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年度任务
7大方面细化为35项任务 明确责任单位年度目标
继我市2016年成功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后,努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为了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牢固树立和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更高的目标和任务。
日前,我市发布《肇庆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18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将《肇庆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年)》《肇庆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2018—2020)》等要求进一步细化,提出了明确的年度任务和责任分工,稳步推进着我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进程。
秋日暖阳下,水质逐年提升的星湖,映衬着岸边的郁郁葱葱与鸟语花香。近年来,我市新建城区公园38个、公园绿地550公顷,城市绿地为城市生活保留了一份生态景致。这也是我市今年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对城市生态的要求更高。对此,《工作方案》围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细胞工程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实施生态空间管控、资源节约与清洁生产、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强化生态文明宣传7大方面,细化为35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年度目标。如我市要继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今年要新建森林公园2个、湿地公园1个,完善现有森林公园基础设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方案,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等。
在《工作方案》中,记者留意到,规划计划的编制和落实成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前提工作。《工作方案》提出,相关县(市、区)要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并印发实施,指导和规范相关建设工作,基本形成“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机制,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广东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还需与生态村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相结合。《工作方案》提出,我市将以高起点抓好四会市全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以点带面,开展市域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肇庆市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各县(市、区)还将统筹卫生城镇、文明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整治等系列工作,继续开展宜居示范村镇、美丽乡村、卫生村镇等创建工作,加快乡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厕所革命”,加快补齐影响农村生活品质突出短板。
生态文明,不仅是环境变美,更重要是建立绿色生活方式。《工作方案》提出,要提升绿色出行比例,通过大力推行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交线网密度、站点覆盖率和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以端州城区为中心,鼎湖和高要为依托,辐射周边乡镇”的城乡一体化大公交网络。除此之外,《工作方案》还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宣传培训活动,开设市民大讲堂, 定期邀请国内知名生态、环保等方面专家、学者讲课,全面提升全市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并不断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