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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宁县江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6-07-09 15:1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广宁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广宁县江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宁府请〔202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宁县江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广宁县江屯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统筹安排全域全要素空间资源布局,支撑江屯镇建设成为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标杆。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至2035年,江屯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21平方公里,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67平方公里、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00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0.66平方公里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规模。落实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等管控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构建“一心两轴,一屏一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一心”指江屯镇发展核心,由江屯片区、联和片区组成,加强其综合性服务功能,推动圩镇中心提质扩容;“两轴”指以G355为依托打造城镇综合发展轴,以S260为依托打造特色文旅发展轴,串联沿线生态、文化、农业及工业等特色资源点,打造生态发展绿色长廊,推动外围镇村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一屏”指环江屯生态屏障,维育生态保护核心廊道,形成绿屏环绕的生态格局;“一区”指江屯城镇发展重点区,统筹推进城镇综合发展和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

  四、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立足本地丰富的农业资源禀赋,夯实特色瓜果种植、综合种养殖等第一产业,做强做优第二、第三产业,着力打造文旅融合新业态,推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强居住与住房保障,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绿地系统与开敞空间,推动能级和品质双提升,满足全镇居民生产生活和外来就业人群安家置业需求。发挥《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统筹运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生态修复、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等政策工具,一体推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存量更新。建设美丽圩镇,修复田园生态景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五、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水资源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力建设节水型城镇。加强耕地资源保护与利用,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有序开展耕地集中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森林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加大林地修复力度。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落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管控要求,严控大拆大建,避免损毁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整合江屯剿匪阵亡烈士纪念碑、革命堡垒户等红色文化资源,持续推进江屯镇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推动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七、夯实基础设施保障。强化对外交通联系,预留干线拓宽、互通场站、客货运枢纽建设空间,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环卫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镇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镇公共安全,健全城镇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防洪、地灾防御、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高标准建设城镇生命线系统,提高城镇安全韧性。

  八、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江屯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工作,科学编制下层级详细规划。广宁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本次规划相关指标数据以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备案的镇级总规数据库数据为准。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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