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卫生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
“十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卫生事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根据《广东省卫生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及2015年规划大纲》(讨论稿)和《中共肇庆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卫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九五”时期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状况
人口出生、死亡情况 2000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4‰,死亡率为5.7‰,人均期望寿命为74.3岁;与1995年相比,全市婴儿死亡率由21.5‰下降至1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4.9‰下降至17.6‰,孕产妇死亡率由31.2/10万下降至29.3/10万。
疾病控制情况 法定报告传染病的总发病率由1995年的190.95/10万降为2000年的134.74/10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九五”期间,全市无霍乱、登革热、脊髓灰质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彻底消灭了丝虫病,稳定控制布鲁氏病,消除碘缺乏病通过省级验收,四会、端州、广宁等7个县(市)区实现了基本消灭麻风病目标。
基本卫生设施 到2000年底,全市有各类医疗机构588个,其中“三甲”医院1间、“二甲”11间、“二乙”医院1间、“一甲”医院36间;医院病床6031张,平均每千人口占有医院病床从1995年的1.67张减至2000年的1.56张;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进一步健全,除鼎湖区外,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完成了撤所建院工作,县级防疫机构和慢性病防治机构实现了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
卫生人力 到2000年,全市卫生工作人员1454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720人,其中高级职称286人,中级职称1306人,有乡村医生、卫生员3222人,农村接生员1127人。每千人口占有卫生技术人员从1995年的2.64人增至2000年的3.03人。
卫生费用 全市卫生事业费2000年为4368万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2.21%,人均卫生经费11.3元。
妇幼保健 全市住院分娩率由1995年的53.4%提高至78.2%,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和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分别达82.9%和92.9%,实现了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目标,并成功创建了爱婴市。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健全,全市有农村卫生站及村级医疗点1763个。2000年全市计划免疫的“四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已达到95%以上,全市实现了农村2000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
中医事业 “九五”时期,中医医院固定资产、医疗设备总值分别比1995年增长了87%和195%,建成“二甲”中医院3间,省示范中医院1间;建成省、市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1个,高要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单位。
医疗急救设施和血液管理 建立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全市基本形成急救网络;县级医院建立了急诊科,急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了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工作进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被评为全国、全省无偿献血先进城市,2000年,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卫生监督监测 公共卫生环境得到改善,水平进一步提高。2000年全市食品监测合格率为92.7%,公共场所监测合格率为97.5%,化妆品监测合格率为100%,生活饮用水监测合格率:城市96.57%、农村79.29%,劳动卫生监测合格率为93%,放射卫生监测合格率为94.7%,其中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合格率达成到省《质量振兴纲要》目标要求。
爱国卫生 成功创建了“广东省卫生城市”,并实现了灭鼠、灭蝇和灭蚊三项达标。此外,“九五”期间,全市还创建了省卫生先进镇8个。改水改厕工作进一步加强,“九五”期间,全市投入改水改厕资金近1.4亿元,自来水人口普及率由1995年的76.64%上升至2000年的86.18%,增加9.54个百分点;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由1995年的34.63%和21.64%提高到2000年的55.11%和46.03%,分别增加20.48个百分点和24.39个百分点。
医学教育与科研 “九五”期间,市一院新生儿科和2个重点科研项目进入省“五个一科教兴医工程”项目;获市以上医药卫生科研成果83项,其中省级8项、市级74 项;肇庆卫校通过了国家重点中专复评。
“九五”时期,我市卫生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
1、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不完善。2000年,全市卫生事业费仅占年度财政支出的2.21%,远远低于1995年的3.61%,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分不相适应。医疗卫生机构的合理补偿机制仍未健全,并在相当程度上造成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资金来源不合理和某些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防保业务经费不足,防保设备仍较落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尚未形成公平有序竞争等等,这些都影响了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2、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城市初级卫生保健任务仍相当繁重。农村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欠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服务水平和基本设施与群众的基本卫生保健需求有一定差距;城市初保尚未全面考核验收,社区卫生服务刚刚开始,社区卫生资源和卫生服务薄弱,全科医生缺乏,服务不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双向转诊规范化、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卫生发展趋势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还处于起步的阶段。
3、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亟需改革。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制界限仍未打破,实施卫生全行业管理有一定难度,各种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亟待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医院之间、药店与药房之间以及医生之间缺乏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急需进一步提高。
4、卫生科技工作仍比较薄弱,科技兴医力度不够。科研支撑条件差,缺乏高层次的科研成果,医疗机构学科带头人培养及专科建设有待加强。
5、卫生监督执法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整顿医疗市场的任务仍然很重,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广告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等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日益繁重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与相对薄弱的监督执法力量形成矛盾,由于卫生监督监测设备落后,取证手段和设施不足,卫生监督执法仍存在薄弱环节,严重影响了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及健康水平的提高,“十五”时期,卫生事业的内外环境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并对卫生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经济、社会和人口状况发展趋势给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疾病谱的变化,加大了疾病控制的压力和难度;医学模式与健康模式的转变和卫生服务需求的扩大及要求的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了卫生体制和卫生资源配置的全方位变化;此外,教育改革和科技发展带来的影响,医药卫生发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所面临的市场,也给卫生事业发展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机遇。
二、“十五”计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务院、省、市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要求,以率先基本实现卫生事业现代化总揽全局,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为中心,以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逐步建立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医疗保障体制和卫生监督体制,促进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发展目标:到2005年,全市建立基本适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满足人民多层次健康需求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体制,卫生服务能力、居民健康水平、主要生命质量指标和医学科技水平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某些项目达全国先进水平。到2008年,两市两区率先基本实现卫生事业现代化,山区县卫生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主要指标:
1、到2005年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婴儿死亡率降至16‰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20‰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至30/10万以下;
2、“十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总费用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控制在5%--6%以内;
3、到2005年基本实现卫生全行业管理,全市达到每千人口占有卫生技术人员3.08人、医生1.2人、医院病床1.75张;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实现以乡镇为单位达90%以上,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降至110/10万以下,疫情漏报率降至10%以下,鼠疫、霍乱等烈性传染病继续保持在“0”报告水平,到2005年,以县为单位,全面实现“基本消灭麻风病”目标;
5、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获得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卫生服务。2005年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人口的40%,50%的乡镇实现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
6、食品卫生监督年覆盖率达100%,抽检合格率达95%;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达95%以上,合格率达90%以上;集中式供水监督监测年覆盖率和监测合格率县以上达98%以上,镇达80%以上;化妆品监测合格率99%;企业劳动卫生监督年覆盖率90%以上,监测点合格率达80%以上;放射卫生监督年覆盖率达98%以上,监测合格率90%以上;
7、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并保持荣誉,至2005年,城市和县城镇100%灭鼠达标,50%灭蝇达标;农村改水受益人口比例达100%,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卫生厕所覆盖率达75%以上,粪便无害处理率达60%以上,20%乡镇达到省级卫生镇或卫生先进城镇标准;健康教育普及率:城市达80%、农村达60%以上;
8、健全中医三级服务体系,市中医院要达到三级甲等建设标准,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1个,省、市农村中医先进县(市)各1个,全市农村中医先进县(市)10个,各县(市)区60% 以上乡镇达到农村中医工作先进镇建设标准。中医医院的入院三日确诊率、中医辨证论治优良率和治愈好转率达90%以上;
9、妇幼保健方面,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和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分别达90%和93%,中心区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其余地区达80%以上,4—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以上,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不超过4%,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0%以上;
三、主要对策及措施
1、争取政府重视,规范并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重视,把卫生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规范落实对医疗机构财政补助办法,建立健全有效的补偿机制,保证政府投入卫生事业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且年度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同时,继续争取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卫生工作给予政策、法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促进卫生事业稳步协调发展。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方便、合理、高效、优质的卫生服务体系
全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彻底解决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自成体系、条块交叉、机构重复、资源配置和服务能力与需求脱节等问题。按优化组合,合理布局,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的原则,对区域内卫生机构、病床、医生、大型医疗设备等重要卫生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调整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双向转诊机制完善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加强预防保健等重点领域卫生资源的配置,重组疾病控制机构,将设置分散、服务单一的防疫站、专病防治所等防治机构合并,组建综合性疾病控制机构,增强综合预防保健能力;加大急性传染病防治力度,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建设市传染病院。
积极推进分类管理,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医疗机构的经营目的、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服务任务,将其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并执行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原政府所办医疗机构全部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级政府给予合理的财政补助,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开办的医疗机构原则上办成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鼓励将部分医院转制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积极稳妥地探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产权制度与经营机制改革的有效实现形式,实现多种形式办医,多种形式经营,多渠道提供多层次卫生服务。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满足居民的基本健康服务需求。认真制定社区卫生组织设置规划,逐步建立结构适宜、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有效经济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努力为群众提供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基本形成伤残康复、健康咨询、老年看护、母婴保健等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基本服务规范和管理办法,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执业行为依法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全科医生的培养,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全科医生队伍。
积极改革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走优质、高效、低耗的发展道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院(校、所、站)长聘任制、全员劳动聘用合同制和干部轮岗制度的实施力度,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公开岗位标准,鼓励医务人员竞争上岗;继续健全完善综合目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服务标准,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对县及县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收支结余全部上缴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缴存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统筹安排,合理返还;抓好药品的购销工作,规范医疗机构的购药行为,社区卫生服务组织、门诊部及个体诊所除可经销由省级卫生、药品监管部门审定的常用和急救用药外,不得从事药品购销活动;加强医疗机构的经济管理,扎实开展挖潜降耗活动,大力推行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3、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新型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
继续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因地制宜改进基层卫生服务组织体制。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内涵建设,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益,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要全部达到第二评审周期二级甲等医院要求;乡镇卫生院要切实抓好房屋、设备和人员三配套建设,大力推行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逐步建成集初级卫生保健和综合防治工作于一体的健康服务指导中心,使农村群众能经济、方便地获得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卫生服务。此外,进一步巩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成果,着力改善农村地区的基础卫生设施、饮水和生活环境的卫生状况,努力建立完善新形势下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新体系。
4、加快预防保健事业发展,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
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做好疾病控制工作。切实巩固已消灭或基本消灭的脊髓灰质炎、鼠疫、血吸虫病、丝虫病的成果,控制霍乱、伤寒、痢疾、登革热、疟疾、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防止暴发流行;建立性病、艾滋病控制和监测管理体系,加强高危人群的监督监测工作,努力降低性病发生率,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普遍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和健康教育,建立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登记制度,抓好高血压、骨质疏松症、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龋齿的防治工作,并逐渐控制其发病率上升趋势;切实抓好地方病的防治监测,巩固麻风病达标县(市)区的麻防工作,进一步抓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扩大精神卫生服务的覆盖面和服务内容,如期实现疾病控制工作目标。此外,大力推进疾病控制信息网络化,完善疫情报告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继续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配套设施,以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心卫生院为依托,在全市建立起完善的产、儿科急、危、重症急救转诊通道,大力发展社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妇女、儿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卫生保健服务;依法加强重点人群的预防保健工作,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遗传与优生咨询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预防新生儿遗传病和先天性疾病,降低主要先天畸形的发病率,减少因围产、环境因素等导致的儿童残疾的发生;继续实施“母亲安全”工程,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努力消除因围产期、孕期及哺乳期发生的不良因素导致的儿童智力损害。继续大力推行住院分娩和新法接生,抓好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工作,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
5、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
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巩固“创卫”工作成果,切实落实各项目标责任,城市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如期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的整治,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减少病媒传播的疾病;进一步抓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把创建卫生村镇作为城镇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城乡卫生水平。此外,切实加强爱卫机构建设,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五落实”。
切实抓好全民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强健教网络建设,不断改进和完善健康教育的策略和方式,提高全市健康教育的普及率;大力加强戒烟、禁毒、合理营养、母乳喂养、青春期卫生与老年保健、建立良好生活习惯、食品卫生、口腔卫生、精神卫生与职业卫生等健康保健知识的传播,增强群众的素质和自我保健能力;努力开展健康消费引导、遗传与优生咨询等服务工作,把预防工作的基础建立在提高全社会和每一个社会成员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上。
6、重视中医工作,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体系
深入贯彻《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合理配置和利用中医药资源,尽快形成区域中医优势;进一步健全中医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中医行业管理工作制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健全中医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和农村中的作用;以建立中医工作示范点为龙头,全面推进农村中医建设,新增四会市为全市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单位,高要市、广宁县要力争2001年分别通过国家、省、市评审验收。坚持特色专科带动,全面推进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力争发展一批有市场需求、科技含量高,有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技术优势,能够带动医院整体业务发展的名牌中医专科;重视开发和培养中医人才,充分发挥市及县(市)区卫校、中医医院和学术团体培养基层适用中医人才的作用,多层次、多途径培养人才,注重引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学科带头人,全面提高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的技术素质;抓推广新技术和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提高中医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科技实力,力争每年开展3—5项在省、市处领先水平的技术项目。
7、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制。建立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卫生行政综合执法职能,实现卫生监督工作法制化管理,完善卫生监督运行机制。建立卫生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继续下大力气治理整顿医疗机构,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坚持合理规划、严格控制、规范服务的原则,依法整顿社会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行医,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病患者的权益。
切实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尽快完成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所的组建,进一步落实监督执法责任制,把好食品、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准入关,定期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及各种专项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公共卫生质量。
8、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医”战略,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坚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提高人口素质和生命质量、防治重大疾病为重点,增强卫生科技创新能力。深化医学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医学科研与医疗卫生服务的结合,逐步形成医学院校与基层单位相结合、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相结合、新技术应用与相关产品开发相结合的科研机制;继续完善科研工作的激励政策与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科研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卫生科技开发研究、成果转让和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注重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抓好高难病种技术规范和高新技术应用准入制度,为规范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继续抓好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医学继续教育、临床住院医师正规化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考核及乡村医生正规化、规范化培训,根据人口需求、医学模式转变、社会经济发展等情况,建设结构合理、素质精良、掌握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的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和职业化卫生管理队伍,使科技整体水平处于省内地级市前列。
9、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医务工作者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强化病人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观念,深入实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四六三三工程”,继续大力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医院、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纪律教育,着力宣传和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此外,切实加强卫生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