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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省批复同意

保护视力色: 作者:记者 李考考 通讯员 莫诗白 来源:西江日报     撰写时间:2023-12-01 11:3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

  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正式批复同意《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11月30日,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规划》相关内容。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肇庆作为广东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落实国家、省的相关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县(市、区)、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于2019年4月启动《规划》编制,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工作机制。10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规划》,要求肇庆要做好规划实施,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

  《规划》共13章,主要包括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1-4章,阐述了肇庆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的规划目标、区域协调策略,明确了总体格局、三条控制线和规划分区等内容。第二部分为5-7章,提出了农业、生态、城镇空间的保护利用策略和布局安排。第三部分为8-11章,规划了城乡风貌、基础设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等内容。第四部分为第12章,明确了中心城区的功能分区和土地使用安排,细化各类用地的具体功能布局,明确各类控制线的管控要求。第五部分为第13章,重点阐述了规划实施机制等内容。

  《规划》提出肇庆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府宜居山水城市”的城市性质,要框定空间发展蓝图,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推动肇庆加快建设成为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

  《规划》还融合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空间管控要求,着力解决以前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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