | 肇劳社〔2006〕83号 | 关于规范按月领取工伤伤残津贴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批复 | 2006年7月5日 | 市劳动局 |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肇劳社函〔2006〕83号文与肇府〔2015〕6号不一致。 |
46 | 医保 | 肇劳社〔2006〕109号 | 关于调整异地就医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算定额比例的复函 | 2006年8月11日 | 市劳动局 | 2014年12月16日,我市出台《关于印发<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450号),规定原职工医保配套文件同时废止。 |
47 | 医保 | 肇劳社〔2007〕33号 | 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糖尿病、高血压门诊治疗有关政策的通知 | 2007年5月9日 | 市劳动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监局 | 最新规定为 2012年12月7日出台《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 (肇人社发〔2012〕573号),肇劳社〔2007〕33号与之不一致。 |
48 | 医保 | 肇劳社〔2007〕78号 | 关于私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7年10月14日 | 市劳动局 |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肇劳社〔2007〕78号文与肇府〔2015〕6号不一致。 |
49 | 医保 | 肇劳社〔2007〕102号 |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07年12月14日 | 市劳动局、市建设局 | 已有新规定。目前执行《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肇人社发〔2015〕403号)。 |
50 | 医保 | 肇劳社〔2009〕33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09年6月3日 | 市劳动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 已有新文件代替:2012年12月7日我市出台的《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2〕573号)。 |
51 | 医保 | 肇劳社函〔2009〕91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药品目录的通知 | 2009年6月30日 | 市劳动局 | 已有新规定。目前执行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2〕573号)。 |
52 | 医保 | 肇劳社函〔2009〕130号 | 关于将精神分裂症门诊治疗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项目门诊支付范围的通知 | 2009年9月9日 | 市劳动局 | 《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诊断标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函〔2012〕622号)已有新规定。 |
53 | 医保 | 肇劳社〔2009〕71号 | 关于进一步完善精神病单病种费用结算的通知 | 2009年12月23日 | 市劳动局 | 2014年12月16日,我市出台《关于印发<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450号),规定原职工医保配套文件同时废止。 |
54 | 医保 | 肇劳社〔2010〕1号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 2010年1月5日 | 市劳动局,市财政局 | 2014年12月16日,我市出台《关于印发<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450号),规定原职工医保配套文件同时废止。 |
55 | 医保 | 肇人社发〔2010〕170号 |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0年6月29日 | 市人社局 | 已有新文件代替:2012年12月7日我市出台的《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2〕573号)。 |
56 | 医保 | 肇人社发〔2010〕190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项目门诊治疗精神分裂症药品目录的通知 | 2010年7月26日 | 市人社局 | 已有新文件代替:2012年12月7日我市出台的《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2〕573号)。 |
57 | 医保 | 肇人社发〔2010〕363号 | 关于公布肇庆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佛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 2010年12月20日 | 市人社局 | 已有新文件代替:《关于公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合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肇人社函〔2015〕319号)。 |
58 | 医保 | 肇人社发〔2010〕378号 |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保糖尿病高血压病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支付比例的通知 | 2010年12月31日 | 市人社局 | 已有新文件代替:2012年12月7日我市出台的《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2〕573号)。 |
59 | 医保 | 肇人社函〔2011〕143号 | 贯彻实施省《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2011年2月15日 | 市人社局 | 已有新文件代替:《关于明确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肇人社函〔2015〕142号)。 |
60 | 医保 | 肇人社发〔2011〕47号 | 关于印发心血管支架单病种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 | 2011年4月6日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 2014年12月16日,我市出台《关于印发<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450号),规定原职工医保配套文件同时废止。 |
61 | 医保 | 肇人社函〔2011〕264号 | 关于抓紧贯彻落实肇卫字〔2010〕146号文的紧急通知 | 2011年4月8日 | 市人社局 | 市卫生计生局已经作废肇卫字〔2010〕146号文。 |
62 | 医保 | 肇人社发〔2011〕116号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标准的通知 | 2011年6月16日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 肇人社发〔2011〕116号文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的《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等政策文件不一致。 |
63 | 医保 | 肇人社函〔2011〕601号 | 关于公布我市糖尿病、高血压病和精神分裂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项目门诊治疗药品目录的通知 | 2011年7月29日 | 市人社局 | 已有新文件代替:2012年12月7日我市出台的《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肇人社发〔2012〕573号)。 |
64 | 医保 | 肇人社函〔2013〕289号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标准的通知 | 2013年5月9日 | 市人社局 | 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肇人社函〔2013〕289号文与肇府〔2015〕6号不一致。 |
65 | 医保 | 肇人社发〔2015〕391号 |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 2015年11月2日 | 市人社局 | 2016年8月11日,市政府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2016-2019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办函〔2016〕145号)后,肇人社发〔2015〕391号与之不一致。 |
66 | 专技 | 肇人社发〔2013〕105号 | 印发《关于开通肇庆市高层次人才就医和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的意见》的通知 | 2013年4月2日 | 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 《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引进西江创新创业团队与领军人才实施方案>等10个文件的通知》(肇办字〔2016〕12号)明确废止《肇庆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肇办发〔2011〕20号),肇人社发〔2013〕105号文为肇办发〔2011〕20号文的配套文件,建议废止。 |
(二)宣告失效的文件目录(含规范性文件及工作指导性文件) | ||||||
序号 | 类别 | 文 号 | 标 题 | 发布日期 | 发布机关 | 宣告失效的依据及理由 |
1 | 公务员管理 | 肇人干字〔1992〕68号 | 关于印发《市直单位干部调配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 1992年7月15日 | 市人事局 | 调整对象已经消失。 |
2 | 公务员管理 | 肇人字〔1993〕01号 |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确定办事员、科员职务及工资问题的通知 | 1993年1月18日 | 市人事局 | 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相关事项已经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3 | 公务员管理 | 肇人公〔1997〕21号 | 转发《关于政府部门所属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使用事业编制单位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1997年7月15日 | 肇庆市机构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 调整对象已经消失。 |
4 | 公务员管理 | 肇人公〔1997〕25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市直行政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基本工作程序》的通知 | 1997年10月21日 | 肇庆市机构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 所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经完成。 |
5 | 公务员管理 | 肇人公〔2001〕03号 | 关于做好我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 | 2001年9月18日 | 市人事局 | 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及所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经完成。 |
6 | 就业促进 | 肇劳社发〔2009〕25号 | 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企业招用本市劳动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2009年4月6日 | 市劳动局、市财政局 | 适用期失效。 |
7 | 就业促进 | 肇劳社发〔2009〕14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困难企业认定指南和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 2009年7月7日 | 市劳动局 | 适用期失效。 |
8 | 就业促进 | 肇人社发〔2010〕175号 |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0〕175号) | 2010年7月2日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 适用期失效。 |
9 | 就业促进 | 肇人社发〔2012〕259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贯彻落实省政府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2年6月18日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局 | 适用期失效。 |
10 | 劳动关系 | 肇人社发〔2010〕355号 | 关于公布肇庆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 2010年11月26日 | 市人社局 | 宣布失效,适用期已过。 |
11 | 劳动关系 | 肇人社发〔2011〕18号 |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标准的通知 | 2011年1月26日 | 市人社局 | 宣布失效,适用期已过。 |
12 | 劳动关系 | 肇人社发〔2011〕380号 | 关于公布肇庆市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 2011年12月21日 | 市人社局 | 宣布失效,适用期已过。 |
13 | 劳动关系 | 肇人社发〔2013〕411号 | 关于公布肇庆市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 2013年11月19日 | 市人社局 | 宣布失效,适用期已过。 |
14 | 培训教育 | 肇劳社〔2003〕37号 | 关于加强我市计算机技能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 | 2003年2月21日 | 市劳动局 | 调整对象已消失,第一鉴定所已撤消。 |
15 | 培训教育 | 肇人培〔2003〕2号 | 关于开展继续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 | 2003年2月21日 | 市人事局 | 适用期已过,只适用于当年。 |
16 | 培训教育 | 肇劳社函〔2005〕117号 |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加快组织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通知 | 2005年9月22日 | 市劳动局 | 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完成,该项工程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 |
17 | 培训教育 | 肇劳社〔2006〕35号 |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2006年4月13日 | 市劳动局 | 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完成,该项培训工作主要目标是十一·五时期。 |
18 | 培训教育 | 肇劳社〔2008〕69号 | 关于印发《肇庆市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08年7月29日 | 市劳动局、市教育局 | 适用期已过,主要对象是2008年毕业生。 |
19 | 培训教育 | 肇人社函〔2012〕201号 |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审核和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 | 2012年5月14日 | 市人社局 | 适用期已过,现不再出具周期验证证明。 |
20 | 养老 | 肇劳社〔2003〕172号 |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 2003年9月8日 | 市劳动局 | 适用期已过。 |
21 | 养老 | 肇劳社〔2007〕81号 |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解决已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 | 2007年10月18日 | 市劳动局 | 文中已明确了一年有效期。 |
22 | 医保 | 肇劳社〔2005〕46号 | 关于设立企业早期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补助的通知 | 2005年6月6日 | 市劳动局 | 根据肇劳社〔2005〕46号文分3年处理该类问题,所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经完成,该文已经过了有效时限,应宣告失效。 |
23 | 医保 | 肇劳社〔2006〕78号 | 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6年8月1日 | 市劳动局 | 所规定的事项及任务已经完成,属已过有效时限,最新规定为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 |
24 | 医保 | 肇劳社〔2009〕43号 | 关于确定我市200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 2009年7月23日 | 市劳动局 | 已经超过适用期。最新规定为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 |
25 | 医保 | 肇人社发〔2010〕18号 | 关于调整我市2009年度和2010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的通知 | 2010年3月17日 | 市人社局 | 已经超过适用期。最新规定为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 |
26 | 医保 | 肇人社发〔2015〕430号 |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阶段性下调我市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 | 2015年12月17日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 已过适用期。目前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肇人社发〔2016〕15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