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
6月22日16时,肇庆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根据《肇庆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市防总有关规定,决定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同时结束市三防成员单位联合值守。
市防总强调,当前西江河道长时间保持高水位,山区土壤含水量高,致灾风险较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做好西江洪水的防御工作,要继续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动态,强化值班值守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要加强巡堤查险、应急处置以及地质灾害防御等各项工作,强化转移人员安置管理,在风险没有解除前坚决做到“不安全不返回”。要加强受灾地区救灾救助工作,加快损毁设施修复,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