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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肇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肇府〔2012〕22号)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撰写时间:2012-06-07 00:0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肇府〔201222

 

 

  

关于印发肇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残联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肇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以及《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肇发200921)精神,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共建和谐幸福肇庆,依据《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情况和面临的基本形势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支持下,通过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肇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等有序开展。主要体现在:

(一)建立健全残联组织建设。全市108个乡镇已全部成立残疾人联合会,并全部配备了专职委员,99%的村(社区)建立了残协,97% 的村(社区)配备了残协专职委员。

(二)完善了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8个县(市、区)都完成了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市投资200多万元扩建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加装电梯,重新装修,进一步完善功能。

(三残疾人康复工作成效明显。460个社区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846人次,共服务109822人次。怀集县成功创建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县,高要市成功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全市共施行复明手术16541例,其中免费手术5745例;为377名贫困低视力患者免费配用助视器;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18名。我市各类康复机构共增加到37个,5年来,共为551名聋儿、391名脑瘫儿童、487名弱智儿童、163名自闭症儿童开展康复服务,培训了1321名家长。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服务26841人次,其中免费送院医治患者401名;免费制作小腿假肢115例,大腿假肢88例,供应辅助器具16064件。

(四)残疾人教育稳步推进。市启聪学校增设了高中部,怀集县新建成了1所启智学校。目前,全市有特殊教育学校8所,在校三残儿童少年共387人,随班就读三残儿童少年1523人,适龄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7.17%5年来,有89名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有56名残疾学生接受中等教育。建立和完善了对贫困残疾学生的助学措施,全市资助贫困残疾学生1612人,金额达182.62万元。

(五)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全市有8390人次享受分散按比例安排就业服务,5921人次享受集中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6165人次,种养技术培训8875人次。

(六)做好扶贫和保障工作。将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大力推行城乡残疾人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力推行农村重度残疾和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市共安排扶贫资金333.7万元,扶持贫困残疾人4479人;投入资金268.9万元,为708户贫困残疾人完成了危房改造。

(七)完成第二次抽样调查工作,做好残疾人二代证换发工作。我市抽样数据处理合格率100%,顺利通过了省抽样调查办的验收;二代证核发数量已达4.6万份,位居全省前列。

(八)残疾人维权信访等工作。全市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4000多次,提供法律援助24宗,残疾人信访处理办结率100%,没有出现集体上访事件

(九)积极开展宣传文体工作。市电台开设《残联之声》专题节目,《西江日报》、今日肇庆网、市广播电视台刊发(播出)多达1900多篇新闻稿件,覆盖人群数以百万计。我市舞台节目《拼搏》参加广东省第七届残疾人艺术汇演,获得省舞蹈类一等奖,并代表广东省出席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小品《约会》获得全国汇演小品类唯一特等奖。我市残疾人运动员覃小俊在北京残奥会上获得乒乓球男子团体M6—8级金牌。

(十)积极开展各种慈善活动。开展肢残无障碍,万众助你行”——募集万台轮椅大型慈善活动,为1万名贫困肢残人士免费配送轮椅;通过慈善活动为5000多名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复明手术;募集爱心助学、扶残助残资金近千万元。

虽然我市残疾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难以满足残疾人现实需求;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同珠三角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不到位;社会上歧视残疾人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残疾人参与社会工作和文化生活还存在一定障碍。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也是建设幸福肇庆的关键五年,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迈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二、肇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幸福肇庆的奋斗目标,全面落实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将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使残疾人过上幸福生活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励广大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信念,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立足市情,讲求实效,加大投入,创新推动,加快发展,不断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为建设幸福肇庆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目标。

逐步建立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幸福肇庆迈进。

——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的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率先达到小康水平,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残疾人事业与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的差距明显缩小,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水平走在全省欠发达地区前列。

——建立比较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享有平等的公共服务。

——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执行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加强残疾人组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保障、服务、扶持残疾人更加广泛深入,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明显提高。

——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和谐有利的环境。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主导作用,依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统筹考虑,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残联、残疾人组织和全体残疾人的作用。同时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2、分类指导、先行先试。在统筹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不同类别残疾人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促进发展,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快发展。

3以人为本、面向群众。各项工作和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基层,面向广大残疾人群众,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受益面广的实际问题;扎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落实普惠、突出特惠。注重普惠政策与特惠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证残疾职工能平等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残疾人都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制定保障和服务残疾人的特惠政策,保障残疾人的生活改善与当地群众提高生活水平的幅度相适应。

三、十二五期间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城乡残疾人普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落实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逐步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各地可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重度和一户多残的残疾人,由统筹地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将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在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对仍有困难的给予救助。做好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的残疾人的救助工作。

2、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对贫困残疾人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渠道解决的康复费用予以补助。做好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伤病残军人保障待遇,保障其优先享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扶贫等公共服务。

3、落实残疾人税收减免政策。制订生活用水(电、气)费用、挂号费、诊疗费、停车费、盲人聋人手机短信和宽带资费用以及农村筹资筹劳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费补贴。研究制订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残疾人财产信托、人身和财产保险等保护措施。

(二)康复。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康复管理、康复技术指导和康复服务网络,构建与政府公共服务责任相适应的康复保障机制。

——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2013年,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到2015年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行政区域内三分之一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采取康复救助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政策措施:

1、以专业残疾人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构建公办与社会办并举的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

2、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对残疾人的康复救助经费实行实名制划拨,由当地残联根据年度任务完成数与提供康复服务的定点机构进行定额结算。在定点社会办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人,享受公办康复机构同等救助标准。

3、加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发挥指导全市残疾人抢救性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的作用。各地要建立与当地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脑瘫、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需求规模相适应的公益性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适配机构。5年内,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要达到省一级标准,各县(市、区)康复服务机构力争达到省二级标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和《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规范康复医学服务行为,达到相应的建设标准。

4、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在现有康复机构的基础上,通过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形式,各县(市、区)建立专门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和家属资源中心。全市提供1000个全日制、2000个时段制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学位,为2000名残疾儿童家属提供康复指导、服务咨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要完善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建成全省欠发达地区听力残疾儿童学前康复示范基地,提供听力语言训练和听力辅具适配服务。

5、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低视力残疾人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精神病防治康复等一批国家重点康复工程,使有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6、充分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在街道和中心镇建立康园工疗站,开展社区残疾人职业康复、工疗娱疗、心理辅导、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到2015年,90%以上的街道和中心镇建有康园工疗站并形成网络。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室,开展医疗康复,将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列入社区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依托康园工疗站、康复室和各级志愿者组织开展居家康复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家庭康复病床、功能训练、精神科服药指导、居家无障碍改造、康复护理、心理疏导和上门随访、康复咨询等服务。

7、加大对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康复专业人才激励机制,按照国家要求和资助标准配套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培训1000名康复专业技术人才。

8、依据国家《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开展评估、验配、定(改)制、居家无障碍改造、适应性训练和回访等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1.5万名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

(三)教育。

主要任务:

——逐步对06岁的残疾儿童实施学前康复教育。到2015年,全市残疾儿童接受3年学前教育(含专门机构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的比例大幅提高。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

——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政策措施:

1、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制订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等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规范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的建设和管理。通过医疗康复、无障碍改造、师资培训和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等措施,帮助具有普通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在普通幼儿园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2提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通过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加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市本级及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有综合性、符合国家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普通中小学设置特教班。市本级要建设一所集教育、康复、养护于一体的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

3、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职业技术院校要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将符合条件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纳入就业培训范围;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需要开设职训部(班)或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规模,培养1000名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做好残疾人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4、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养学校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的智障、自闭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0倍拨付,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按不低于8倍拨付,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生按不低于5倍拨付。

5、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省编办等四部门《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粤 机 编 办〔2008109号)要求,配齐配足教师。鼓励市内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落实特殊教育教师享受特殊教育津贴政策。

6、加大教育救助力度。完善残疾学生的助学政策,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享受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资助政策。

(四)劳动就业。

主要任务:

——实施实名制动态管理,大力促进残疾人充分、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1500名,农村稳定在业残疾人2万名。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规范化就业服务。为2000名有就业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技能培训。

——扶持800名残疾人个体创业。

政策措施:

1、大力做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征工作。对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采取法律手段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

2、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采取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扶持等方式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3、努力办好2个市级残疾人集中就业培训基地(高要小湘、封开罗董),承接农村残疾人及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

4、采取多种办学形式开展实用型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的层次和水平。积极探索残疾人职业资格认证方式、方法,加强残疾人职工在岗技术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劳动能力评估,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机制。办好第三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每两年举办1次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

5、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实现与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联通。

6、组织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加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训,鼓励医疗机构录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并扶持就业。

(五)扶贫。

主要任务:

——加大帮扶力度,扶持2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提高发展能力。

——实施对残疾人的就业扶贫项目,扶持8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帮助2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带动一批残疾人脱贫。

政策措施:

1、加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与扶贫开发政策扶持的有效衔接,明确数量,分类实施,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贫开发对象,重点予以扶持。

2、做好残疾人贫困户状况调查,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并建立数据库,实时监测。

3、大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合理设置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使经过培训的残疾人至少掌l—2门实用增收技术。强化培训后的就业扶助,实行实名制管理和动态跟踪服务,从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

4、扶持2万名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依托各级技工学校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在全市建立3个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集中就业培训基地。推动各级残联与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合作,扶持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残疾人扶贫基地,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

5、将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扶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重点帮扶对象,优先完成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住房改造任务。

6、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

7、充分发挥县、镇两级残疾人服务机构作用,依托政府有关部门、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

8、继续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落实中央康复扶贫贷款政策及康复扶贫贷款贴息工作。

(六)托养。

主要任务:

——建立以市、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街道(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培训100名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人员。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社区和居家托养服务。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托养、居家安养服务覆盖面达到60%以上。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改善残疾人状况的民生工程统筹安排、同步实施,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2、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将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基本建设计划优先实施。市残联建立1个专业性强、运行规范、具有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规模不少于300张床位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残疾人(亲属)互助组织和个人通过社会募集、互助集资、公益信托等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并加强规范化管理。

3、大力发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和引导一批社会服务专业机构开展残疾人居家服务,为更多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4、以政府补贴、社会募集等多种形式筹措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所需资金,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精心组织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一批阳光家园示范区和示范机构。

(七)文化。

目标任务:

——发展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全市创建8个省级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示范点。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训基地。

主要措施:

1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残疾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和基层残疾人组织,要举办有益于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各类文化、艺术、娱乐活动。公共图书馆要积极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服务,建立1个市级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室。

2、培育残疾文艺人才,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办好残疾人艺术团。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训基地,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站(室)要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艺术辅导;积极参加第八届广东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特教学校学生艺术调演。

3、落实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活跃社区文艺生活,广泛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文艺活动。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每年定期举办残疾人喜爱的文艺活动,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活跃和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4、开展残疾人读书活动。社区、村委会组织有阅读能力的残疾人阅读书籍,并举行读书心得交流会。社区阅览室开展爱心赠书(报刊、光盘)”上门借阅服务,方便残疾人阅读。

5、举办残疾人艺术作品展。各级文化部门和残联组织,要积极组织鼓励残疾人参加书法、绘画、摄影、工艺美术等艺术创作活动,汇编作品评定奖项,并开展作品展。

(八)体育。

目标任务:

——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积极参加各类重大体育赛事,努力提高我市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水平。

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在城乡社区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参与人数逐年增加。城市以社区为依托,协助建立和扶持残疾人体育社区示范点,鼓励帮助残疾人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作用,指导农村残疾人开展简便易行的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公共体育场所和设施免费对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提供便利。

2、依托体育、教育部门的训练基地和教练,推动体育集训工作。做好省、市集训队的选拔、训练和管理工作;健全残疾人运动员多级培养体系和奖励制度,有计划地着力培养一批残疾人青少年运动员。

3、大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改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条件,对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给予支持。

4、积极参加广东省残疾人运动会,备战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全国特奥运动会等重大体育赛事,争取优异成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度。

(九)无障碍环境。

目标任务:

——继续加快推进全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统筹规划城乡无障碍设施的建设。

——开展残疾人家居生活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助。

——加强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残疾人使用。

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范和标准,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开展无障碍建设先进市、县的创建评比工作,积极宣传、推广、普及无障碍知识。

2、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以及铁路和城市公共交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和建设,已经建成的要加快无障碍改造。现有大中型公共场所不方便残疾人进出的通道,应当进行无障碍改造。配置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设备,完善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公共停车区要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小城镇、农村地区也要逐步推行无障碍建设。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范围,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同时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大力推广和合理使用残疾人语音提示系统。

3、积极推进住宅、社区、学校、福利机构、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建设残疾人居家生活无障碍环境。为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供资助。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基本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4、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让更多残疾人享受信息化成果,参与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出台。公共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大型、重点公共场所和风景区、公园的主要景点要设有盲文简介和盲人手摸模型。商业等重点服务行业要推广手语。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应当逐步开辟残疾人专栏或者专题节目,电视新闻应当加配字幕或采用手语翻译。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实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无障碍化。

(十)维权。

目标任务:

——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残疾人自身及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加强维权工作组织队伍建设,畅通残疾人维权渠道,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众性的利益诉求,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措施:

1、制定和完善残疾人优惠政策,加大落实《肇庆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的检查力度,保障惠及残疾人的政策落实。

2、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实施力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促进各项法规的贯彻实施,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残联系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3、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人保障法》等的普法宣传活动,倡导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共建幸福肇庆和谐氛围,提高全社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4、切实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各级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与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法律救助工作。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的建设,在政策制定、重大案件解决上发挥有效作用。不断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继续推进将残疾人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建设。

5、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建设,推动残疾人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规范残疾人信访程序,增强对残疾人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健全处理机制。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对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要加大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限时办结制和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十一)残疾预防。

目标任务:

——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健全残疾预防工作体系。

——深入开展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加大对地方病的预防、监测与救治的工作力度,形成有效的预防救助服务体系。

——健全残疾预防支持保障环境,强化残疾预防宣传。

主要措施:

1、制定贯彻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加强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和领导机制。

2、加强基础预防工作的开展力度,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逐步建立健全产前筛查诊断网络,积极开展婚前检查工作,做好孕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工作,开展新生儿缺陷筛查,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的制度,有效控制自闭症、脑瘫、重度智力残疾等先天性残疾的发生。强化计划免疫和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加强传染病防控,减少传染病致残,积极开展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的慢性病的预防、监控与治疗,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慢性病致残。加强初级眼保健工作,提高白内障手术能力,普及青少年视力检查和眼保健,减少白内障、儿童盲、屈光不正等导致的可避免盲。加强对食品和医药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使用秩序,减少食源性疾病致残和药物性致残。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交通知识和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医疗救助能力,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残。加强精神残疾的预防和监控,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健全精神疾病的三级预防工作,减少精神性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3、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深入开展爱耳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助残日等集中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专题性的残疾预防宣传工作。重点做好新婚夫妇、孕产期夫妇、有害环境地区居民、交通和矿山行业职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卫生、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妇联、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做好针对致残原因、对象和人群的残疾预防重点知识普及工作。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残疾预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普及婚前卫生指导、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咨询。

4、残联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大对地方病的监测、预防与治疗,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地方病救助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地方病病情信息网络,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残疾人重点地方病的监测计划和方案,加强地方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及时、准确、定量地分析残疾人地方病病情和流行趋势,并根据地方病流行情况,因地制宜,切实做好预防和救治工作,形成有效的残疾人地方病救助服务体系。

5、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实施残疾预防的组织、人员培训及其他服务工作。强化政府对残疾预防的重视程度,多渠道拓宽融资渠道,为残疾预防提供所需的经费支持。鼓励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残疾预防工作,强化有关残疾预防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开发。执行国家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实施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建立残疾预防的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开展残疾因素监控和残疾预防对策研究。

(十二)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目标任务:

——完善各级残联残疾人组织体系,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社区残疾人工作,提高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社会服务组织等组织机构的作用。

——加强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培育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助残志愿者队伍。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完善各级残联机构设置。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有关领域的残疾人事务发挥管理和指导作用。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以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核心,掌握有关基本情况和基本数据,切实履行职能。积极向上级组织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有关的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按照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建立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做好乡镇(街道)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培训工作,通过省、市、县三级落实工资福利待遇和工作补贴。建立健全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和企业残疾人组织,形成工作组织网络,为基层残疾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3、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和措施。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协同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日间照料、社保经办、文化体育、法律服务、无障碍等工作。

4、重视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的建设。县级以上残联全部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加强专门协会的组织化、规范化建设,鼓励、指导专门协会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

5、培育发展残疾人社会组织,加强同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引导、支持其发展,指导其依法开展工作。制订优惠政策,鼓励举办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和残疾人互助性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和资助渠道。

6、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造就一支恪守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备案和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人道、廉洁、服务、奉献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加强对各级残联干部的培训、考核和监督,进一步发挥各级残联积极为残疾人服务的作用。

7、加强残疾人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考试、认证、评价以及职称评定体系,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人士,通过培训考取社工资格、职称证书,力争十二五末,全市有为残疾人开展服务的各类专业的社工人员达到100名,提供规范化、专业化服务。倡导尊重、关心残疾人工作职业的社会氛围,制订优惠政策鼓励专业人员到农村基层从事残疾人服务工作。

8、深入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以自愿助残阳光行动为抓手,建立一批自愿助残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的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长效化。

9、积极鼓励、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广泛开展残疾人自强活动,培育、发现自强、自立的典型,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十三)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任务: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信息平台和技术支持。

——加大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布局,提高标准,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主要措施:

1、加大对各级残联网站的资源投入,加入全省统一的残疾人服务网,加大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开展为残疾人个性化、多形式、全方位的网上便民、惠民服务。建立和完善与省残联系统相容或统一的信息标准体系。加强基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争取省残联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指导与资金支持。

2、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为残疾人接收和传播信息创造条件。

3、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标准更高、服务能力更强。继续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落实省委提出服务残疾人的五个一项目建设。加强与先进地区社会服务工作的交流合作,鼓励支持其服务机构来肇合作举办残疾人服务机构。

(十四)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目标任务:

——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各种歧视,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聚集社会各种资源,加快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发展

主要措施:

1、各级宣传、文化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积极宣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关爱残疾人、支持协助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2、加大力度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热心人士为残疾人慈善事业贡献力量。

各级残联要结合实际,策划好向社会推出的扶残助残慈善项目,并努力形成品牌,有效惠及贫困残疾人。

四、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是建设幸福肇庆的必然要求。做好残疾人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底线民生的重点和难点,实施本纲要是各级政府的责任。

县(市、区)要依据本纲要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配套实施方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落到实处。

市、县两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根据纲要执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督导、督查制度,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大服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的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纲要执行中的问题。各部门每年要向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各县(市、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要向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民政   残疾人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肇庆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驻肇单位,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市属各院校。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6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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