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文化强市的战略部署,以建设“中国宜居文化名城”为契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积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肇庆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大纲(2011—2020年)》,特制定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回顾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完成省第二批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市的体制改革,组建了市、县两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建了市、县(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市电影公司、市文物商店、市新华书店和8个县(市、区)电影公司、新华书店顺利完成转制,市歌舞团、市粤剧团、市话剧团改制工作进展顺利,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市博物馆完成了内部机制改革。
(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重大突破。
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建成市粤剧演艺中心、完成市群众艺术馆扩建改造,市级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市图书馆新馆全面动工建设。全市完成959个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完成高要、广宁博物馆扩建改造和四会博物馆新馆建设,基本实现了“市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县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镇有文化站,村(社区)有文化室”的目标,基本形成了以市、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为重点,乡镇文化站为基础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建成了集无线、有线、卫星等多种方式于一体的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完成肇庆市广播电视台北岭发射中心、四会市广播电视台贞山发射中心、广宁县广播电视台石马顶发射中心、怀集县广播电视台塔山发射中心、封开县广播电视台麒麟山发射中心和德庆县广播电视台香山发射中心等6个无线发射台共15部发射机的安装建设;建立了市、县两级有线电视网络安全播出预警发布系统,市广播电视台完成了电视数字播出系统建设,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信号质量大大提高。
(三)群众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大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五大文化惠民工程。肇庆读书节、肇庆市少儿艺术花会、肇庆市民间艺术大巡游、文化“三送”活动、公共图书馆服务周、全市流动演出、博物馆免费开放等文化活动,大大丰富了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
全面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各级图书馆为依托,初步建成了市、县(市、区)、镇、村(社区)四级文化信息服务网络。全市共建成1个市级分中心、8个县级基层中心、58个乡镇基层中心、456个基层服务点。开通了“肇庆数字文化网”,完成了“肇庆数字图书馆”建设。
提前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全市完成了118个50户以上和581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的工程建设任务。解决近9万人收听收看多套广播电视节目难问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为99.46%和99.41%,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无线全覆盖。
大力开展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读书难、看报难问题,全市建成“农家书屋”775个。
(四)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显著。
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市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539处。其中,有5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11个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6个古村落被公布为肇庆市历史文化名村,3个古村落被公布为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完成王泮生祠、景福围纪念亭文物建筑修复维护工程,崇禧塔景区改造修复工程,正东路骑楼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复工程,肇庆古城墙西南段抢修保护工程,肇庆古城墙西北段修复工程,高要学宫修缮保护一期工程,七星岩、鼎湖山摩崖石刻的全面翻新维护保养工程,德庆学宫维修工程,德庆三元塔塔基除险加固工程,封川古城保护工程,怀集文昌阁维修保护工程等,一大批不可移动文物得到了有效的保护。编制《肇庆府城保护与复兴修建性详细规划》,“肇庆古宋城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被列入2008年的“广东省新十项工程”。重点开展对康乐中路三朝古墓、广宁龙嘴岗战国墓地等抢救性考古挖掘,出土文物300余件(套)。完成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4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7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7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9个;被授予“亚太地区手工艺大师”1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2人、“中国文房四宝(制砚)大师”10人。
(五)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文化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成为全省三个年接待游客超千万人次的城市之一,端砚、玉器等工艺美术业年产值超21亿元。传媒信息业产值超5亿元;鼎丰纸业、华声吉他、创科镭射、天龙油墨等文化用品制造业,年产值超15亿元。初步形成文化旅游,端砚、玉器等工艺美术品加工销售,吉他、钢琴、光盘等文化用品生产,纸浆、油墨、现代印刷生产制造,养生休闲等五大产业基地。开发出山水生态游、古村落游为主的千里文化旅游画廊和以茶庄、酒吧、歌厅、养生美容为主的休闲娱乐等两大特色产业群。端砚文化村被授予为“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广东省文化(创意)产业园”、“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等称号,四会市玉器专业镇被授予为“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称号,中国砚都(肇庆)端砚特色文化集聚园”被列入“广东省新十项工程”。
文化娱乐业迅速发展。2010年,全市共有文化娱乐业经营单位639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168家,游艺娱乐场所 141家,网吧278家,演出场所28个,演出团队(剧团)18个,演出经纪机构6家。从业人员10147人,固定资产46429万元,经营面积246482平方米,上交税金4627.6万元。
新闻出版产业稳步发展。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报刊有《西江日报》、《肇庆学院报》、《肇庆学院学报》(刊型)、《西江文艺》(刊型)、《南方声屏肇庆荧声》、《肇庆侨刊》(刊型)等6家,共出版报纸3千多万份,杂志刊物250多万册,报刊经营收入为2200万元。有印刷企业538家,从业人员7801人,固定资产59680万元,年总产值13.3亿元。光盘复制企业2家,年总产值6753.6万元;有出版发行单位402个,其中批发8个、零售394个,从业人员912人,年营业收入5762万元,年发行量2291万册。
在全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仍然薄弱,城乡差异较大;文化产业规模小,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能力不够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文化活动档次和质量都有待提高;文化高端人才匮乏;文化与旅游业结合不够紧密,直接推动经济发展作用不够明显等等。
二、“十二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文化强市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肇庆为核心,全面落实“两区引领两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加大力度实施重点文化工程和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全力打造“中国宜居文化名城”,为把肇庆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以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的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文化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培育具有肇庆特色的文化产业群,文化的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实力大大增强,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不断增多,努力实现“文化强市”建设目标。
发展的重点目标,到2015年: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文化活动阵地更加巩固,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文化场馆建设达到国家一级建设标准,基本建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城乡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城乡特色文化繁荣,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结构优化、特色鲜明、效益显著、政策体系健全的文化产业运作体系,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产业。
——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培养一批优秀的文化创新骨干,不断创作生产出既有思想内容,又有市场价值和肇庆特色的文化精品,形成一批具有省内外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活动品牌。
——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文化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效益更加明显。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肇庆市图书馆。按照国家一级图书馆的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市图书馆新馆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确保新图书馆建设达到藏书容量 100万册,读者座席1000个,日均可接待读者6000人次的要求。
——肇庆市博物馆(广东砚文化博物馆)。总投资1.96亿元,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以陈列展示功能为主,利用数字化、智能化系统等现代的科技手段,兼备学术功能、教育功能、文物保护功能、文化交流功能以及观众的参与、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博物馆,并使其成为中国砚文化以及中国文房四宝相关砚文化的研究、制作、收藏、交流中心和对外交流圣地,岭南特色文化展示区,广东肇庆文化产品精品区。
——肇庆市文化馆。按照国家一级文化馆的建设标准,建成将辅导室、排练室、展览厅、演出剧场和培训楼等多种文化活动厅室融为一体的,具有学术交流、艺术培训、演艺欣赏和室外文化娱乐等功能的市级文化馆。
——肇庆高新区科技文化艺术会展中心。设科技文化展览厅、图书馆、电影院等功能,建设集科技、文化、艺术、会展、娱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科技文化活动场馆。
2、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建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完成108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243个行政村(社区)和1330个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的设施设备条件,完成各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的新建和扩建工作,全部达到国家一级建设标准。加快发展农村电影数字放映,每个乡镇有一支农村电影放映队,建成完善的农村电影放映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社区书屋”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以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网为主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基本实现全市广播电视全覆盖。完成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9%以上建设任务;实施广东省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完成全市7个高山发射台、22台发射机的安装建设。
——2015年前各县(市、区)至少分别建成1座多功能厅数字电影院;各个乡镇至少有1支农村电影放映队,有1套数字放映机。
——继续深化和创建群众文化品牌。广泛开展文化上山下乡(进社区)、肇庆艺术节、肇庆读书节、肇庆少儿艺术花会、广场文艺活动、群众歌咏比赛、公共图书馆服务等文化活动品牌;推广普及舞蹈、音乐、美术、书法等大众文化,创建中国书法美术名城(之乡)。
(二)着力打造文艺创作精品。
——大力整合演艺资源。鼓励文艺院团引入战略投资者,完成市歌舞团、市粤剧团体制改革,实现技术、人才等资源整合,提高专业艺术资源利用率,大力发展文化中介机构,完成市演出公司转企改制,推动本地演艺市场繁荣发展。
——扶持本土艺术作品创作。组织参加“五个一工程”等重点文艺创作精品评选活动,每年组织1次以上全市性本土艺术采风、创作活动;每年组织1次以上本土作品评选活动;每年举办1次全市性广播电视节目评选活动;每年举办1次全市性本土艺术汇演和评比,提高本土艺术作品创作和表演水平。
——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支持发展岭南大舞台肇庆金鹏店演出。创作排演2—3台富有思想内涵和肇庆特色的精品剧(节)目,参加全国性艺术展演评比及全省巡回演出。鼓励社会演艺力量创作排演适应文化旅游市场需要的精品节目,在文化旅游景区驻场演出。
(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开发。
——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公布肇庆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一批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加快推进肇庆古宋城保护与开发项目。制定肇庆古宋城保护和发展整体规划,充分利用“三旧”改造政策,完成崇禧塔、阅江楼、梅庵三大景区的扩建整治修复,重建以丽谯楼为主体的包公府衙仿宋建筑群,基本完成肇庆古城墙西北角至西门段200米古城墙的抢救性维修工程,披云楼段古城墙整治并重新对开放,完成崇禧塔景区中西文化交流纪念馆(仙花寺)的重建,完成高要学宫维修保护二期工程建设并对外开放;着力打造展示包公文化、宋文化、广府文化、红色文化为主体的富有岭南特色的文化旅游精品线。
——加强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申报、管理工作,做好城中路骑楼街、十字路宋城街等历史街区的保护和修复,加强对百年老店、百年老字号等文化遗产保护,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
——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完善的消防和防雷设施。各级博物馆文物安防建设全部达标。
——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对列入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要按照原则实施全面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四)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壮大。
——文化旅游业。大力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着力打造“国际化旅游休闲之都”和“国际知名旅游会展胜地”,加快推进鼎湖山凤凰森林旅游休闲度假区、鼎湖砚洲岛生态文化休闲度假区、西江鼎湖山水国际文化风情园、四会碧桂园江谷生态旅游度假项目、四会天海湖度假区、四会奇石河生态旅游度假区、高要石洞养生文化旅游产业园、高要广新农业生态园、广宁龙湾国际旅游城、德庆奥威斯盘龙水寨、封开北回归线绿洲森林度假村、怀集六祖禅宗文化旅游区、怀集岳山温泉、大旺龙湖生态度假项目等大型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加强对我市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村、街区)、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发掘旅游文化内涵,完善旅游设施,大力开发文化旅游特色商品。打造“一城两廊”文化旅游带,重点结合“三旧”改造,加快对肇庆古宋城保护开发利用项目的总体规划、策划包装、推介招商,打造成为广东省内唯一保存完整古城墙的极具岭南特色文化的展示基地。加快建设以端砚文化、广信文化、包公文化、龙母文化为代表的西江文化走廊,以红色文化、六祖文化、玉器文化、竹子文化、金燕文化为代表的绥江文化走廊。
——工艺美术业。整合全市工艺美术资源,建设1至2个有规模、高品位、配套齐的以端砚、玉器为龙头的工艺美术品创作与交易中心。大力开发、培育工艺美术品市场,加强行业认证监管,规范交易行为,培育工艺美术品展示、拍卖和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形成集设计、加工、包装、销售、拍卖、鉴定、收藏、会展于一体的特色产业集群。
——文化休闲业。以中国最美绿道(环星湖绿道)、鼎湖山天然大氧吧、鼎湖砚洲岛、德庆盘龙峡、广宁竹海大观、怀集燕峰峡、封开国家地质公园等优质自然生态为载体,大力发展居住养生、生态养生、美食养生、运动养生、健康服务等特色鲜明的文化休闲养生项目。
——动漫网游业。以肇庆市文化创意大厦、华南智慧城、中巴软件园等产业基地为载体,构建完善的产业孵化、展示交流、技术支撑等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培养和引进动漫网游创作、研发、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本地中小型动漫网游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大型动漫网游企业落户肇庆。通过重点扶持,打造一批有规模、有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品牌产品。
——文化会展业。发展和引进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专业文化会展,培育和扶持一批文化会展企业,打造一批肇庆特色的文化会展品牌,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搭建一个展示、交易和信息平台。进一步提升端砚展览馆、四会玉器博览城、广东国际赛车场等会展场馆建设水平;支持举办“中国砚都文房四宝博览交易会”、“玉器珠宝文化博览会”、“国际赛车展”等会展活动。
——体育休闲业。充分依托肇庆星湖国家水上运动训练基地、广东国际赛车场、省市绿道网等场馆设施和自然资源,承办国内外龙舟、皮划艇、赛车等专项体育赛事;发展攀岩、漂流、登山、越野等运动休闲业。
——文化用品制造业。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的文化制造企业。对解决关键工艺和技术的投资项目、技术创新项目,予以优先扶持,实现关键工艺、技术的突破,全面提升文化用品制造业的现代化水平。重点加快高要天龙油墨、肇庆高新区洽丰文化创意企业、广宁林浆纸一体化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的带头作用,重点发展壮大广宁鼎丰纸业、四会华声乐器等文化用品制造企业,大力发展玩具、办公文化用品、体育休闲用品、商务礼品等文化用品制造业,拉动影视制造业、动漫游戏业、工艺美术业等产业上下游产品生产,延伸产业链,扩大出口。
——艺术培训业。推动肇庆学院设立黎雄才美术学院,大力扶持发展一批艺术类职业培训机构,发挥广东省肇庆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的优势,鼓励和引导艺术培训品牌连锁发展。吸纳和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艺术院校在肇庆创办分校。在大专院校、中专高职中开设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着力打造端砚、玉器、珠宝、金饰、竹木雕等传统工艺设计制作和广告设计、影视制作、软件设计、时尚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培训基地。
——文化娱乐业。以国有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文艺演出业为突破,改制、组建、新建各种形式的,面向市场、适应市场的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所和演出中介机构,积极推广各种有利于演艺业发展的组织形式。建立大三角演出网络,并使之成为我省演出最活跃、效益最佳的区域之一;至2015年,在我市大三角地区筹建或改建1至2个规模较大、设备先进、具有现代化特征的演出场所,使之具备舞台艺术大制作和接待国内外各类大型舞台演出剧目的能力;“十二五”期间基本形成文艺演出产业化运行框架,保证文艺演出业的收入以年均15%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
积极采取“调整、优化、创新、提高”的发展方针,加强对文化娱乐业发展的引导,使娱乐产品和服务在层次上和内容上不断开拓创新,满足群众娱乐消费需求。通过政策引导,使之从数量型到效益型的根本转变;重点扶持3—5间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的高档歌舞厅;至2015年,产生若干间以娱乐业为主体的大型集团公司,品牌注册,开展跨地区经营。全市娱乐业经济收入年均增长率达25%左右,成为满足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行业。
在坚决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基础上,积极培育3—5间规模大、档次高、管理好的导向性网吧,进一步促进网吧依法依规经营。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市场整合,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力争让连锁主题网吧占据市场主流。5年内,产生若干个大型集团公司,注册品牌,开展跨地区经营。
——广播影视业。充分利用《国家广电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推动广东广播影视先行先试转型升级合作协议》等有关政策,加快推进我市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全面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网络化,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我市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的“三网”融合,实现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依托肇庆优质的生态环境、秀丽的风景名胜和丰富的文物古迹,打造一批影视拍摄、制作基地,培育影视制作、发行和后产品开发的影视产业链。
——新闻出版业。培育西江日报社、西江图片社、西江网、今日肇庆网等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报刊社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推进报刊资源整合、联合重组和结构调整,鼓励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的合作。
大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先进印刷水平、规模效益突出、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骨干印刷企业或集团,以光盘复制企业为龙头,推动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等企业发展壮大,建成若干各具特色、技术先进的印刷复制基地。
——新兴业态。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支持主要媒体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广播电视、手机网站、手机报刊,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服务。
(五)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在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文房四宝博览会、广佛肇文化合作圈和“肇庆金秋”经贸洽谈会以及其他经贸洽谈会等基础上,拓展广府文化圈、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梧合作等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落实《规划》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纳入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督查制度,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及文化强市建设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督办,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成立“肇庆市文化产业促进会”,发挥政企沟通平台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在规范会员行为、制定行业标准、维护行业权益、组织行业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落实国家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
落实国家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益性文体事业的投入,将文化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确保每年文化事业经费占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设立文艺创作扶持资金每年100万元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1000万元,逐步加大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
制定和完善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经济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
落实公益性文化艺术赞助和捐赠的税收制度,通过财税杠杆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化建设。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面向社会,积极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等方式运作重点艺术项目。
(三)积极培养引进人才,加强队伍建设。
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抓住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重点引进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意产业人才。
建立健全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在职人员自学成才。充分利用相关院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学条件,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分期分批培训全市文化业务骨干。
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逐步实施基层文化单位从业人员资格制度,落实基层公共文化单位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基层文化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制度,造就一批懂文化、会管理、善经营的优秀文化经营人才。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按照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着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着力整合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良好体制环境。
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公益性事业单位以政府为主导,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经营性文化单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
(五)强化服务监管,营造良好环境。
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为中心,切实把服务作为文化行政部门履行职责、行使职能的起点,通过更新行政理念,改革行政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机关。
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加强和改善政府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监管,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制度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推动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文化行业协会的协调自律作用,营造有利于文化企业大发展、有利于文化大繁荣、有利于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良好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